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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李化伟杀妻冤案[转载]
□ yc姚律师
2006-06-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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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杀妻冤案 “辽宁佘祥林”李化伟获国家赔偿
•辽宁发生佘祥林式冤案 受害者获36万元国家赔偿
李明齐告诉记者,当时两级法院再三告诉李化伟和家属,千万不要告诉新闻记者……[全文]
编者按:一段时间以来,“佘祥林”不仅仅是一个人名,已经成了一个代名词,这是我国司法历史上一个沉重的指代,意指蒙受重冤的人。
严格说,称本报今天报道的案例主人公李化伟为“辽宁佘祥林”不是很贴切,因为李化伟所经历比佘祥林要早,其典型意义也不弱于佘祥林。但我们称其为“辽宁佘祥林”是尊重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历史人物,以其社会影响来论,佘祥林确实比李化伟典型。
人说,新闻是历史的草稿。不管是佘祥林还是李化伟,他们都将被记录在我国司法工作不断改善的历史进程中。
辽宁佘祥林”李化伟已获国家赔偿
营口14年杀妻冤案的追忆与反思
营口,这几天好大风。
今年已经68岁的李化伟的父亲李明齐昨日告诉记者,共36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已经到位。先后分两笔,第一笔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金25.9万元,第二笔是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0万元。按理说,这起惊天冤案的国家赔偿,应该对外公布,尤其是向新闻界公布,但李明齐告诉记者,当时两级法院再三告诉李化伟和家属,千万不要这样做。
2001年4月18日,当李化伟走出沈阳大北监狱,获得自由的那一刻,李化伟和家人本想请新闻记者到场记录这冤案得以昭雪的难忘日子,但这一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李化伟和家属在出狱后4年整的时候指出,如果当年不是新闻界揭露这起冤案,如果不是真正的凶手自己透露案情,这起惊天冤案,恐怕就不是14年的问题了。
追忆•命案 悲剧各有各的不同
命案发生的时刻是一个黄昏。
1986年10月29日下午4点多,辽宁省营口县(现大石桥市)水泥厂职工李化伟慌张地跑到厂里,说妻子在家里被杀了。
他妻子邢伟那一年21岁,是县食品公司的售货员,修眉大眼,挺漂亮,与李结婚仅7个月,当时已经怀孕6个月。
李化伟说自己下午4点回到家时,叫门无人答应,推开房门后发现妻子满身是血,斜躺在炕沿的地板上,他本能地俯身抱起妻子呼唤她的名字,但她已经无法开口。
下午5点,公安人员到达案发现场,发现邢伟头部、面部、肩部、颈部有多处挫伤、掐伤以及钝器打击伤等痕迹,颈部、腹部被砍数刀,其中颈部刀伤深达颈椎。
法医现场勘查结果表明,邢伟的尸温为12度,地上流出的血尚未凝固,由此判断邢伟被杀时间为下午3时左右。
尸检结果证实,邢伟未被强奸,从而排除了强奸杀人的可能性。
公安部门采取惯用的拉网式排查:李化伟夫妇的同学、同事、好友、邻居、亲戚以及当天到现场的几乎所有的人。
但公安部门没有找到可疑的人。
此时作为丈夫的李化伟便“顺理成章”地成了公安机关的重点怀疑对象。
以县公安局刑警孙某为组长的专案组抓住李化伟身上那件留有血迹的衬衣作为案子的“突破口”,将其送往权威部门检验,正是死者邢伟的血。
1986年12月19日,在案发52天后,李化伟被一副手铐带到县公安局。
“李化伟杀妻”顿时成了这个小县城里最大的新闻。
追忆•定罪 一样的有罪推定的逻辑
李化伟杀妻案的证据似乎越来越明显。他被抓不久,此案专案组就声称,李化伟“供认了杀害妻子邢伟的经过”。
不仅如此,专案组还拿出了李化伟的母亲杨素芝的口供,证明儿子到家里跟她说了杀妻的事。
1987年4月14日,营口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化伟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李化伟“婚后怀疑邢婚前与他人发生过两性关系,一直嫉恨在心”,“1986年10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李化伟和邢伟因给被告人家钱一事发生口角,在争吵中被告人用拳打邢的面部、肩部多下,随后用手用力掐压颈部,造成窒息状态。接着,被告人又去厨房拿一把菜刀,用刀背砍邢的头部两下,被告人惟恐邢不死,拿邢的红呢子上衣遮挡身体(怕溅上血迹),又用菜刀反复切割邢的颈部两刀,深达颈椎,将气管、食管及左颈外动脉切断,邢当即死亡。后又持刀照邢的腹部反复切割两刀(邢已怀孕),被告人为伪造现场……致使现场被破坏……”
后来接手此案的老律师马常胜向记者证实,营口市政法委为此召集公检法“三长”会议,才定下判决结果。
1989年12月4日,营口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化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化伟听完判决结果,当庭大声呼号:“我冤枉啊!爸,你一定要为我伸冤!邢伟永远是我的妻子!……”
这份正文不足600字的判决书称:“上述犯罪事实,证据充分,有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及检察机关鉴定材料在卷佐证,虽被告人拒不供认足以认定。”
