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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词典·论语(32)

般若草
2006-11-25 15:11   收藏:0 回复:1 点击:4705

    论语别裁(下)
   (113)【父为子隐】——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叶公告诉孔子:我们这个社会里,老百姓的思想都很直爽,不狡诈。一个父亲偷了别人的羊,他的儿子一定挺身而出作证人,我们这个社会风气多好!叶公这个话我们要注意。无论是研究法律的,研究社会制度的,研究政治的,尽管只看到这么几句话,要领会出,对于社会心理、政治心理、法律的最高法理、犯罪心理,都有关系。
   孔子听了这几句话,答复说:我们那边社会的情形,与你们这里就不同了,如果儿子做错事,当然父亲为了亲情会隐瞒一点;父亲做了错事,儿子也当然替父亲隐瞒一番,这是人情之常,也许你们看来这样不够直爽,可是所谓直的道理也就自然在其中了。
   这就是中国后世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的意思。假如讲法制的道理,父亲偷了东西,儿子告密,并没有错,在法律的观点上看,是合理的行为。从人情上看,作心理研究,这一对父子之间,早就有问题存在了。人与人之间,不要说是父子,即使朋友之间,也不免有这一点情感。如果人没有这一点感情,而认为一定要这样做才对的,这个问题很大。所以这一段作深入的研究,就有很多道理可以贯穿了。
  
  读感:法律不外乎人情。亲情是情感的根。那天,一个远方的朋友来访,闲谈中叹息中国的法律,在案发后对保密去向的亲人视作同罪是不人性化的,可以做思想工作,让亲属配合,怎么能同罪呢?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父子兄弟情灭了,还有什么?能爱国吗?人的情感是从家亲、族亲、乡亲、国亲这样扩展开来的,从少小维护兄弟壮大起来的!不能弟我同胞,何谈民我同胞?
  我不知现行法律是怎样的,但就一个社会来讲,应该培养一个六情不认的社会风气吗?应该提倡和弘扬大义灭亲的革命精神吗?我想,历史的经验会告诉我们的!告诉我们怎样才是人性化的和谐社会,我们应该怎样去努力建设和完善之。
  
  有两个法制故事,给我们一些有关社会法理法制与人性情理的思考趣味。那天看“法制万象”节目,一个偷自行车的被警察抓住后,低头认罪,抹着眼泪,恳求警察:千万不要让我儿子知道。原来他儿子正读初中,是个很好的学生,没钱给儿子买自行车,爱子心切,一时糊涂,为儿子偷车!经过一番了解,父子的命运令人同情!但是法不容情,念他确属情急初犯,于是从轻发落。却是这几个警哥很豪侠,凑了钱买了一架新车和书包给那儿子送了去,并为儿子编了一番有关父亲的谎言。那孩子以为父亲协助警察抓小偷,有几天不能回家。这个真实的故事很耐人寻味。警察也是人子人父,想他们是被这“小偷父亲”的父爱之情感动了,这也正是推己及人,父吾父及人父,子吾子及人子之情,是人性光辉的展现。
  
  还有一个法制故事:当刑警费尽心思,终于发现了掩埋在嫌疑犯家包米地的尸体,一直说不知情的父亲不得不承认儿子杀了人,那天帮儿子埋了尸体,给钱躲逃在外。第二天早上放在当地卫生院尸检的尸体不见了。经过一翻周折,让刑警和所有人大为惊讶,原来是90岁的老太太,为了救自己的孙子,三伏天乘人午睡,偷偷将尸体用麻袋背回原地又埋上了。这个情节让我们看到一份最质朴的亲情力量,很是感人,也启发法律与人情的很多思考。
  

作者签名:
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清静为天下正。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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