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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越狱》看美国狱政 [转载]
□ 孤独的牧羊人
2007-02-10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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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个惩罚罪犯的地方,高度戒备,等级森严,最容易培养“执法暴力”。如果在这样的地方能有平等意识,那这样的地方就一定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
《肖申克的救赎》(下称《救赎》)剧本改自斯蒂芬金的同名中篇。《越狱》是完全在这个基础上的再创作!美国惊粟小说鼻祖、畅销书之王斯蒂芬金创作的中篇很少,《救赎》是其中之一。《越狱》抄《救赎》,但抄得实在太成功,太妙,太创新!(不知道给斯蒂芬给了版权费没?)我在看《越狱》时一眼发现:由于出色的表演,演禁子牢头的那位可爱仁兄,被请进《越狱》中继续当大反派,造型居然一模一样。多年未见,跟我一样不显老。想起来甚是温馨。
我曾经看到一个凯迪网后生对《救赎》的情节提出“亚洲思维”疑问,他不理解为什么典狱长竟然允许杜福雷给议会写信,而议会竟然答应了杜福雷的要求?
我回答说这是因为美国的犯人,不是犯人,更不会“不是人”,而是平等的“惩罚中的公民”。按《圣经》的解释,人皆有原罪,需待救赎。既然大家皆为需救赎之人,惩罚同类自当心怀戒惧,一切嚣张地滥用权力行为至为不妥。这个公民当然可以给议会写信,如果典狱长不让写信,就侵害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人权法案》,典狱长就会坐牢。而议会议员,是由公民一人一票选出,他们是为公民服务,这个公民,也包括正在服刑的有写信公民权的牢犯。议员可以不答应杜福雷的扩张图书馆的要求(事实上也是在每周一信的压力下才感动地答应)——但他必须冒被选民唾弃而被选下去的风险。监狱中的犯人可能没有选举权,但别忘记,他们的亲人有选举权。而且他们出狱后可以参加投票,把你选下去。你无法忽视这个力量。
当今天下美剧流行,《越狱》爆热。美国思维方式更直观地通过荧屏表露出来。这比韩剧、日剧、港剧流行更有教育意义。用钱来做比较的话,国产剧仿佛是武汉地价,虽然老土但是缓慢上升但空间有限。韩剧依稀是上海地价,如日中天压都压不下去,只好搞掉头头脑脑。日剧堪比北京地价,生下来就值钱,无所谓涨不涨。美剧可就是当仁不让的香港地价,突然一看,原来如彼!《越狱》更仿佛房地产中的汤臣一品,价格高到感动地球!在剧作编创手法、导演艺术、摄像技巧上,这个剧完全是好莱坞拍电影手法翻版,“用拍电影手法拍电视”,是近年美国的潮流,更是世界娱乐业的新标杆。
美国电视剧比好莱坞电影,在篇幅上的长和大,能更多表现编剧的思想。
我们看韩剧,会发现编剧的“爱情思想”仍停留在中世纪,居然父母能明目张胆干涉子女的恋爱对象选择权。在日剧、港剧中,无不有大量类似题材。至于琼瑶,更是一生乐此不疲。而且亚洲的观众似乎永远很受落这些情节。那些编剧有意无意灌输、纵容这些情节的发生。同样的电视如果放到美国,美国观众第一反映可能是:那子女为什么不起诉?他们为什么不珍惜自己的权利?
