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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拳少年(上)
□ 文学青年
2007-09-1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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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张明皓出事那一年离现在还不是很遥远,但也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那一年,他因为自己一时的错手,现在还在狱中。
1
说起那一年,人们大都还十分的记得,那一年的天气真的很有点反常。已经是九月下旬了,虽然我们这里是南方,但照道理也应该要渐起秋风了,没理由日子却一天比一天的更炎热了起来。那火烘烘的太阳好像比平时的大了一些,所泻下来的光,就像炼铁炉里流出来的铁水,灼得天空空荡荡的,没有一片的云,也没有一点的风。空气中的氧和水份,大概早已蒸发完了,只剩下令人窒息、浮躁、冲动的二氧化碳了。
人们于是想起了书店里正热卖着的一本书,一本让人一见到书名就紧张得要一口气看完、连气也喘不过来的书。在书中,一个犹太人,一个先知,他在几百年前就言之凿凿地预言世界将在这个世纪末毁灭!
“看来,这个预言有可能是真的了……”有人忙不迭的擦着满头大汗,看着火烘烘的太阳,忧心忡忡地说。
“但现在……离末日还有好多年哩,怎么现在就不让人活了?那个诺查丹玛斯是不是太狠毒太过份了……”有人疑问,不忿!
不过,这非凡炎热的天气,虽然人人都热得汗流浃背,觉得难受,但却不是人人都觉得讨厌。一些没本事做大生意的小贩们,还因此得了一次赚钱的机会。
这要从一个很特别的晚上说起。
在我们这个边远的山城小镇,那一年,改革开放虽也十多年了,但与未开放前变化还不大,大体上还是陈旧的砖木瓦房,参差低矮。那一年,还没有像现在那样电气化普及;那一年,空调固然没有,电冰箱作为家庭使用的还很少,甚至连据说在一些地方早已弃之不用的电风扇,在我们这里还不是家家都有。所以,入夜以后,在家中热得憋不住了的人们,便纷纷的走到河边去凉风。这是一条绕城而过的小河,那一年还没有修河堤,还十分古朴:那流水,那隔三岔五地盘踞在河岸边的十数棵大榕树,还有那岸壁和旷地上的野草,能给人一点清新的空气、甚至一点凉意。于是,人们越来越多,很快,河的两边便聚满了人群,到处人头涌涌。
这情况立即被家住河边或近在河边的小贩们发现了,他们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机遇!于是他们立刻动手,全家动员,搬雪柜、搬冰水机、搬台、搬凳、拉电线,三下五落二,很快便在河边张罗开了生意。他们的生意好极了,虽然加了价,但甜筒雪糕类很快卖罄;饮料啤酒也加了价,因为雪柜速冻不快不够卖;就连那种加了色素和糖精的冷水——经过在透明的密封箱里搅水涡搅出来的所谓冰水,也从平时的2角一杯升至5角,也因为冰水机搅不快赶不够卖!他们都忙到汗流浃背了,自然要出差错,有几处档口就因为饮品不够冻而和顾客发生了争拗。后来,一些有冰箱但远离河边的小贩将已冻好的饮品担着来了,还来了几十个卖凉粉草、豆腐花、清热凉茶……甚至卖水果的。于是,沿河叫卖,彼起此落,真是好不热闹——如此热闹的小河之夜,可谓蔚为大观!
到了下半夜,人群逐渐的稀落了,走担的小贩也撤走了。那些家在河边的小贩才开始慢吞吞地收档。他们点了点钱,都喜上眉梢。但他们霎时又明白了:这只是一次可遇而不可求的机会!他们觉得有一点儿不开心了,但他们并不甘心,他们几乎同时的祈求起上天来,希望天气继续的热下去、热下去,甚至还可以更热一点点,而且永远的热下去……
2
现在,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快10点钟了。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张明皓,还在他自己的房间里睡着。或许是昨晚做生意太累了,他睡得很熟,惬意极了。你看他:只穿着一条短裤,光着上身,弓屈着长长的身躯,裸露着健硕的肌肉,像一只虾一样双手抱在胸前,侧卧着。那样子,怎样形容呢?像画报上古罗马的一尊卧男石雕?或者索性就说是睡着了的健身王子?
