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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自述(风云系列之西游漫话)
□ 小耳
2007-01-1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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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今生,可以说是名扬天下了。
别的不提,单单就如来封给我的名号,就已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净坛使者!嘿嘿,怎么样?够响亮吧?要说我这个名号,比起遭瘟的泼猴子那个什么吃不饱穿不暖的“斗战胜佛”,可就实惠多了。要知道我所在的单位,那可是天下最肥得流油的部门,你听听如来说的:“天下所有的佛前坛上的供品,尽归你享用”。嘿嘿,你听听,你听听,天下上哪儿找这么好的差使去啊?
哎--那位看官可猜对了,我就是八戒。什么?我怎么不说我的姓?呸!我啐你个没脑子的,我的姓被你们这些个没良心的后辈们借去用来骂人,几曾还给我了?
你们也别老拿这些个没正经的事儿来烦我。我这些天正烦着呢,为什么?自从取得真经后,我们师徒几个天各一方,也曾相约,但总也难会齐。前些天,倒也因为橎桃会在瑶池小聚了一次,喝了几壶,吃了几个果子,小聊了几句。因见嫦娥舞袖,他们便又戏笑了我一回,虽然我早有心里准备,却还是无法阻挡那旧伤被揭开的疼痛。
什么?说我借着酒疯跑月宫里戏嫦娥?去去去!你知道些什么?就你这头发丝大的年龄,见着几多仙家逸事了?你以为你看了本叫《西游记》的书,就可以满嘴喷些五谷轮回之物?我告诉你,那事儿的前因后果,可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楚的,那还得从我的前世说起呢。
我的前世,是天蓬元帅。在这里,我不跟你说我当天蓬元帅时的故事,也不说在我没上界受封当天蓬元帅之前如何修炼的事。我只告诉你,我为什么要上那不怎么见人情味儿的地方去。
我上那儿去,实是因为一个故人。这个故人的名字,我平常并不肯轻易说出口,因为我觉得从我嘴里说出她的名字,实在是有污渎她的清纯和美丽。今天我已经是很破例了,因为这个破例,我还不知道要难过多久呢。
这么说吧,我历尽苦难,一心存善念、修善缘,就是为了能到上界去,在每次天宫胜会之上或之后,能远远地看上她一眼。虽然她已经不再认得我,但能有这样看上一眼的幸运,我也就知足了。
可是在那一次橎桃会上,因为王母新调制出了一种五十二度的三花酒,而把往常三十八度的酒给换了,而我又迷醉于她清濯妙曼的舞姿,不觉就喝高了。想想自己经过两世苦苦修炼的艰辛,感概万分,便有一股与她故人相认的冲动。所以,才在宴会结束后,就着酒胆去到她宫里,要把一切都告诉她。可她一见我满身酒气,没等我开口,回身便要走,我这才上前拉住了她的衣袖,希望她能听我说完深藏在心里的,已经两世的思念与爱慕。可我喝高了舌头硬,哼哼半天也没讲出一句完整的话儿来,她以为我是存心调戏她,便是一心躲闪,我只好踉踉跄跄地追上去,结果一急,更是说不出话来了。
怎想到那只整天只知道捣药的三片嘴儿,却早跑玉帝那里搬弄事非去了。等我清醒一点儿,再一次追到她张口要说的时候,玉帝派的人就来了,一看这架势,以为我要搂住她亲,也不问情由,把我捆回去按倒就打。直打得我一开口就吐血,一闭嘴就没了进气,玉帝才稍稍解了点儿狠,然后一道贬书要把我罚下界,说是把我投到乞丐之家做九世的乞丐。
结果,出了南天门,那几个因当班赌钱曾被我责骂,后又因血统而调来当廷卫的小子,看准方位,照我屁股上一脚就把我当足球踢了。他们以为不会出什么差错,便回去缴旨了。不曾想,我因懊恼自己对故人的冒犯,捶了自己脑袋一下,再加上腰腿有伤,一捶之下便一个踉跄摔倒在隔壁村的猪圈里了。
也不曾想到,这一摔却又摔出这取经的功果来。
那位看官又问了:你为什么说她是你的故人呢?这事儿你当然不知道了,就是我师傅、弼马温和沙师弟他们都不曾听我说过呢。那还得从我前世的前世说起。
我前世的前世,是一头小猪。
别笑!那可不是头一般的小猪。
记得我刚落地的时候,便有一双小手把我接了过去,搂在怀里:“它好可爱哦!”