子女的自由选择职业,也是这样,《越狱》中州长的女儿居然不体面的是牢房里犯人的医生,而他爸爸楞拿她没辙!他知道干涉,他就犯法,就得坐牢。美国的影视绝不会出现琼瑶式和韩剧里因为金钱、门第而干涉子女婚姻、工作自由的故事,不是不能写,不是美国就没这样的故事,而是一写就触犯美国思维方式,吃力不讨好。
《越狱》、《救赎》中我们看到,即使出现监狱暴动,也见不到军人的影子。只有警察。军人是无法、无权出动的,宪法规定美国军队不得干预国内事务。甚至在去年(2005年)“百年难遇”卡特里娜飓风期间,拖了好久,才好不容易批准军人有限参与救灾,美国人很少看到“军民共抗灾”场面。911那么大的事,只有警察、消防员忙活儿。
《越狱》里,还有很多奇怪现象:
典狱长不耐烦,可以不鸟州长。
州长只要高兴,可以不鸟总统。
副总统可以常常跟总统对腔对调。
州长女儿,可以不鸟州长。
犯人在理论上,也不怎么鸟狱方。殴打犯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发现立即革职。而且可能在卷起铺盖走人之后再找不到类似工作。即使是林肯这样的重刑犯,还差几天、几小时即将处决,也会获得不容质疑的尊重。无人怀疑任何人应该拥有的所有权利。哪怕他犯了滔天大罪。
我们再来看这监狱里的医生:犯人居然可以完全自由的出入狱中医院(狱中居然有条件那么好的医院),狱方无权干涉任何医疗工作。
美国的监狱大墙内有巨大的草坪。这个草坪,注意,是放在监狱内部(绝非放在监狱大门外的面子工程),让一帮罪犯放风用的。它不象别的国家,是建在监狱外部。一般我们看到的监狱,是外部有个花园,这个花园,囚犯是无权在里面放风的。是用来给来宾参观用的。监狱内部只有水泥平地。
在《越狱》里你会发现,给什么议员写信是小意思,在合适的条件下,还可以堂而皇之的要求跟女朋友约会,在约会时并且几乎明目张胆和女朋友做爱!!!即使是美国文盲,也对个人权利这个项目有骨髓般感受,习以为常——人通常可能一生都无法感受到骨髓的存在,但骨髓要哪天不在了,那感受就来了。Fernando Sucre在监狱中会见女朋友,禁子牢头恼得牙痒,恨不能把这嚣张的家伙宰了,但就是没办法,因为这是囚犯个人权利。一触及个人权利这茬,再狠都没辙。
在这个剧中,显示的创作自由无比巨大:同样题材,即使在香港创作出来在无线台播出,可能仍会枪毙(香港电影在80年代倒是能出现类似题材)。而在美国,无论什么样的题材、价值观都会获得尊重,即使是边缘价值观。比如说为了达到目的(越狱等同思想暴力)不择手段的主题。在美国电视上,居然可以出现割喉、鸡奸……当然美国也不会在儿童时间播出《越狱》。好的制度会对人类作出最大的救赎,也会对人类的戏剧做出伟大贡献:如果迈克尔坐的是斯大林的集中营,则无法释放任何能耐。那里无法放风,如何串联?不串联,如何越狱?遇上斯大林这哥们儿,迈克就只有回乡务农,不打主意救他哥哥林肯了,大家导演、编剧、演员全部歇菜,没事干,回家,散伙。
在编剧的眼里,在好莱坞的习惯里,政治人物统统是不可靠的、必须怀疑的、可谴责的、自私的,必须无情揭露的、无情鞭挞的。美国编剧特别喜欢把罪犯放到白宫、国防部、外交部、议会等等这些地方,而且“恶的幻想对象”也爱选择总统、副总统、部长之类。可以说,在荧屏和银幕上,美国人是毫不犹豫地把任何当权者“打翻在地,踏上一脚”,美国式思维:政治是肮脏的,政治人物永远靠不住,必须永远用怀疑的眼光来看待这些家伙。把他们管得严严,不让他们越雷池一步,如果稍有异动,就毫不客气地“杀掉”。绝不会出现台湾那样几百万人上街也把所谓扁扁毫无办法、“好人在家里叹气、坏人在台上唱戏”那样的荒唐——世界上最难的,是实现“把统治者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布什语)。而好莱坞和美剧实现了这个梦想。正如美国宪法所说:当人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人民有权推翻暴政。“越狱”本身只是一个象征、象征美国人民有权用非常手段寻求自由。