他的房间在二楼的后边,面积不大,但因为布置简单,除了一张床、一个小衣柜、一张学生枱和两张椅子,再没有多余的家俱,于是床前便留出了一大块可以活动的地方。一入门,就见到北面墙壁上贴着一排体操步骤图,在墙角处放着两对哑铃、一条拉力器。看来,他很注重体育锻炼。
突然,楼梯口的电铃急促地响了起来,像发警报一样,震得房子都有些晃动。
明皓被惊醒了。他一伸脚踢翻了一直在脚后边吹着的鸿运扇,一骨碌跳下床穿上长裤,顺手将衬衣搭在肩上,就快速地跑出楼梯,向楼下的铺面跑去。
镇上人大都知道这一间士多店,也大都知道这店铺的主人有一个身高1米82的大只仔牛牯皓。那些扒手、无赖,甚至酒徒、恶棍,都不敢登门惹事。但外地人不知。现在到处流动的外地人也真不少,今年这电铃就已经响过三次了。上一次的事是两个自称太平天国后代的广西人,拿了一条用双喜香烟盒装着的不知什么烟,硬说是昨天晚上在这里买的、没想到竟然是一条“流嘢”,一定要换!电铃响了,明皓出来了,那两个人心虚了,拔腿就溜。明皓追了上去,一拳一脚,将那两个无赖打倒,然后押送到派出所去了。这件事在镇子上传说了七八天,明皓自己也因为得到值班民警夸他懂得将坏人送到派出所来处理,觉得有点飘飘然了差不多半个月。
“什么事?”明皓一边扣着裤带一边急急地问。
“你将台面上的那张50元拿去找开……”他妈妈的声音不高,还有点哑。
“真不好意思,小弟。”站在外边的一个文质彬彬的顾客抢着解释道,“这电话真的没有打通,只叫了几声号,就忙音了。你妈说要收5角钱销号,但我真的没有零钱……”
“5角钱也摁电铃!”明皓瞪大眼睛看他的妈妈,很生气地吼道;但发现妈妈一脸的不高兴,又软了下来,说,“好吧,我去换吧。”他嘟哝着,伸手便要拿起那张50元钱。
“这样吧,”打电话人却比他更快的拿起了那张钱,“我急着要去办一件事,等一下我找开了零钱,回头再给你吧。小弟,信得过我吗?”他笑容可掬,纯正的广州话,态度就像绵羊一样令人可信。
明皓仔细的端详起这个人来:身材不算高,不会超过1米70,大约30多岁;脸有点长,眼睛也有点长;虽然头发黑油油的,梳得很整齐,但脸色并不好,像是有点贫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笑的时候,在左脸庞上显现出一道一寸来长的刀疤痕;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么大热的天气,他竟还穿着皮鞋,穿着西装,而且还看不见他脸上有什么汗。
“好吧。”明皓答道。他在心里揣摩这人有点不简单。他曾经从他认为是真汉子的谭伯伯嘴里听说过:一个人能够在大热天不易出汗,如果不是有病,那是要经过严格训练才能做得到的。
这个人是有病呢还是经过什么训练?
“最好你真的拿来,我认得你的!”明皓看着那人渐渐远去,大声地喊道。
3
明皓很快的去厨房洗漱完了,吃了五个面包,一盅白粥,又出到了铺面来。他要接替妈妈看档口了。
但他妈妈并没有即刻就离开的意思。她坐到了电话台后面的椅子上,犹犹豫豫地看了几眼明皓,开口说:
“阿皓,我本不想吵醒你的。但这个人好赖,我明明打通了,听到有人说话了,才将电话递给他的。但他听了好一会儿,唔唔了几声,放下电话却死赖说没通……”
“刚才为啥不说!”明皓打断了妈妈的话,气愤地说;他抹了抹额头的汗,走去将吊扇开到了最大档,“这样当然又不是5角钱的问题了,通就是通,他敢不认!看我不把他……”
“看你!”他妈妈喝断了他,“我就是怕你,动不动就要打人,这样不文明,老粗,迟早要出事的,很不好……”
“我才不会动不动就打人哩……”看见妈妈脸色严峻,明皓笑了笑,声调和缓。
过了一会,他妈妈又说:
“刚才红坚来找过你,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也没什么事,所以没叫醒你。”
明皓只看了看妈妈,没有吱声。
他妈妈看着他,说:“怎么啦?近来不见他来找你,也不见你去找他,你俩个有龃龉了?你俩可是从小一起玩大的呀。”
“没,没有。”明皓抿嘴笑着,“他近来总是外出,你不说,我还不知他回来了呢。”
“唔,没有就好。”他妈妈并不追问,又换了一个话题,“刚才谭伯伯路过,说是累了,进来坐坐。但你爸爸交电话费去了,无人和他聊,喝了一杯茶,也就走了。阿皓,阿妈问你,是不是又找谭伯伯帮你找什么工作吧?”
“没有。”明皓抬头看着妈妈,“你们都不喜欢我出去工作,找他帮又有什么用?”
