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燕过留香-个人文章】
桃花依旧笑春风
□ 燕过留香
2007-03-0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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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过年。如愿以偿地见到了隔别多年的中学同学,说到如愿,不能不感谢馒头同学。他是这次聚会的纽带,同时是这次聚会的发起人。没有热心的馒头同学的发起,恐怕今年的聚会又要无限延期了。
一见面,是意料之中的唏嘘感叹。
那个意气风发,叱咤风云的老大级人物——H大哥安静地坐着,身边是相恋七年的漂亮女友。想当年,H同学可是我们班乃至全校叱咤风云的人物。男生没有不知道他的,因为他是大哥;女生没有不知道她的,因是她是太多人的偶像。那时的他剪着当年最流行的郭富城式发型,没事喜欢甩甩额前的头发,(话外音是:看,就是这么帅。哈哈,当然,这句话是我猜的)每次排座位他总是喜欢坐在最后面,记得那时的他迷恋着温碧霞,周慧敏,身边的绯闻女友却走马灯似的换,让我们不知道谁才是她的爱。就是这么帅,就是知名度这么高的大哥写得一手好字,潇洒灵逸,一如其人。所以每次有活动或者是每次办版报,他都是逃脱不掉的人选。记得那时我老得追着他要写这个画那个,每次他都是不吭声,盯着我看,看得我无言以对,悄悄住口,狼狈逃走才鸣金收目。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每次他都会很给面子的把该写得写好,把该画的画好。现在想想我以前报的那些版报,就一个字“俗到家了!”。没办法,谁让我就是一个这么俗的人,而老师却偏偏让大俗人我来办这么冠冕堂皇的事。想着想着,竟感觉对不住H大哥的一手好字了。
如今H大哥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做了中国银行大连支行的一名工作人员,成了朝九晚五一族。女友考研后,他们就要将他们恋爱的七年长跑修成正果了。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这样的一段情缘还是让我大跌眼镜,这个曾经纵横驰骋的大哥,这个在传闻中旨要号令天下的人,就这样平静的归宿了下来。
七年的岁月让他蜕变,却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他依言少言,笑容依然很少,只是,眉宇之间淡定了很多。
下面要说的,还是帅哥,呵呵。
说起这位帅哥,不能不说他招牌式的笑容。用馒头同学一见我的原话来说就是“你看,F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色眯眯地笑?”,是啊,虽然已为人夫,为人父,但是笑容却和梁朝伟一样,充满了杀伤力。让大家不得不打趣他“男人还是越老越有魅力呀!”想当年就是这个笑,就是这个充满杀伤力的笑俘获了不少姑娘的芳心。现在的F帅哥,帅气依旧,笑容依旧,只是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但是看着他眯着眼睛的笑,看着依旧白白净净的他,你很难相信这一点,很难相信他已有两个孩子了。
想当年,F帅哥除了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还唱得一曲好歌。记得那次他和韩代表我们班表演的《明天会更好》就征服了不少人,赢得掌声无数,至于是否获奖我却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了。应该是获了吧?记不得了。不过现在还记得他当年眯着眼睛很忘情地唱刘德华的《忘情水》的样子。
另外,那天晚上我才知道F帅哥当年还有一个称号“舞王”,言称是他舞跳得特别好。我惊诧“我怎么不知道?”馒头同学说“那时我们不上晚自习偷偷跑出来就经常来跳舞,都是他跳得最好,有些都是他教的。”,听到这话,F同学略显尴尬地笑笑,在座的其他人却会意地相识一笑,不知道他们又想起了什么。