那年月,还是部族管理,她爹是族长,而她以她的美貎、善舞和可爱受到全族人的极度宠爱。虽如她还是在族长面前求了不下十次,又经过不下二十次的部族会议讨论,才使我成了族里唯一的私人财产。
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整天就把我搂在怀里。月夜下河边,我听她唱歌,听清凉的溪水轻轻抚弄她白晰的双脚;山下枫林,我看她舞叶翩翩;村边草场,我荡漾在她追逐的笑声与手铃声里。
这样的日子美妙而清纯,可是她就是忘了一件事,想不起我还太小,要吃奶才行。此事的结果是,我生下来三斤,三年后我依然是三斤。我认为后来她整天抱着那三片嘴儿,跟这也是有相当关系的。
当时有个隔壁家的小男孩,父亲在一次围猎中成了族里的烈士,他跟他母亲相依为命。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就能发现他的身影。他很害羞,每次觉得她把目光转到他的方向,就会满脸通红,然后就使劲儿拉身边的大树,或者一个劲儿地做俯卧撑。有一天,他居然把一株两人才抱得过来的大树给拉倒了,吓得我三天没睡好觉。
过了几年,天上闹太阳,女孩怕把皮肤晒黑了,就一直没出门。那男孩天天站在村口等她的身影,结果很失望也很生气。有一天,他走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见他的身影。
我陪着她天天在屋里呆着,两人都差点儿闷死。忽然有一天,村里突然木鼓大做,又觉得清凉了许多,她抱我出来一看,见他满脸泥尘,兽皮破碎,在村中间让人们抛起很高很高,一问才知道,村口堆的八具义乌的尸体都是他带回来的。
当天晚上,族长就把女孩嫁给了他。那时我还不知道嫁是什么事,只知道她从我们的家里搬出来,搬到他的家里去了。
他们生活了没多久,其它部落的人也都知道了他猎义乌的事。于是开始不断有其它部落的女孩或女人来他门口转悠,开始倒也没什么,他还是一心打最好的猎物回来给她吃。后来,慢慢的,他出去打猎花的时间越来越长,而打回的猎物却越来越少了。再后来,甚至发展到一次出去就两三天,才带回只小鹌鹑来。
她偷偷抹泪的日子越来越多,而他不回来的日子也越来越多了。终于有一天,她义无反顾地吃下了那粒药丸。她把我抱在怀里,泪水怎么也止不住。我知道她要带我到月亮上去,很安静,只默默地舔她的泪水。
突然我想起她给我织的肚兜,还晾在外面,便挣脱了跑去取。结果,等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被轻风抬到了屋顶上,没办法下来接我(她还不知道怎样驾风),我也追不上她了。
我哭了整整一夜以后,决定去修炼,以期有在能跟她再次相逢。第二天,我便带着她天天给锄花用的耙子当防身武器进山了。
这就是我前世的前世的经历。经过千年的修炼后,修成了人身。又经过千年的修炼,因为吃了她有那药丸成份的泪水,有幸得到玉帝的提拔而上界当了天蓬元帅。
现在你们知道了吧?我其实根本就没有调戏她,没有。我只是要与她故人相认啊我。可恨那写书的书生,根本没看过《天宫史记》便坐在烛光下胡编,坏了我的名誉,可恼!可恨!
作者签名: 诗人说俺写的是歌,歌曲家说俺写的没办法谱曲,散文家、小说家、戏剧家、杂文家等都认为跟他们的专业不搭界,只有批评家说得最好,他说:小耳,起码你会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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