“好了,没有就好。”他妈妈笑了,“阿皓,你虽然长得大个儿,但还是小孩子呀。妈妈不是不喜欢你出去工作,是不放心你。你不知道过去的苦难,不懂得现在已有几多的好,但你应该要相信妈妈呀,要记住呀,现在政策好,我们有新屋住,铺面又可以做生意,生活无忧,不要……”
“知道了,”明皓有点不耐烦了,“你长年累月的讲,我又怎会忘记了呢?你和阿爸挨了半世苦,现在逐年老了,我应该要负起责任来了,要安分守己在家做生意,不要胡思乱想,想什么无谓的捞世界之类,这才是一个好儿子呢。”他像背书一样流利地说着,话音显然有些小脾气。
“好吧,记住就好。”妈妈也不再多说,出街买菜去了。
明皓站立了一会,将吊扇的风速调小了一点,就端坐在椅子上,看档。
4
看档,天天看档,天天像守株待兔一样,守待顾客的光临,天天都重复着昨天,实在乏味够了。明皓不是读书的料,他勉勉强强读完初中,考不上高中,离开学校后就一直呆在家里帮着父母看档,三年,已经三年了。表面上看他已习惯这种闷到发慌的日子了,但实际上他何尝不想投入社会的怀抱,过一种他认为更充实的人生。
还在去年,他收到初中同学矮仔文的来信,他就向爸爸提出要外出去打工。本县是劳工输出大县,数以万计的年轻人都外出去打工,他提出这个要求,本来也没什么。
“怎么?出去打工?”但他的爸爸觉得愕然。
“我的几个同学都出去打工,都能自己养活自己了。”明皓很有理由地说,“矮仔文在信中还说:出来吧,一个有作为的年轻人,不要总是依靠自己的父母了;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吧,不要在家里被憋死了……”
“什么?在家里会憋死了!”他的爸爸咆哮了起来,“你那个同学是什么东西?乡下仔?他在家耕田吃不饱,他当然要去打工!”
“是咧,”他的妈妈开始帮口了,“你的情况和他们怎么同呢,你有条件在家帮父母做生意,你已经工作了,早就自己养活自己了,怎么是依靠父母呢?”
“可是……”
“没有可是!不准去!”他的爸爸一锤定音。
后来,谭伯伯知道了这件事,他很不同意明皓父母的做法,认为做父母的怎么能将孩子禁锢在身边,不让他锻炼锻炼,让他有所作为呢?
他决定帮明皓一把。
谭伯伯是明皓爸爸的莫逆之交。他现在是县刑警队的指导员,近年还兼任城中派出所所长。他是广西人,当过侦察兵,六十年代初转业到县一中做老师,教地理;是打倒四人帮后才调到公安部门工作的。他和明皓的爸爸有过一段很特别的交情。文化大革命初,红卫兵在他的房间搜出一张他和一个苏联士兵的合照,就批斗他,要他承认里通外国,是苏修特务。但是,任凭红卫兵怎样逼他跪,按他的头,踢他的背,用一条粗绳套在他的脖子上,由两个人在两边用力拉紧,憋得他的脸像猪肝色一样黑红黑红的了,他就是紧咬着牙,死不认罪。那时候明皓的爸爸在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见此情形,就站出来大声喝道:他这个家伙特别顽固,不能轻易放过他,要将他关起来,挖深挖透!——这样,他才没有死在台上。
现在,他征得明皓同意,就来和明皓的父母说:要招明皓到他的麾下,做一个警员。
对于老朋友的提议,明皓的爸爸没有反对。这下可急坏了明皓的妈妈。在她的意识中,警察是一个很危险的职业,在电视剧中她早就见识过哩,警察和坏人搏斗,出生入死,多么的令人胆战心惊。明皓还是一个孩子,一身稚气,怎么去和坏人斗?
