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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明将军简介[转载]

驼峰人家
2008-01-26 11:17   收藏:0 回复:0 点击:5871

    贺 明:(公元1919~今)原藉山西临猗,后随母定居陕西武功。著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少将。
  1937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入陕北公学学习。1938年加入中国***。
  抗日战争时期,在吕正操的冀中人民自卫军政治部任民运干事,任在冀中军区第六团营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第三十二区队政治委员,冀中军区第七军分区三十三团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三纵队八旅二十三团政治委员,华北军区第八旅二十三团政治委员,1947年率团参加石家庄战役,全团立大功。后任第十九兵团第六十三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九兵团第六十三军政治部直工部部长,第六十三军一八八师政治部主任,1951年随第六十三军一八八师入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六十三军一八八师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53年调任六十五军一九三师政委,曾奉命前往开城,参加对我军被俘人员进行消除回国顾虑的“解释代表团”,并担任第一大组组长。当时志愿军被俘人员两万两千余人,其中六千三百多人坚决要求回国,一万四千余人因被迫刺字、写血书和受恐吓而不敢提出回国,其余一千六百余人为投敌分子。由于美国、韩国和蒋中正集团设置了重重障碍,对被俘人员的解释工作被迫中断了五次,解释时间只占规定时间的九分之一,听解释的人数只占15%,解释工作最终被无理中止,一万四千余人被运往台湾。回国后,历任北京军区防空军政治部主任,第六十六军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第六十五军政治委员,总参谋部防化学兵部政治委员。1972年5月任河北省军区政治委员,1978年8月任贵州省军区政治委员。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贺明将军有记日记的习惯,从朝鲜回国后,曾将参加解释代表团时的日记整理出来,冠以《所谓“自愿遣返”──一个解释代表的日记》之名,制成打印稿,留做纪念。1983年离休后,将这段经历写成《一笔血淋淋的人权债》。从1990年开始奔波十四个省市,访问志愿军被俘人员,收集了有关资料数百万字,完成第二部关于抗美援朝战争战俘的着作《忠诚》,还著有《志愿军战俘归来人员的坎坷经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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