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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今文明社会进步之怪异

冰涛
2003-10-31 22:02   收藏:0 回复:4 点击:4225

    一
   猫的文化,可谓久之远矣。中国文明在改革、社会在改革,连动物都难逃次劫。猫自古至今是老鼠的天敌,现今除农村外,城市里林立的高楼让老鼠没有了栖息之地,猫的角色一下子又抓老鼠变为阔太太、富小姐们的宠物,品种之繁多、价格之昂贵,令人咋舌!当然里面不乏喜人者,可鄙人对它们是深恶痛绝的。原因很简单,一个人从骨子里憎恶的东西,任你再怎么小巧灵活、漂亮怪逗、惹人喜欢、让人怜惜,却都是徒劳的。
   城里人养猫者,无非有以下几种情况:
   寂寞难耐者;(当然,我这里不能去讨论少女、小姐们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作为,毕竟她们有的还是不谙世事、纯洁的)。她们的老公基本上都有一个特点—多钱或强权。权钱有了,个人的欲望就膨胀,谁还肯整天对着自家的黄脸婆子呢!所以,她们就千方百计地找抚慰自己精神生活的对象。现在上街满可以看到这些体态雍容、衣着华丽的妇人们带着自己的宝贝,或抱着、或系着项圈拉着、或穿着马夹架在肩膀上,华丽糊诮的,比她娘还心疼。我甚至怀疑那些猫是不是公猫,不然让她们怎么聊以自慰呢?她们宁肯就这样维持着与丈夫的关系,也不去指破它,因为金钱和权利对于她们的价值实在是太需要了。当然,这些人的本质上是好的,没有劣迹,知道一些究竟的人,全可以理解她们的所作所为。
   爱慕虚荣者;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虚荣是人之劣性,天生、改不过来的!猫的文化,至现在被理解成富贵、悠闲的象征,偏有一些打肿脸充胖子者上街时也抱着或牵上一个,还给取个洋名。有一回和同学上街恰碰见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场面,主人在前走,猫在后面跟着,主人时而回头喊一声:“Dady,快走!”我觉的很纳闷,回头看看身后,并没有什么老人啊。哦!我恍然大悟。我指着猫给同学说:“你听,人家叫爸爸,快走啊!”惹的同学们捧腹大笑。Dady是洋名,依英语的发音和意义有爸爸之意,依我们中国人惯性思维,那岂不成了“爸爸,快走啊!”。这种人本意是为了摆阔,装扮前卫、时尚,却欲盖弥彰。
   这种情形还是轻的,更有甚者,我们还可以在大街上碰上如此的情形,男人也带着宠物,这就让人有点费心思了,娘们儿抱一只猫显示她们的软弱和妩媚,在男人们的目光中寻找那种久违的感觉。可你一人大男人家牵一只猫上街,让人觉得就是一个软蛋。那肯定不是你的爱好吧!一个大男人家的爱好,如果转天牵着一只动物上街,让人感觉我们的社会达到共产了吧!要么就是快要亡国,因为他们无望了!
  重读李老的文章,现在知道李老原来如此憎恶猫。那只讨厌的波斯猫竟跳上书桌与李老为敌,试想,主人在餐桌就餐,它竟跳上去拉洒,那就大煞风景了,如果还有客人的话,主人不七窍流血才怪呢
   当然,由猫引发的社会现象就不胜枚举了!我这里只简单举一例来看一种现象。
  某小组牵着一只猫去吃饭,吃到尽兴处,把自己的宝贝抱上桌共进午餐。没过几天,却收到法院的一张传票,原告要求此小姐赔偿他精神损失费十二万多。赔肯定是少不了的,就看多少。法院不可能让此人白这么折腾的,而且还可以昭示一下民众,增强个人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人权。现在的社会,幸于“浮夸风”早己过去,不然中国的动物就惨了!
   我是憎恨猫的,可这里我不仅为此猫叫冤了,社会在进步,文化在创新,人权的自由发展,至今从国内到国外,从古代到现代经历了时间与空间上的变化,到现在俞演俞烈。我国的宪法或刑法好象没有规定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情况。我不理解这只猫究竟把这个人的精神伤害到何种地步了,竟狮子大张口,一张口就是十二万,或许,精神是不可以用价值来衡量的!可是如此情形下,我觉得这个人的精神损失费就比他爸妈的命还要值钱了。假设这里仅仅是假设,他爸妈均被车撞死了,(死因假设也全是司机的错),肯定打官司时,他要的人命价,每个人还摊不住他的精神损失费呢!“有良心者”还要个七八百万自己花,没头脑者要个火葬费,“赶快把这老不死的葬了省得麻烦!”
   现在的人,肥皂刷、电影或报刊上社会尖锐问题看多了,动不动就索赔精神损失费,我就不明白当别人搂着你的老婆床上叫唤时,你为何不去向他们索要精神损失费却在几只猫身上张罗文章,难道那时刻你们的精神就没有受到伤害,抑或你的观点是“妻子快乐我快乐”哉!
