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chiw-个人文章】
给别人当枪头使,是很危险的
□ chiw
2007-04-30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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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看到李宗仁的资料,我想到,李宗仁当过国民党的副总统,后来又做过国民党的代总统。坏事没少做。可是,1965年7月回到北京的时候,周总理还亲自到机场去迎接,好像欢迎什么了不得的贵宾似的。那么,他过去做的坏事就没有了吗?就一笔勾销了吗?是的,看情况就是这样,至少,没有人再追究他的过去了。“一笑泯恩仇”大概就是如此吧?
想到这里,我立刻又想到,大人物手下那些小喽罗们的命运,大概就很不同了吧?是的。想想,那些歪戴着帽子,咧咧着怀,嘴里叼着烟卷的小喽罗们,到处为非作歹,最招人恨。其实,他们不过是在听主子们的吩咐而已。这些小人物可是不容易当的,他们的角色,往往是要代人受过。大人物的罪过尽管大,但是没有人去追究;小人物的罪过尽管小,但,决不会被人放过。这就是历史所告诉我们的铁的事实。也正像俗话说的:“狼吃了不见,狗吃了要撵出屎来。”
这又使我想起了两个更直接、更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看《三国》,我们都能记得,曹魏的后期,朝中的大权实际全掌握在司马家族之手。在魏主曹髦当政时期,掌握实权的是司马昭。曹髦心有不甘,一次忽发奇想,竟想带着宫中三百多官僮去讨伐司马昭。曹髦仗剑升辇,鼓噪而出。有的大臣哭谏,他也不听。司马昭命贾充带三千铁骑,呐喊而来。贾充又让从人成济一戟将曹髦刺死。嗣后,司马昭佯装不知情,还煞有介事地以头撞辇而哭。然后入殿中,召开群臣会议。问今日之事,如何处之。有人说:
“独斩贾充,少可以谢天下。”
司马昭能斩自己的爱将吗?显然不能。他沈吟良久,说:
“请思其次。”
但是得不到众人认可。于是司马昭说:
“成济大逆不道,可剐之,灭其三族。”
成济大骂司马昭道:
“非我之罪,是贾充传汝之命。”
司马昭令人先割其舌,成济至死叫屈不绝,但也没用,结果,三族被灭。
这成济真的有罪吗?显然不是,他是在替人受过。
类似的例子还有。
明朝朱棣皇帝在位时,因政见不同,他要害死自己的妹夫、附马梅殷,但又不便公开这样做,于是便派前军都督谭深和锦衣卫指挥赵曦去完成这桩风流差使。
一日,梅殷上朝的时候,刚走到桥上,不意竟被他们二人挤下桥去,且也不去救,梅殷被活活淹死。没想到的是,当时有目击者在场,这些目击者状告他们二人谋杀附马。朱棣感到很无奈,不得以,只好让刑部定二人死罪。二人不服,说是奉皇上的命令。于是朱棣又命大力士打掉他们的牙齿,然后斩首示众。
小走卒们,奉主子的命令为非作歹,是很危险的,只能落个这样的可悲下场。要知道,为非作歹,到什么时候也不会为人所容的。所以,他们如此做,只能代人受过。但是,他们不会想到这一点。他们往往会认为,只要是听主子的吩咐,做了就没错。其实,大谬不然!最后他们是要为他们的行为负责的。
写到这里,我突然又想到被吊死的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我想,这个人有时做事还是很有考虑的。他有一个女婿曾经叛逃到叙利亚。出卖了有关萨达姆的不少重要信息。萨达姆一定是很恨他的。可是,后来此人忽然不知是发什么神经,又要求回国。大概觉得他是总统的女婿,能对他网开一面吧?是的,萨达姆很慷慨地答应既往不咎。真的他也就回去了。可是,就在他刚到巴格达的当晚,一群不明身份的武装人员就把他杀了。看到没有?武装人员是不明身份的,人是杀了,可是债无头,冤无主,找谁算帐去?相比之下,萨达姆的做法就比较含而不露,而司马昭和朱棣的做法就显得简单而笨拙。嗣后,萨达姆既不能直接受指责,又没有赔帐上自己的小喽罗,不高明多了吗?
人的习性就是过河折桥,有几个肯为小喽罗们着想的。只有小喽罗们自己要谨慎点行事了,记住,不要轻易地当别人的枪头使,因为,那样做对自己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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