她鼓起勇气,说:“不好哩,谭伯伯。明皓年轻气盛,不懂事,跟你只会添加你的麻烦……”
“怎么会呢?”谭指导一脸诚恳,“明皓是个乖孩子,从小就跟我学过擒拿格斗,身体又好,做警察是挺合适的。经过锻炼,他还会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呢……”
但这些只是大道理,明皓的妈妈听了更觉心惊。如果……,她不敢想下去。但她认定一个理念:明皓是她的小鸡,她是不能让她的小鸡有危险的,她必须要义无反顾地张开翅膀保护她的小鸡。
于是,任由谭指导怎样说,怎样推心置腹,她都战战兢兢地用“不好哩”来拒绝,令谭指导也没了办法。
于是,明皓就只好乖乖地留在家中,天天看档。
5
这时候,明皓的妈妈买菜回来了,爸爸也回来了。明皓发现爸爸一脸怒气,不知又被什么事情犯着了。
明皓的爸爸叫张松枝,现在人们都习惯称他张老板,他自己也浑然的以为是老板了。他身材也高大,但肤色黝黑,脸皮干皱,还未够50岁,已是一副饱经风霜、历尽沧桑的老人样,没有半点“老板”的样相。老一辈的镇上人都知道,他出身很穷,祖上三代都是靠帮人打散工、做搬运度日,住在那时还是城外的那片竹林中的一间杉皮屋。他现在算是拾到福了,八十年代初扩建大马路时,穿过了这片竹林,拆了他的泥砖杉皮屋,政府给他补了钱,又分了一个位置给他重建,他才有了现在这间有铺面做生意的新屋。他本来有一个姐姐,但早就送人养了,下落不明;他只读过四年书,他父亲又死得早,所以他16岁就接替父亲的位置去做了搬运工;和一个在屋边空地种些菜卖的妈妈相依为命。
但老一辈人说,他早些年也曾有过一次可以发迹的机会呢,只可惜他革命性差了一点点,没有把握住机会。
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因为他根红苗正,命运——除此没有别的解释——将他推上了政治舞台。开始,县文革抽调他到工人宣传队进驻一中,对知识分子进行再教育,到革委会成立后,要清理阶级队伍了,他成了镇“清疏办”领导小组的副组长,负责清理街道上的残渣余孽,疏散到农村去。
就在他鸿运当头的时候——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导致他离来革命队伍的事情。
在清理街道残渣余孽的名单中,有一户寡母孤女,寡母叫苏翠兰,孤女跟母姓,叫苏秋菊。这翠兰是横径山大恶霸地主大头胡养在镇上的一个私房。解放后大头胡被枪毙了,政府就安排翠兰在街道的麻绳厂工作,给一条生路。这一次清洗,要将她母女俩遣送回大头胡原籍。翠兰从来没有进过大头胡的家门,现在要遣送回去,心里十分恐慌。
有人劝她去镇革委会反映实际情况,她不敢去。她探知负责清洗街道的是松枝,她和他的老妈子有一点熟,就去找他的妈妈,请求帮一帮忙。松枝的妈妈没有政治头脑,她不知妇人干政会产生严重后果,出于同情,她就对儿子说了,要他一定要帮帮这母女俩、放过这母女俩。松枝于是就很认真地审查了档案,还多方面的求证过一些知情的老人,考虑再三,认为情况确实特别。
他就在小组会上将情况说了,并说了“就地管制,不必遣送”的处理意见。没想到即刻遭到同志们轮番质问他是不是思想有了问题,怎么能同情起恶霸地主的小老婆了?怎么能忘了这次清洗就是要毫不留情地将一切遗留下的残渣余孽彻底清除干净的目的?后来,有一个同志半开玩笑地问他是不是中了敌人的糖衣炮弹、被妖精女迷住了?他勃然大怒,一拍台子,拂袖离去!第二天,上级派了一个同志找他谈话,对他作了严厉批评,要他认真反省检讨。结果,很出乎那个同志的意料,他冷笑了一下,抛出了一段硬梆梆的话。——经上级派来的那个同志在汇报材料中整理成如下:
“请你不要再说了。我承认我辜负了党的培养,被妖精女迷住了,成了阶级敌人的俘虏了。任凭你们怎样处分吧。但是,有一点你必须要转告上级,这母女俩一定不能遣送,我已下定决心保护她们俩了。请你们记住:我三代赤贫,身世清白,命贱得很。我会说到做到的。”
这件事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结局:他被取消了预备党员的资格,打回原形,回搬运站去;而翠兰母女俩,竟然也没有被遣送。
