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九九-个人文章】
[村辩三期·正方二辩]将快乐进行到底
□ 九九
2007-04-1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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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作为正方二辩,代表非常快乐的正方发言,向非常快乐,一般快乐或是很快乐的林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首先,我想大家已经看出,我们尊敬的反方辩友在辩论中不仅没有把握住辩题的关键所在,概念严重混淆不清,且对我方一辩所阐述的观点断章取义,随意主观曲解,真可谓“雾里看花”。 但同时也非常佩服反方咬文嚼字的能力。根据反方概念快乐“即外部事物作用于人的内心的满足感,来源于两个方面,即物质和精神”,请问这和我方所提出的“内心的需求得到满足”有本质上的差别吗?反方在批判我方偷换概念的同时是不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呢?就这个不堪一击的快乐论调我方不想打无谓的文字游戏战,显而易见的是,既然你方提出了快乐来源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为何只谈所谓的“轻松愉快”角度的精神方面而避而不谈一切事物之根本的物质方面呢?这种避重就轻的做法显然证明对方底气不足,这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我方的观点的正确性。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是要保证个人得以生存和发展。自身权益利益得不到满足,何来“给予和付出”?
其次,反方辩友对自已所持观点不能正确把握,理解不够深刻,缺乏全局的,更深层次的解读。以至在辩文中多次出现失误,不止一次地赞同着我方观点,比如什么“同时要学会在付出的过程中认知快乐、感受快乐!”、“…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这即证明为自己而活是人之本性,为别人而活是道德要求。”等等。这说明反方辩友始终赞同着我方观点,活着为自己更快乐!
再次,对方辩文中心不明,论据乏力,牵强附会。如“若无别人的帮助,若无别人的保护,那么小孩子生下来谁抚育?谁养护?谁给他受教育的权利?谁给他学知识的机会?谁给他立足人世的能力?谁给他寻找灵魂伴侣的途径?”、“你小时候不喜欢尽情的玩耍吗?你小时候不热爱彻底的欢闹吗?”诸如此类的语句,让人汗颜。这些毫无立场可言的语句其效果显而易见。 但对方辩友却在辩文中想当然地指出我方“自始至终,没有提供出真实确凿的论据”,实在可笑之极。现引用我方部分论据如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出自《佛说道德经》第二十四集。为何我们现代社会有弱势群体的存在?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或者懈怠于争取维护自身的利益,才导致为强势所鱼肉。“许多落网的贪官忏悔说,到了我这个位置,没有人管得住我。意思就是说,没有人管的情况下,人一定会贪。这说明了一个道理,人的所有行为,只按自然规律,不按道德说教而动。不承认自然规律,批判自然规律的道德说教,必定是枉然的。一个社会,只有承认了人的 “利己”天性,才能意识到必须建立牢固的道德规范与法律法规。中国社会当今的道德虚无,正是建立在蔑视“自我”的虚无说教上。这里不想再浪费大家的时间一一列举了。
对方辩友带着“快乐是否有标准”的疑惑,不辞辛劳地为我们搬来了《汉典》。却始终没有明白究竟什么是快乐。
那么究竟什么是快乐的真谛呢?下面让我再次为大家深入解读 我方观点,人为自己活着快乐!
首先,按照价值观理论,理想和目标是人生第一导因。按照心理学的解释,所谓快乐,就是自身的需求得到满足时所产生幸福和满足的情绪体验。那么为了实现理想和人生目标所做的努力无不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而自身价值的实现又会给我们带来快乐的体验。所以说,快乐是一种精神享受,是由内而外的,真正的快乐要靠寻找自我,认清自我来实现。“快乐”是指符合人内心的召唤,外在的自然状态的一种体验。
其次说说“为自己活着”。
人应该是为自己活着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是一种生存本能。究其人的一生,总的来说是为自己,就算说为别人也是为了自己能获取尊重,赢得社会认同, 归根到底还是为了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的生存及立足 。马斯洛的金字塔需求理论告诉我们,生存需要是第一需要,这正是对“人活着为自己快乐”的有力证明。
为自己活着并不是指那种极端的自私自利的作为,而是指在合理合法、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去探求并努力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行为。为自己活着而快乐不是低层次地仅限于贪婪地满足自己的精神、物质生活需要,而是在自我价值实现的基础之上,更高层次地解决作为个体寻求生命以及人生的本质问题,并希冀从探求中得到答案并体验来自内心的真实愉悦。
为自己活着也不是不顾他人利益和社会责任,而是以自身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生活态度,是符合人性的自然状态的一种生活状态。“为自己活着”和“快乐 ”的本质一样,其内在意义可以说是一致的。因此,我方认坚决为:为自己活着快乐!
在生命的历程中,一方面,来自外界的肯定不断的激励自我,价值得到体现,人就会得到真正的快乐。更重要的是,人也从中得到对于人生和生命的体悟,这些体悟可以让他烦忧的的内心得到一种安静和解脱,这种安静和解脱即使其当下的生活处于快乐的自然状态,人也活得轻松和愉悦。为自己活并着不等于自私,也不等于不奉献,在寻找并实现其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对亲人,对朋友,对公众,对社会都会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为了他人,为了民众,为了社会而努力奋斗,真实的核心仍然是“自我”的作用,其努力奋斗的源动力必然起于其为了自我价值的最高体现。
怎样活着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快乐?答案是:为着自己的理想,追求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快乐!当我们的理想、追求和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的时候,它们也必定会为人类和社会作出贡献,我们自己会由衷地感到快乐,因为我们找到了自身的价值,我们在为自己而活!
反方辩友高举着为别人活着快乐的大旗,声嘶力竭地高喊“我为你活着”,好一个口是心非。试问,我们为什么要如此唱高调呢?为什么要如此虚伪地不敢承认自己的快乐呢?“有朋自远方来” 、“英雄乐业”、 “乐善好施”如此之类的举动难道你不快乐吗?如此惺惺作态,其目的其用意何在?怕是自己心中打的小鼓不愿让人听,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面目不敢大白于天下。表层揭开了也许就只剩下龌龊了。我奉劝反方的辩友们,不要再死要面子活受罪了,与我们携起手来一同快乐吧!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首先应该为自己的快乐而存在.我们可以为了国家的兴旺,家人的幸福去努力,那是因为我们认为我们所做之事是能够让我们内心快乐的,“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最终目的还是让自己快乐,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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