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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博客加强管理清理整顿的通告

应该快乐166
2007-12-21 08:40   收藏:0 回复:0 点击:4291

    博客在世界兴起已有些年历史,在中国的兴起也几乎与世界同步,在这一点上,我们伟大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与世界水平的差距是极其微小的。作为中国人应该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博客在我国也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也表现出了相当的力量。如某起短信诽谤罪,因为被博客披露而让无辜的人获得了自由,包括今年最火的“虎”门硝烟,博客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好消息是,近日国家林业局责成陕西林业厅对虎门事件进行鉴定,国家林业局的态度从开始的暧昧到现在的明朗,各位网友的博客起了相当推波助澜的好影响。即如韩寒,我本来对这个年少轻狂者印象不是太好,但在虎门事件中,他能大胆的旗帜鲜明的站出来,表达他的看法与愤怒,在我心中,就减少了很多负分。但要我成为他的粉丝,尚有一段距离,虽然他对我等草根是否成为粉丝也是无所谓的。……综上所述,虽然博客事业在我国有了较好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绝不能仅仅停留在骄傲和自“嚎”的层面上,沾沾自喜,不思进取,萎靡不振。像有些党员似的,入党前积极进取,全身过得硬,入党后就萎靡不振,变得疲软松泄,一无是处了。因此对博客进行清理整顿加强管理,还是很有必要的。
  一、凡是博客作者,必须用真实身份证(坚决反对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说到这儿真让我们管理部门为难,有那么多办假身份证的人,到处写广告,甚至都有写到我们警察局墙上的!从这就能看出来,凡是想办一件事儿,正本清源是多么重要。我们已经决定,今后凡抓到办假证的,一律处以死刑!)登记,采用实名制。由村乡县市省直至国家公安部登记,并在国家安全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不备案或没备案者的博客一律封杀。
  二、凡是持有博客营业执照者(即依法备案者),必须坚持积极更新博客。不许开始热情很高,积极更新,频频走访,不到半年甚至三两个月就歇博,甚至停博。在此次进行的清理整顿中,一经发现这样的博客作者,根据其真实身份证,很好查实的。查实之后,在媒体上曝光,处以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合法的博客经营者,如因经营不善,确实无力无心经营博客的,逐级向原登记备案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合格缴足大量费用后,可以依法核销其经营资格,并对其经营期间写博和走访情况进行清算。如有欠帐,必须对博友进行补偿,即使令其破产,我们管理部门也在所不惜。
  四、依法核销经营资格的博客作者,必须向曾有其链接的各位博友进行报告,并在博客上发表致歉信,以诚恳卑微的态度说明自己的苦况,希望各位博友能够原谅,并删除这样的死链接(本条对那些善良软弱一脸抹不开肉的博客作者特别适合,他们往往不好意思轻易删除这样的链接,都是曾经的朋友吗!)。
  五、关于对博客作者发表文章数量的暂行规定……
  六、关于对博客作者走访博友频率的暂行规定……
  七、关于对博客作者留言内容及频率的暂行规定……
  五、……还有很多未尽事宜,但我们管理部门中午有饭局,下午酒后不宜于办公,晚上临近新年,又有很多的娱乐活动项目必须参与,还有很多秋风刮来,我们不能不认真处理和接待。因此,本通告到此为止。但如有人举报我们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我们除了免除责任外,还将记下他的博客地址,对举报者予以备案,并在今后管理工作中给予特殊关照。
  
  
  有博友发现我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的确。眼看12月就要逝去了,2007年也离我们渐行渐远,再不博一下,我就永远失去在2007年博的机会了,因此,这个通告权充更新,也顺便表达一下对那些已经悄然退出我的博坛的博友的怀念与……愤怒。
  祝各位博友新年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原创[文.浮生杂记]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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