此后不久,翠兰终因觉得害了松枝,深感愧疚,加上捱不住严加管制的折磨,一病不起,去世了。留下弱小的孤女秋菊,孤伶伶的受人欺负,像灰姑娘一样黑不溜秋的可怜。松枝妈看着心痛,就撺掇儿子和她结了婚。不料他俩的婚事刚好成了镇上人的一个话柄,一经传说,在松枝的身上便有了一层“不要前途要美人”的色彩。
更不料松枝妈竟也受不了镇上人的流言,不忿镇上人说她多管闲事,说她害了儿子、害得家境凄惨、自讨苦吃,终于抑郁成疾,不久也离开了人世。
6
却说这时候明皓爸爸去邮电局交电话费回来,一脸怒气。明皓妈就问他出什么事啦?他就连珠炮似的开口大骂:什么邮电局是吃人连骨一齐吞的贼啦;什么收费员小姐眼角生上天一问三不知啦;什么累得他团团转了半天才知道可以去册报室打清单核对啦;什么什么啦;语无伦次,口水横飞。末了,他啪的一声将手上的一叠清单丢在镜柜后面的茶几上,大叫道:
“你看!这些贼们!就这几页废纸,又收去了我18块钱!……”
明皓和他妈妈静静地看着,虽然一头雾水,不清楚他说的是什么回事,也不追问。他们早就悟出一条道理了:在他发火的时候,不要理他,由他自生自灭。
终于,他发泄完了,喘了几口气,走去拉出电话台的抽屉,拿出一扎每天记录下来的长途电话挂号单,嘭的将靠背椅放到茶几前面,坐下来,戴上眼镜,点燃一支烟,摊开那叠清单,解开一张一张的挂号单,认真地核对起来。
屋里于是平静了。妈妈去煮饭了。明皓有点无聊,就站出门口去看马路。
这是一条由跨河大桥贯通南北的大马路,本来就人来车往,交通繁忙。现在学生放学了,上班的也下班了,情况就有点乱。小学生排着不整齐的队伍在马路边走着,迎面碰到一个疯子手舞足蹈地在唱歌,有几个顽皮的男学生就从地上捡起一些东西向他掷,一个女教师从后面赶上前去,喝了七次,才将他们喝止;中学生像是从困了半天的鸟笼里放出来,骑着单车就在马路上飞;下班的或许正惦着家中还有许多家务要做,骑着单车或摩托车在车流中总想超前;一部面包车开过来了,被前面一架满载木料举步维艰的手推车阻住,司机不停的鸣笛,还伸出手猛拍车门叫让路;跟在后面的几辆摩托车不敢贸然挤过,行行停停的在烈日下晒成热锅上的蚂蚁了,于是乱按喇叭,此起彼落地响起乱嘈嘈的“憋憋憋”的刺耳尖叫声……
“阿皓!有人买烟……”明皓正看得有趣,听见爸爸在屋里大声喊叫。
他于是连忙走入店铺,又做了一单——其实店铺一直断断续续有顾客,只因为叙述流畅而没有提及——生意。
当他抬起头时,看见妹妹就站在马路对面,大概她已等了好一会了,正用手做成喇叭状向着这边喊。他于是走了过去,将妹妹抱了过来。
妹妹叫小玉,今年7岁,刚刚读一年级。
妹妹是爸爸的宝贝,张老板将她捧作掌上明珠。
小玉的确也天生讨人喜欢。她在襁褓中就乖乖的,吃饱了就总会望着人笑;会走路了她不会像明皓小时候那样四处乱跑,只是尽恋在大人身边,撒些天真烂漫的嗲娇;4岁入幼儿园受教育了,更加聪明、懂礼貌了,更活泼得叫人开心,茶余饭后,闲来无事,张老板就躺在懒椅上,叫她唱歌就唱歌,叫她跳舞就跳舞,看她表演模拟的电视明星动作,模拟得矫揉造作,令人忍俊不禁,将一身的疲劳都消遣完了。张老板年过40添女,老牛舔犊之情本来就有,如此乖巧女儿,怎不倍加疼爱?而且生意顺利,家境小康,宠她真是没说的了:吃什么给什么,要什么买什么,一心只要女儿喜欢。
小玉又是妈妈的公主,她越大越百厌了,拣衣择食,尽赶时髦。肥肉固然不吃,青菜不吃,豆腐不吃,鸡也不吃;只爱吃鲮鱼罐头,太阳神奶,嘉士利饼。为了要哄她吃饭,她妈妈总得要想尽办法,精心烹调,变换花招;还得像奴婢一样,耐心细致。
或许,她父母对她的宠爱有点过了。
有一次,隔邻开饭店的周老板逗她,说天上的月亮真是太好玩了,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摘得,只有她的爸爸才可以摘下来。她就跑回来缠着爸爸非要摘天上的月亮。张老板被她缠得、哭闹得没了办法,只好按她的指示去借了一把竹梯搬上二楼天面,靠着阁楼的瓦口,叫明皓扶着,自己爬上去,虚张声势地两手向空中乱摘,搞得差一点凌空摔下,紧张得明皓和妈妈都出了一身冷汗,她才破涕为笑了。全家人也才高兴地大吃起月饼来,过了一个难以忘怀的中秋佳节。
7
现在,小玉一放下书包又去缠起爸爸来了。
“爸爸,爸爸,你给我买一个这样的笔盒。”她用手向爸爸比划着那种笔盒的形状。
张老板脱下眼镜,摸着她的头。“你已经有一个了,还买笔盒?”