在《救赎》、《越狱》这两个故事中,一切只是个寓言。我们会发现《救赎》中,“所有坐牢的都是好人”(包括杀人犯)。好到失笑,好到失真,这是艺术的夸张和滥情,是创作的形式。编剧从不提他们的犯罪经历,而只表现他们的“苦大仇深”。那些监狱的管理者们,全部都是黑暗势力的代表,这一点在《越狱》中同样明显。这些监狱里的牢头们,他们别说洗黑钱,白钱他们也洗!权力在他们手中无限泛滥。按编剧的意思,就是要把他们写得坏坏的,才能对“越狱”做出合理解释,才能思考人性和社会。这样就轻易调动观众的积极性,让亲者快、仇者痛。
在美国编剧的眼里,知识就是力量,理性比感情更重要。高智商会得到崇拜。任何道德说教,都比不上切实的知识和行动的展示更激动人心。迈克在任何情况下,特别是对突发险情的处理上,跟香港“巴士阿叔”事件中忍受6分钟辱骂而不动声色的四眼仔一样冷静和理性。一生都用头脑而不是情绪解决问题。美国人喜欢这样的英雄。美国人的英雄是知识型英雄。无论是史泰龙、超人、蜘蛛侠还是施瓦辛格(他后来用脑袋而不是肌肉成功竞选州长),都有一个比四肢更发达的大脑。
无论《救赎》和《越狱》,编剧主要做的都是“挖洞”。且洞挖好后都没有立即越狱,而是拖拖拉拉,还要慢腾腾找寻所谓“司法渠道”,却又让正规渠道一一破灭。无论是证人还是证据,只要有新希望出现就格杀勿论(呵呵)。所谓吊胃口是也。《救赎》中杜福雷在挖好隧道之后,没有立即出逃,希望破灭后才立马不见人影。杜雷德走的那天的天气是暴雨,这个也是原因之一。最主要的是对正规渠道“平反”的绝望。所谓“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白道不行,只有来黑的。从而让观众理解“越狱”的苦衷:实在是逼上梁山啊。编剧原则有一个“高潮原理”,高潮寻找合适时机,这个时机可以硬造。《越狱》用一个女人和一个被迫的男人律师在监狱外面的拙劣活动,来反衬“越狱事业”的正义性。从第一集开始,就明确设置一个肯定能完成的任务:“越狱”。但如何搞?这个悬念被不断提示,并且通过无数艰难险阻加以强化。
在编剧之高明这一点上,还反映出一点跟国内、香港和韩国的不同。亚洲娱乐圈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经纪人、经纪公司施加压力抢戏”,即使是成龙那样的超男性电影,也常花空心思想把女主角的戏份增加(女主角的经纪人通常会施加压力)。据我所知,《向天真的女生投降》在制作时,女主角的戏份由四成被提高到五成。这就造成明显的拖沓感,和原著相比,减弱了主角故事部分的流畅。而美国影视,现在越来越注重:男女分戏。《欲望都市》的成功,在于把男人一脚踢开,全部由几个女人做主。《越狱》中,为了极力突出迈克的帅气、聪明,选了一帮丑男加入他的队伍对他言听计从。两个女主角也很丑,丑得让人吃不下饭。而且戏份极其之少。最漂亮的居然是一个超级大配角:妓女。这都是为了突出主角和一帮男人的魅力。《越狱》是梁山好汉似的热血戏。《无间道》为什么成功?就是因为专心做男人,放眼望去,全部是男人。《霹雳娇娃》为什么热爆?就是因为专心做女人。
有人说,《救赎》越狱成功后,杜福雷为什么不再诉诸法律,洗刷冤屈?为什么《越狱》成功后,迈克、林肯还继续逃亡?
美国的狱政黑暗吗?不知道!世界上没有千年的乌云,但也不会永远春暖花开。美国在理论概率上,一定有冤狱,有暴政。但美国有电视剧《越狱》!这两部片子的主题是一个寓言,一个娱乐寓言。反抗黑暗制度和权力结构的寓言,表现人在非常情况下的爆发力、智力。他不写他造反就不错了,你以为他还对腐朽的法律还抱有希望?跟中国古代逃离暴政的秦朝人不一样,现代小说和剧本就得这么写:太平洋如此浩瀚,如此深蓝,啊,美丽的加勒比海,如冷眼看客所说,人如果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他应该死在那里。啥也不管去你妈的法律、制度,老子斗不过你,隐居还不行吗?这是斯蒂芬金的《肖申克的救赎》结局,跟《桃花园记》一个调调,真可谓古今中外,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伟大的陶渊明不会告他侵权。《越狱》目前没有拍完,它选择什么样的结局,那是伟大的美国编剧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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