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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捍卫读者的尊严?[转载]

文学青年
2007-10-22 12:31   收藏:0 回复:1 点击:4755

    新华网 2007年10月18日 09:49:59  来源:新快报
  
   小说是不可以当做工作来干的,当然真正的通俗小说家除外,金庸在报纸上连载小说,很多人都等着看,他可以把小说当成工作。不过现在国内报纸上连载小说的性质已经变了,报纸文化版的编辑经常会收到大摞的新书,都是希望连载的。小说连载成为新书的推广宣传手段,于是又牵涉到公关,牵涉到一系列的商业问题,这样的小说连载很难再有读者,大家宁愿去读娱乐新闻。
  
   很长时间没有写出小说的我不会感到焦虑,这不是我的工作。同时我虽然自诩视写作为终生理想也不会感到自卑,大家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飞,暂时还没有感觉谁是遥不可及的,这是指和我一样的无名小卒。那些出了名的大腕也不会给我压力,他们给我更多的是荒谬感。莫言在写完新书《生死疲劳》后发表如下言论为自己壮胆,“长篇小说不能为了迎合这个煽情的时代而牺牲自己应有的尊严。长篇小说不能为了适应某些读者而缩短自己的长度、减小自己的密度、降低自己的难度。我就是要这么长,就是要这么密,就是要这么难,愿意看就看,不愿意看就不看。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这么大的腕也有信心不足的时候,竟然提前写恐吓信威胁读者,看来写小说确实是件困难的事情。莫言的这种思维在不得志的作家中流传最广泛,许多作家都表示自己不会考虑读者的感受,认为这才是有作家的尊严,不媚俗。我看了莫言的《生死疲劳》,发现他的警告是有道理的,这个小说确实很难读,确实密度很大,确实长得惊人,但他要表明的主题却非常简单,就是作为中国人,在那个时期可真不容易。显然,莫老前辈打了一个高技术的擦边球,这种技术不是文学意义上的。我们原谅他,当作家难,当名作家更难。可是我不理解为什么他就算不把小说写得好看些,为什么要写得这么难看,他和读者较什么劲?或者他是为了堵评论家的嘴,他所谓的读者是指评论家,而将人民排除在外?他错了,以他德高望重的身份,谁敢说半个不字,那就是要和严肃文学叫板。
  
   另一个成功作家刘震云近年一直没有出新作,他的小说《一地鸡毛》已经深入民心,白领喜欢看,农民也能看明白,按理说这样的作家应是国宝级的,但可能他非常忙,已经顾不上再写小说了。曾经刘震云的野心比现在还大,他豪情万丈地写出大部头巨著《故乡面与花朵》,那书刚好符合莫言所说的标准,够长、够密、够难,气势恢弘,这本书还有一个优势是好读,唯一不足的是不好卖,许多特价书店都摆着这套书,摞在一起相当于一套毛选的厚度。也许就是从那时起刘兄不再捍卫长篇的尊严,他的新长篇《手机》走了另一个极端,够短、够散、够软,直接为电影服务,男主角为葛优量身打造,看着小说就能想到葛影帝调侃的语气。写完《手机》的刘震云肯定感受到了自我的尊严,他在故乡的房顶端着大碗茶接受记者的跟踪采访,他提到了很多名人,小刚、姜文、艺谋等等,认为他们对文学的见解要比文学界的人深,言下之意是懂文学的其实不是搞文学的,看来老刘是真怒了。刘震云转行当编剧是中国小说界的损失,无奈人各有志,再说容易被人怀疑是嫉妒。
  
   现在我们插一段关于读者的问题,莫言的《生死疲劳》刻画的那群人有部分还活着,大部分都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大概没有精力去读这样一本书,更不可能从驴子的视角去回忆(已经够不堪回首了),所以只能指望60、70年代的读者,这些人偶尔是会反思一下,莫言并没有抓住这种转瞬即逝的反思的可能性,而是非常自我得玩弄起技术,走火入魔似的搞出了一个新世界。在那个时代,难道还会有比真实更震撼的吗?说莫言不把读者当回事,刘震云笑了,他的小说《手机》更没把读者当回事。毫无疑问,娱乐电影《手机》远远超越了畅销书《手机》,更准确地说是前者成就了后者,那本来就是一个电影脚本,不是一个小说的成品。刘震云再把贫嘴搬进小说里,心甘情愿地步王朔后尘。
  
   女明星秦海潞作为“余粉”感觉非常痛心,名噪一时的《兄弟》让这位女演员只记住了两个字——“屁股”,她公开质问:余老师,您到底想说什么?我相信她不是在演戏,是真没弄明白余老师的路数。《兄弟》被翻译到了韩国,《兄弟》的博客也写到了韩国,打开网页,看到余老师灿烂的笑容真是可爱啊,原来他也有这么柔软的一面。在文学圈有很大的力量促使作家们去获奖,获奖可以让作家实现无限可能——媒体认,专家认,读者更认,仅销量一项,就能引发无穷的获奖欲望。一些作家开始专门研究获奖的小说,就和国内的期刊一样,文学奖也有风格,王小波拿了联合文学奖,茅盾文学奖肯定就没戏,因为风格不一样。经常可以听到,某某作家冲击某某文学奖,就像某个导演冲击电影奖,可以先把观众放在一边,把评委的口味打发好,把权威伺候舒坦,就成功了,读者观众会冲着奖去,不喜欢只有怀疑自己的份。
  
   想必如果不说明白作家如何才是还读者尊严,肯定有人会觉得我胡说八道。我可以作为一个读者来说一些自己的感悟,《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特丽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到特丽莎为了报复托马斯被工程师欺骗失身,感觉是很揪心的,就像是自己的女人被欺骗了,而托马斯的不正经是可以原谅的,为什么?作为读者的我说不清楚,但我确实认为托马斯与特丽莎在这个世界存在过,他们的故事是真实的,他们的悲剧是让人心痛的。梁晓声的小说《雪城》上半部曾经震撼过我的少年时代,小说在最开始叙述了大批知青返城时人们接站的场景,那个场景惨烈得撕人心肺,梁晓声的技术并不高明,却粗砺有力,他的文字就像大锤一样砸在读者的心上,是中国当代小说中少有的大叙事,是历史悲壮瞬间的记录。迟子建的小说《世上所有的夜晚》给人一种忧伤的感觉,她的魔术师丈夫意外身亡后她流落到一个小镇,作者给出了两条基本不相干的线索,一条是魔术师的灵魂的若隐若无,一条是失去丈夫的寡妇及小镇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很少有读者会在这篇小说上找到共鸣,但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作者的灵魂,她是用灵魂在向你讲述,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倾听呢。读这样的小说,读者也是有尊严的,因为在阅读之后还能保存一些东西在记忆里。
  
   我们这里所说的读者是热爱小说、热爱读书的人,是那些会把每个月微薄的收入规划出来一小部分买书订文学期刊的人,这样的人已经可以称为文学的发烧友,比起音乐、电影爱好者,文学发烧友少得可怜。一个朋友每年都订好几种文学期刊,经常去书店关注一些新书,他经常打电话向我抱怨,说某某的作品实在太糟糕了,让他白花了钱。读者的心态可以是不平和的,作家的心态必须是平和的。写一个让人读不下去的小说动机是很奇怪的,又不是搞学术研究,也不存在高新技术,为什么读者会一头雾水,读完后一无所获,感觉还不如去看看电视呢?这是作家的失败,或者他们确实力不能及,又不肯承认,最后依然把责任推到读者身上。(卢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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