“唔——唔,”小玉挨着爸爸,“我那个不好,我要买个新的,莉莉她用的那一种……”
“好吧,等吃饭后我去给你买。”张老板刚好在这时候辛辛苦苦核对了半天,终于发现了有问题,正要问明皓话,对小玉的纠缠有点不耐烦,就站起身来,去拿了一包葡萄子给她,说,“你先去一边自己玩,爸爸有重要事情要做。”说着又坐回了椅子上去。
“阿皓,你过来,你看。”
明皓走了过来,站在旁边。
“呐,”张老板又戴上了眼镜,指着一张挂号单,“这一张是你做的,你记的是销号,只收了2角。”他又指着邮电局的清单,“呐,这里连续记着这个同样的号码,一共五次,一次1.35元。你是怎么搞的?瞌眼睏?”说着他仰起头来,亮着两片发光的眼镜看着明皓。
明皓低下头去,认真地看了起来。从日期、区号、电话号码,都仔细地核对了一遍,不错,都对,这真是怎么搞的?他觉得迷惘,低头凝目寻思。
“爸爸,唔——唔,爸爸,”但小玉还是用背偎着爸爸,一边吃葡萄子一边用头碰撞着他的肩膀,“快嘀咧,快嘀给我买笔盒……我要现在就去买……”
张老板刚想点燃一支烟,那火也被小玉碰撞得熄灭了。
“呵,是这样!”明皓终于想起来了,“那电话是杨桃巷李姨来打的,打给在深圳打工的女儿,但是没有通呀,我记得很清楚,那电话一拨完号叫两声号就咳咳咳的跳。打了几次都一样……”
对明皓的解释,张老板扁了扁嘴,喷了一口烟,无话可说。但儿子在看档时总是神不守舍的样子,他很不高兴,问题肯定还不少,他想。他又低下头去,继续核对。
“呐,怎么这个电话没记有挂号单?”他立刻又发现了新问题,立即决定要对这个问题严加追问。但在他抬起头的时候,看见小玉正从钱箱里拿出一张10元钱来,于是换了一种声调,对小玉说:
“你怎么拿钱箱里的钱啦,都说过钱箱里的钱不准乱拿的,知道吗?快点放回去。”
但小玉努努嘴,说:“我要买笔盒,你不给我买,我自己去买……”
张老板皱了皱眉头,觉得小孩子乱拿钱是不能忽视的问题,是一个大问题,要耐心教育。于是就循循善诱地说道:
“小孩子怎么能乱拿钱呢?乱拿钱就是开始要学坏啦。钱箱里的钱谁都不准乱拿,你哥哥不准拿,你妈妈也不准拿,爸爸也是在登记好数目了之后才拿的呢。私自拿钱箱里的钱,就叫做偷。知道吗?”
“偷又怎样,”小玉将拿钱的手藏在身后,撅起小嘴巴,“我只偷一张,哥哥昨天就在电话台抽屉里偷了好多张……”
“什么!”霎时间平地起了风雷,张老板一拍茶几,板起脸孔,瞪着明皓吼了起来:
“你偷钱!你居然敢偷钱!嗬——怪不得电话费不够交钱!你这个杂洽种,没家教的杂洽种!死不改悔的杂洽种!……”他越说越气,霍的站了起来,扬起从脚上脱下来的拖鞋,朝明皓劈头就挞。
明皓用手格了一下,退了两步,退到电话台后面的门角边上。两脸涨得通红,咬紧牙齿,盯着他的父亲。
小玉早已吓得大哭大叫了,妈妈从厨房赶了出来,就扑向了她的妈妈。妈妈看着暴怒的丈夫,看着两眼睁得滚圆的儿子,嘴巴颤颤颤的说不出话来,束手无策。
门外早已围拢了一大堆人,人们看着这两只对峙着的公鸡,意识到这里将要上演一出武打戏。虽然武打戏电视剧里常有的看,但现场直看当然要比看屏幕的好看得多啦,凡什么事都是当面看才看得真切,看得真实。他们一言不发,耐心的等待着,等待着正式开场。一瞬间,观众已经越聚越多了,人行道不够站了,已经挤出到马路上去了。
可惜,没有导演的戏是很难演出成功的。虽然明皓咬牙切齿的很想一拳就将老爸打趴地下;将他打趴地下那真是只需一拳的事。但他还是慢慢的放松了拳头,因为他看见妈妈在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两眼在潸潸的流着眼泪。他站到了门槛上,向着观众大声的喝道: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闪开!快闪开!”