李化伟随即上诉。1990年1月12日,辽宁省高级法院下达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化伟的辩护律师马常胜说:“我多次去找营口中院,问他们为什么这么‘宽容’,不杀李化伟?主管副院长跟我说,李化伟不能杀,这个案子还有‘翘脚’(当地土话:具体指本案中还有没查清或没落实的问题)的地方。”
李化伟从死缓改为有期徒刑19年后,因在狱中拒不认罪,人家可以获得减刑,而他却不可以。
转折•真凶
侥幸的是,真凶自首了
李家认定儿子并没有杀人,包括做了口供的李化伟的母亲。李化伟的父亲李明齐以1.5万元卖掉了儿子的那套住房,从此便踏上了为儿子申冤的漫漫上访路。他跑北京,去沈阳,一封又一封申诉信,能想到的部门都寄了,大部分石沉大海。
李化伟的母亲杨素芝被深深的负罪感折磨着,经常神志恍惚,度日如年。
就在李化伟快要完全绝望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令李化伟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2000年7月,一个名叫江海的犯罪嫌疑人被大石桥市公安局逮捕。在审讯中,江海出人意料地交代自己才是14年前杀害邢伟的真凶。真正杀害李化伟妻子的凶手江海,在另外一起案件中落网,自己交代了他才是当年杀害邢伟的真凶。
1986年杀害邢伟时,江海年仅17岁,是大石桥市职业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住李化伟家斜对门。
对李化伟的冤案,江海当时在看守所里曾说:“听说李化伟被抓了,当时就是害怕。现在说对不起也没用了。那天中午我喝了点儿酒,看了黄色录像,就到了邢伟家。当时邢伟反抗了,然后我就到她家厨房拿了把菜刀。是先掐后杀的,应该是下午杀的,当时人们都上班了,怕别人听到,我把李化伟家的录音机声音放大了。”
有意思的是,办案人员在侦查过程中曾经找过江海。据江海回忆,当办案人员问15时他在哪里时,他回答在同学王某家,可卷宗当中却没有办案人员进一步找王某证实的材料。同时据王成友介绍,办案人员提取了很多嫌疑人的指纹,但偏偏就是没有提取江海的,因为“他太小,没想到他能杀人而且手段这么残忍,只是问了他当天下午干什么去了,具体没落实”。
2002年6月25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下达了李化伟的无罪判决书,而负责李化伟平反工作的正是当年支持对他做出有罪判决的法院领导。他表示,我们国家那时的法制还没有现在健全,按照现在实施的“疑罪从无”原则,很可能不会出现这起冤案。
2002年8月16日,李化伟在当地公安机关重新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也就在这一天,他正式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要求国家赔偿的申请。
现实•创伤 一声声狂呼一行行泪
获悉杀害邢伟的真凶落网后,李明齐老泪纵横。
他原来是水泥厂的生产处长,持续的上访不仅严重影响了工作,而且使家中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困窘。老两口花光钱后就在离家不远的铁路边上搭了个小棚子,卖一些廉价的小百货聊以度日,现在儿子虽然要回来了,但原来那种幸福的日子已经无法重现了。杨素芝获知儿子被证明无辜后,日夜啼哭,她时时盼望与儿子相见的一天,却又害怕承受不住母子相见那一刻悲喜愧恨交织的复杂情感。
李、邢两家人此时如梦初醒,痛心于14年的仇恨竟是在血肉相残。
邢玉义拖着车祸后未愈的身体,和老伴来到已经陌生的亲家家里,两家人无言以对,相拥而泣……
而这对另一些人来说并不意味着有什么改变。
但李化伟仍在狱中。据李明齐说,从2000年7月抓到真凶后,他就多次前往有关部门申诉,希望能放儿子回来。当听到真凶抓到后,李化伟狂呼妻子的名字,声声不歇,直至嘶哑,闻者莫不动容。
现实•感言 “我和佘祥林都算幸运的”
江海落网后,让公、检、法当年三家办案人员大为吃惊,也证实了14年来,李化伟和家属不停上访申诉的清白。坚强的李化伟,在狱中自修完成了大专法律文凭。当年办错案的大石桥市公安局、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勇于面对错误,立即向新闻界介绍了这起冤案过程。一时间,营口14年杀妻冤案震惊全国。2001年4月18日,李化伟从沈阳大北监狱出狱,取保候审;2003年,江海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2002年6月25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化伟无罪。2002年8月5日,李化伟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对湖北佘祥林的杀妻冤案,李化伟昨日告诉记者,“我和佘祥林算幸运的”,因为没有被枪毙,没有成冤死鬼。李化伟说,他的冤案得到昭雪后,近年来,先后有贵州、河北、黑龙江等地的命运相同或类似的当事人家属,找到他们求教帮助。
李化伟告诉记者,他现在生活得不错,被国家安排在大石桥市环卫部门当正式环卫工人,省市有关部门明确:不下岗、不买断,正常工作到退休,每月800元左右工资。2001年12月,李化伟结婚,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妻子,小他12岁的刘萍,心甘情愿嫁给李化伟,对李化伟的遭遇深为同情体贴,2002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子,今年已经4岁。李明齐告诉记者,李化伟最近买了近100平方米的商品房,正在装修,今年7月可乔迁新居。(时代商报 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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