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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痴”——读《红楼梦》第三十六回有感
□ 寒鸦
2006-11-0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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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人生即如住店,随缘而来,随缘而去。世间事有五种无法避免:耗减,亡弃,病瘦,老朽,死亡。是故人在世间皆是苦。一切苦果借因三毒而引起:贪,嗔,痴。佛说:熄灭贪、嗔、痴,坚持不懈,才有解脱之日。“贪嗔痴毒,颠到见行;常寂无我,能得自在”,想必也是这个道理吧。
无独有偶,《红楼梦》一书,可谓写尽了人世间的万象百态,是一部囊括世人嘴脸之繁杂、性情之怪诞、行为之标奇、形象之生动的百科全书。正如佛所言:人生于世,皆为贪、嗔、痴毒所误。一首《好了歌》,唱遍了世人为三毒所误之人,难以解脱之苦。昨日黄梁美梦,今时哀鸿遍野,生命浮沉之起伏跌宕、暖热炎凉,何人能料?何人可解?是故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后,慨然感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是啊!曹公雪芹从少年时一个被众星捧月、穿戴锦帽貂裘的富家公子,到老来“举家赊粥度日”的破落书生,人生经历了家破、子丧,妻亡的甜酸苦辣滋味,这样的景况,大师却有“倾其毕生余力于一书”的壮举,殚精竭虑之痴情,试问又有几人能真正读懂他呢?人说宝玉的形象就是曹公自己的翻版,如何从《红楼梦》一书中,试着理解宝玉之痴,或许能解曹公平生“其中味”之一、二。
《红楼梦》一书中痴人甚多,只是痴于情、痴于行为的对象与目的不一样。惊鸿一瞥的小人物有如龄官者,“画来画去, 还是个"蔷"字。再看,还是个"蔷"字。里面的原是早已痴了,画完一个又画一个, 已经画了有几千个"蔷"。外面的不觉也看痴了”。这龄官是个痴情人,“画蔷”时天已经下雨尚且不知。就算自命不凡的宝玉,在她的眼里也从来不屑一顾,点的曲子不唱,“见他进来,文风不动”,就是她对宝玉的态度。而对贾蔷却是一往情深,龄官说自己如鸟儿一般被关在“贾府这大笼子里”,都能郁结成疾,贾蔷要去给她请大夫,被她心疼着喝止,“站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地下,你赌气子去请了来我也不瞧”,可见其情之痴。
常见痴人还有袭人者。袭人对主子宝玉在饮食起居照顾服侍上的痴,书中随处可见。这节中说到,宝钗算是一个细心的人,但对宝玉在床上睡着了,袭人坐在身旁,手里做针线,旁边放着一柄白犀毛帚的行为甚是不解:你也过于小心了,这个屋里那里还有苍蝇蚊子,还拿蝇帚子赶什么?袭人解答说:虽然没有苍蝇蚊子,谁知有一种小虫子,从这纱眼里钻进来,人也看不见,只睡着了,咬一口,就象蚂蚁夹的。袭人细心到如此地步的行为,岂不算痴?所幸她的痴得到了暂时的回报。王夫人给她月例二两银子,比一般的大丫头高出一大截,难怪她可以自豪地说:现在是太太的人了。
当然最“痴疯”的人的非宝玉莫属。相对于宝玉痴疯的语言与行为,最贴身的丫鬟---袭人,算是司空见惯。同是这节中,贾蔷与龄官的对话让“宝玉一心裁夺盘算, 痴痴的回至怡红院中”,痴以为悟出“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的道理来,袭人笑着理解他又有些疯了。而一些初见宝玉怪异行为的婆子丫鬟,私下的议论更是把他当成“痴呆人”:“怪道有人说他家宝玉是外像好里头糊涂, 中看不中吃的,果然有些呆气。他自己烫了手,倒问人疼不疼,这可不是个呆子?”这些婆子看人以人之常理来评判,自是无法理解宝玉的行为,这份异于常人的“痴”就被看着是“中看不中吃”。
的确,宝玉“痴呆”的想法和行为许多。作为贾府豪门望族唯一有希望继承光大家业的子孙,他是让人失望的。“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是宝玉最真实的写照。最是痴得奇怪的是“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三十二回中湘云劝他“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被他拂面一盆“冷水”: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不谈及“正经之事”,宝玉的性情温和,绝对是不会对女子发火的,但就算是他平日里最敬佩的宝姐姐,要是说起“正经事”来,宝玉也毫不留情面,“拿起脚来走了,让她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袭人语)。在宝玉认为:做这些国贼禄鬼的男子,都是些须眉浊物,所谓的大丈夫死名死节,并非死得起所,都是些沽名钓誉之徒。倒不如“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如此想法之痴绝怪异之人,在封建社会的豪门望族中简直匪夷所思,自是格格不入难容于世。当然也正是有着这样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性情,读者就不难理解,从宝玉的身上可以见识着作者的影子来。曹大师后半生的贫苦生活中,“面对许多皇亲贵族可以改变自己环境、改善自家生活的邀请断然拒绝”(端木蕻良语),一门心思写出这“满纸荒唐言”的痴情从何而来,也就可想而知了。
宝玉还有一“痴症”,那就是对灵秀女子的温情偏爱。在他眼里,男子都是些须眉浊物、国贼禄鬼,终不及女子钟灵淑秀。从第三回中初见风流俊俏的林妹妹就喜欢上开始,“这妹妹我曾见过的”,书中描写宝玉对女子的“痴爱”之情无处不在。中间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里,梦幻中宝玉见到如许“皆是荷袂蹁跹,羽衣飘舞,姣若春花,媚如秋月”仙子,宝玉“吓得欲退不能退,果觉自形污秽不堪”。还有第八回,独自与宝钗呆一炕上就近,“只闻一阵阵凉森森甜丝丝的幽香,竟不知系何香气”,怜爱之情悠然而生,以至于求赠“冷香丸”吃。袭人回家,害得这多情公子冒雪前去探望;可卿病逝,“连忙翻身爬起来,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如此种种,不一而足,都是宝玉愿意“近女子而远须眉”的写照。难怪乎曹大师戏说宝玉为“脂粉英雄”。
古来写到女子的,大多为标榜贞烈之节妇,或是下贱淫荡之浪女,或是命运悲切之才仕,或是政治和亲之红颜。女子在以男人为统治中心的封建社会里,尊严与地位是低微卑贱的,是属于男人的附属品,根本不被男人重视。而曹大师笔下的女子不过一些平常之人,却被宝玉这另类男人热爱着、尊重着,并愿意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量保护着她们,给予她们温情与爱慕。自然在世人眼里,他成了“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痴人了。
由宝玉的“痴”延伸到曹雪芹大师的“痴”,毕其一生心血倾注于《红楼梦》一书上的“痴”,情同一理。没有对经济仕途的厌恶堪破的“痴”,没有对红颜女子的偏爱多情的“痴”,他就不可能写出这千古绝唱的奇情痴恋之书来。张爱玲的《红楼梦靥》里面说到:“曹雪芹在这苦闷清贫的环境下,就靠自己家里二、三知己打气。可见其用心之痴,他似乎是个温暖而感情丰富的人”这句话,理解大师的痴性可窥一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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