七年,F帅哥明显地发福不少,少了当年玉树临风的感觉,但却感觉稳重了不少,可能婚姻真的会带给男人很多改变吧,比如说那天晚上F帅哥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和你们不一样”……
接下来要出场的是帅哥,亦是才子。
K同学那时是我们班众所周知的聪明孩子。平时见他风一样的玩,可是考试前只要他用点心,他准能跑到前五名,一个时刻让我有威胁感的人。就像F帅哥是一个例外一样,他亦是一个例外,他的例外在于,我们全部都上班了,只有他还在上学。不知道是他固执地要给西南财经大多交几年学费还是西南财经大格外偏爱他要多留他一些时光。
与当年那个嘻嘻哈哈爱玩的小屁孩相比,现在的他整个出落的出类拨萃。像我1.68的身高再穿着高跟鞋这样的海拨都得仰视他,由此可见一斑了。
现在的他在成都,一个号称第四大城市的都市,一个张艺谋说他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后微笑地离开的城市,一个慕容四年丢了八辆自行车的城市,一个盛产美女和传媒的城市。当我笑谈让他不要掉在美女堆里的时候,他说“有美女的地方就有帅哥,欢迎来采路边的野草”让我噎在了那。看来他在成都的这些年,这个城市的一些禀性已经浸入了他的血液。比如他会常说的那句“要得”,比如说他的网名Freedom
这个聪明的孩子还“卖身糊口”去演出公司打过工,学过调音师,让我多少对他有些许侧目。他融入这个城市融得挺快。
最后要出场的就是馒头同学了。(将他放在最后,不知道他有没有意见?)
馒头同学当年是我的前桌,是那种有点坏但又不够坏的男孩子。记得他那时挨批评站起来的时候总是斜着肩膀,右边的肩膀要比左边的肩膀高出很多,现在想想很搞笑的样子。
我在这里称呼他为馒头同学,若要让他看见又要申诉N遍了。关于这个绰号是谁取的我忘了,原因只是他的名字中有一个“满”字。当年大家叫他时,他会不太情愿的答应,后来就习惯了,再后来我这样称呼他时引起过他的强烈不满,强烈要求撤消该称呼,未批准,沿用至今。
之所以能再见到这么多同学,说白了跟馒头同学的热心有很大关系。他热心地跟大家保持着联系,热心地安排着这次聚会,热心地让我们大家相聚,热心地将分别七年算做分别十年(后来幸亏K同学纠正,要不然我们还会一直以为我们十年未见呢,由此可见K 同学的统计学还是学得蛮专业滴。)同时热心地告诉别人我学得是播音,现在从事的是主持人工作。Oh,my god,就我这五音不全,六音不准,N个普通话发音有问题的人在同学们的七年印象中学播音,从事主持人,当听到这个误会的时候,我彻底被他打败!
当我的就学以及从业拨开云雾见天日后,他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很认真的求教“这是不是就叫以讹传讹?”当即让我们笑场。
当年,当他还是廊坊上学的时候,为了让他一直喜欢的女孩来他所在的城市,同时带他风光体面地游玩这个城市,他假期会去酒吧打工,会节约地用自己的生活费,当他告诉我这一切的时候,我真的被他深深的感动了。只是现在这个女孩已是他人妇,而他却仍然孤身一人。
爱情,或许只是年少时的一个梦。
听着嘈杂的音乐,看着舞池中涌动的人群,他说“我很喜欢这样的场合,喜欢这样的音乐”在这样的音乐中,在这样的笑容中,我想起了那个考试时会时不时转过头来看看的男生,想起了我们班的很多事,想起了王维军流鼻血后两个鼻孔里插的那两个大鼻塞,想起了我们的老师,我们的校园,……以前的一切似乎一瞬间回到了眼前。
那天晚上聚会结束后,已是凌晨。本人很荣幸地由四大帅哥送回家。第一次有这么多人送我回家,而且个个是帅哥,第一次由四个帅哥看着我走进那个小巷,走进我家。
我知道,过完年我们就会踏上不同的列车向命运不同的方位奔去,在不同的城市找到我们自己的方位。
想起一句诗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谨以此篇,祭奠我们逝去的青葱岁月!
作者签名: 我要的不多,无非是眼光中拥有你我;
我要的不多,无非是俩心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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