观众没有想到会有这种狼嚎虎吼般的谢幕,吓得慌忙呼啦啦的向后退去、散去。
接着,明皓不顾那些余意未尽的观众还远远的站着看,昂起头,向着马路的北面,扬长而去了。
“去吧!滚吧!有本事不用回来……”张老板对着他的背影吼叫着。
明皓走了,围观的人也散了,街道上照旧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这时候斜对面卖电器的那家商店,有顾客在选机,猝然的传来一阵阵的断断续续的歌声。那歌手大概是失去什么了,歌声如忧似怨,反反复复的哀叫着:
“……我要找到…… 一定要找到……玛利路亚……”
张老板呆呆的伫立着,好久好久了,才颓然坐下,瘫靠在椅背上。
8
明皓憋着一肚子气走到十字路口,兜了个弯,横着新影剧院大马路,晕晕噩噩、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走着,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越走越远,走过了工业大道,走上了一条树荫浓密的郊外公路。
公路上汽车来来往往,翻滚起一团团尘埃,随着穿入树荫的阳光,闪动着冉冉上升。但人世间总是多着霎时风云,天脚边忽然飘来一块块乌云,将太阳遮住了,天色变得阴沉了起来。一阵大风呼呼呼的从山那边吹了过来,吹得路边大桉树的树叶唦唦唦的乱响。
明皓被风吹得停了下来。他对四周作了一番了望,觉得似曾相识,但立即又觉得这里从来没有到过。
明皓的童年没有妹妹小玉那样幸福。小玉出生在家庭富裕了之后,父母有钱娇她,有闲心惜她,还有时间将她当作掌上明珠,消遣茶余饭后。而明皓就不同了,他出生时家境贫寒,家无长物,而且,在那个突出政治的年代,父母在日间的工作已够奔波劳碌了,晚上还要不停的去开会学习,累得精疲力尽,没有什么时间理他、顾他。
在襁褓中妈妈背着他去做泥水小工,稍大了放他在靠近身边的地上坐着、爬着自己玩。他爬着爬着慢慢的会走路了,就开始在工地上到处乱走。工地就再不允许妈妈再带他来开工了。为了吃饭,工是不能不做的。就只好每个月给8块钱将他寄托给隔邻周大妈看管。他竟不需要营养丰富的食物,逐渐的更长大了,有时候就趁周大妈顾他不到,他就荡出去满街乱跑。5岁时他就几乎荡遍了镇上的每一个角落。
有一次,他迷路了,有好心人拿些东西给他吃,他吃完了,却不满足,还要去抢夺好心人家孩子的那一份;有一次,他跌进污水沟了,有好心人要给他洗干净,他却一挣脱身就跑,还回过头撒去了一把泥沙;有一次落大雨了,天快要黑了,他的父母和周大妈都急了,戴着雨帽四周围的去找他,后来却发现他躲在屋背后的矮檐下,正静悄悄地注视着他刚折好的一只纸船在水沟中飘流……
后来,他上学了,他并不喜欢读书,但学校使他不再孤单,他结识了几个朋友,比他大5岁的红坚带他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一到放假日他们就荡到城外去。
城外是一个广阔的天地,那里有无垠的农田、清澈的流水、绿野、树丛、池塘、沟壑,还有缤纷的野花、好斗的蟋蟀、射不完的麻雀。城外还是一个很有口福的地方,树上的果子可以摘,地上的番薯可以挖,还有花生和甘蔗,都是可以吃的东西;有时候,还可以看准了周围没有人,就走近村寨,拉开弹弓,射死一两只咯咯叫的公鸡,然后去到荒无人烟的河滩上,烧起一堆火,饱餐一顿美味得不得了的烧烤。吃饱了就在河滩上摔跤,跳到河里游泳,或者爬树跳涧,好不快活!
但是,他看着眼前这一带不熟悉的地方,他知道现在自己已经走得太远了,这个地方他以前并没有到过。童年的事已经远去了,童年虽好,虽然留恋,但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不可能再有童年了,往事只能留在记忆里了。而现在自己还要走到那里去?离家出走?好笑,真真好笑。又不是第一次被爸爸打,从小到大挨爸爸打还少吗?迷路不知回家了也打,和人打架了也打,爬围墙看电影也打,甚至连做作业不出被老师留堂了也打。要出走早就出走了,还要等到现在!父子没有隔夜仇,而且,偷钱的事……哎,终于暴了……
不过,他即刻又觉得因这样被爸爸打很不服气:自己已长大了,还要打?而且,虽然是偷偷摸摸的拿了档口一点钱,其实也算不得是偷与不偷,自己无日无夜的守着看档,钱也为家里赚了不少,爸爸每个月只给50块钱零用,平时没什用也就算了,可是需要用的时候问他要一点,总是要像审犯人一样问三问四的,甚至还不给!譬如那一次出外打工的矮仔文等几个同学顺回来探家之便、久不见面,就相约晚上去宵夜聚一聚,就想自己做一次东吧,就问爸爸要200块,他不但不给,还被他骂了一顿,说什么真是想聚会还是想愣充大头学阔佬,等等,真没意思!……虽然这一次是拿的密了一点、也多了一点,但也是逼于无奈,哎,常吃红坚的已经够无脸了,欠下他的不可能不还吧?……
但这样拿钱毕竟不好,不是长久之计。哎,真烦……
9
在前面的不远处,在路边竖着一块大牌,上面写着“吃饭请进”字样。明皓于是顿时觉得肚子饿了,而且还十分口渴。他走近一看,饭店虽是临盖平房,但还颇够大,前面还空旷着一大块停车场,应该是来往司机的吃饭点。好像现时店里人不多,正好,够清静。
他就走了进去,老板马上笑面相迎,为他挑了一个临窗位置。
明皓正吃着饭。窗外忽然风声大作,将窗门吹得乒乓的响;霎时间天昏地暗,电闪雷鸣,倾盆大雨就哗哗哗的横漂着急泻下来。随着从门外传来的一阵嘈杂的人声和纷至沓来的脚步声,拥入了十几个避雨的过路人。
突然间听到响起了一串清脆的叫声:
“哎呀,明皓!你怎么会在这里?……”声音显得十分惊喜。
明皓一抬头,看见是初中时的女同学文素云,脸颊倏的就红了,马上热辣辣了起来。“呵……是你……” 他含糊其词地说了一句,又急忙低下头去,大口大口地将饭往嘴里扒。他这个样子,看来是想用碗遮住他羞赧的脸。
“怎么吃的这样急?”但素云已拿过一张椅,就坐在明皓侧面。
“不……急……”明皓嘴里塞了一口饭,话没说出来,却差一点喷了。
看着明皓这个狼狈样,素云哧哧地笑了起来。明皓横过脸斜睨了她一眼,又急速的低下了头去。
“怎么啦,还恼我吗?”素云忽然这样的问;她看着他,忽然觉得他瞥来的是一种不屑的眼光,心里一怔,心想他大概是还在恼她,就睁亮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直切切地看着他的脸,心卜卜的跳着说道。
“不……”明皓连忙饮下了一口茶水,将饭灌了下去,“不,我怎么会恼你呢?我……”他扬起头看她,眼光正好碰到了她的眼光,脸忑的又红了,说着的话又木讷了起来。
“看你,你的嘴……”素云又噗哧一声笑了。她拿出一片纸巾,递给他。
明皓将嘴抹干净了,他一看她又碰到了她的眼光,他的心又慌了,无话找话地说:
“已经三年不见了……你吃过饭了吗?……”
——哈哈哈!在旁边一直在看着他们的那几个人,看到这个英俊的少年,在一个婀娜娇小的女孩子面前,尽出洋相,觉得有趣极了,就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雨停了,素云拉着单车,和明皓在公路上慢慢的走着。
雨后的天空十分晴朗,一片片白云,轻轻飘浮,袅袅如烟。大地已被冲洗过了,汽车来往飞奔,已经没了尘埃。路树的叶子也被洗干净了,一棵棵青翠碧绿,在和风中摇摆。大自然真是够豁达的,反常天气的炎热令人郁闷,就来一场暴风雨,还人们一个清凉的世界。这是一个非常适合在公路边漫步谈心的时刻。
但明皓只顾低着头走着,在静静地听着她说话,但她说了些什么,却没有听到。和素云的邂逅,使他十分尴尬,令他记起了三年前那不堪回首的十分难堪的荒唐事;使时间流逝已经忘却了的羞愧感,又在他的脑子里重新出现;使他的脑子里总是在不停地闪烁着过去的那一幕,令他觉得难以面对,心情十分恍惚。
这件事我们是知道的,有许多人都知道,并不是什么秘密事。
有人说,其实这算不了什么事,他只不过做了一件世界上只要是男人在那个情况下都会做的事罢了;还有人说,如果他在那个情况下不是这样做,他就不是一个男人!
也许,在我们镇上越来越开放的人们的眼里,这样的事根本就不叫尴尬,如果尴尬,那是土佬,旧封建。比明皓这件事更开放的事多得很啦,男女拉着手挽着腰,搭着肩头亲亲嘴,说说笑笑追着跑的等等情形,简直是家常便饭,在大街上、在商店里,每时每刻都可以见得到;还没说在那些稍偏的公园或黑暗的电影院,在那些地方,旁若无人地热烈亲吻拥抱的事情,也早已叫人见多不怪了。所以,明皓的那件事算得了什么?去见识多一点吧,改革开放了,为什么还要那么保守?男女之间公开调情,那不叫尴尬,那叫浪漫!
但那件事,对于明皓来说,却实在叫他很尴尬了一回。
那是在他初中毕业、升高考试都完了的时候,一个晚上,一个叫谢如源的同学邀请十几个同学到他家聚会。毕业后大家要各奔前程了,在即将分手的时候聚聚会,增加同学间的感情,为日后留点回顾,也没有什么不好。
相信大家应该都见过同学们的聚会:年轻人聚在一起,玩起来花样百出,甚至有一点疯。尤其是在谢如源的家里、一个暴发户的家里,富丽堂皇的环境和充足的食物、饮料,一玩到无拘无束了,那热闹的情景可想而知了。
“后来应该是明皓醉了,素云也醉了。但不知怎么一回事,她突然大叫了一声,灯亮时只见她从他的怀中挣出,并狠狠的掴了他一巴掌。”参加了那晚聚会的同学矮仔文如是说。
(待续)
作者签名: 人老了 但还有一个文学的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