   而且一些人就爱钻空子,动不动就跑到大酒店守株待兔。连公安部门都给动物们办理户口手续。我不说这是多么糟的事情,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不是凭一机关或一部门所能解决的!或许有毒手段之人,全体枪决,也不失为一种办法。可叹的是动物不会人语啊!
   二
   动物的命有贵贱之分,人当然也不例外了。虽说现在的社会更文明、更进步、更自由、更平等了,可这些所谓的文明、进步、自由、平等只是在特定条件下相对而言,有局限性的。人在现在的社会还有着上下、贵贱之分的。只是我们给换了个好听的词语罢了,毕竟有中国“特色”吗!譬如:领导阶级就是贵族、上等人、剥削阶级,农民阶级就是贫民、下等人、被剥削阶级。这是个不争的现实,只是没人敢说出来罢了!
   我们不能羞于谈我们的短处,自我检审和自我批评是提高我们自身的最好方法。我们的社会是存在着黑暗的一面,这里我不是说当局的错误,而是地方阶层的黑暗,尤其是诸如大西北及偏远落后之地。一个大官犯了严重的错误,那么他的上司就要极力去庇护,因为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如社会安定等。这是当官的一贯伎俩。可是一旦小官们犯错,活该你往枪口上撞,就地正法,以平民怨、以显威严。中国腐败现象缘何如此严重,盖在于此。为何不平等待之?
   说到此,我想起了一件我所目睹的事。由于同学的关系我坐上我们县委的车去学校。车上共五人,一县委的什么主任,一司机, 一县委副书记的儿子,同学和我。我觉得好笑的是,主任宁肯自己挤在车的后面也要让大官的儿子坐在前面,我记的(这似乎是中国官崽的传统)中国的官场上每一次活动大官都走在前面,难道连坐车也不例外。而且主任和司机不时地耍尽拍屁之本能,滑稽之相让人恶心。小小一副书记的儿子都让人如此尊抬,别的呢?当车驶过我们县公路收费站时,我正等着看司机掏钱,却没想到司机说:“这是县委的车!”。收费站就放行了。我惊奇地把目光投向同学。同学下来才说这跟本没有什么,还说上次他坐了县委车行驶了三百多公里路连一分钱都没掏。
   我能说什么呢?为什么他们就能例外?我们所提倡和大力实行的平等难道就体现在这上面?当管的没有想着为农民办件实事,只想着这样顺着梯子往上爬。勾心斗角,极尽政治之手腕,可悲,可叹!还人民的公仆,是否也太有中国“特色”了!
   上次和我们县委的一位老领导聊天,他说你根本想象不到这个大院里的黑暗,他也是当兵出身的,还给我讲了部队里的黑暗。我没有体验过,但我想象的出,就凭我所处的环境和生活圈子。庆幸的是还有那么几个不苟且偷生者。他说我们县委里面有一外县的人任副书记,看不惯县委里面的黑暗,就辞职告退。县委方面苦苦挽留,还许诺了许多诱人的条件,可就是留不住,最后只好保留他的副县级,待他想通了再说。可偌大一个中国,如此之人,存着几希?一个县的最高权利机构尚且如此,别的呢!一个乡长就是盘剥一方的土皇帝,一个村长就是鱼肉乡邻的侩子手,我们每年都有那么多的腐败人群赤裸裸地跳出来,我可以推而广之,黑暗和腐败在我们所处的制度下是普遍的。这是一种体制下的产物,这是一种社会风气。“腐败”大概也是有中国“特色”了吧!
   就连一个小小的报社、杂志社里一些热血青年批判现实、揭露真相的文稿审了再审,最终还得扣发。一些作者的文章,情节或文字稍微露骨的地方都要删了再删。我就不明白,我们所提倡的平等、自由叫狼吃了!那些在太阳伞庇护下所谓的猫等动物们是应该反省一下了!
   刚出中学校园的学子们,抱着满腔的热诚去深造报效祖国,因为小学教育在他们的思想深处早就植根发芽。可上了大学,见的多了,看的多了,经历的多了,慢慢地也就被同化了。因为他们也要生活,就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立场,而去适应这个现实。他们的棱角慢慢地被磨平了,他们的处世也就世故起来。他们也要学会自我保护。假如,我们的这些前辈都死光,那样情形可就是天地之异。死光?可能吗!所以这样的现实会一直持续。老百姓,谁叫咱是老百姓啊!
   每次一回家,我的心就像掉进了无底洞,没有一丝希望的亮光。看到父老乡亲们的生活,我就感到自己正受这无可言说的痛苦煎熬。庆幸我自己已跳出这穷山沟,可是,我经常反问自己,我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价值可言,我没有什么可抵抗的办法,唯一有的就是手中这支笔来为我的生活填充光芒和希望!前几天,四叔来电话说他打工的老板跑了,一年快下来就这样什么都没了。我能有什么办法?我能说什么?我能做什么?凭我个人的力量奈何得了谁?只能让我的思想更加痛苦、更加压抑。带工老板为什么会跑了?国家的许多机关都是干什么的!打报告头头是道,办起事来一个比一个差劲。爬梯子一个比一个出色,为人民办事却缩头乌龟。农民其实是最容易满足的,只要你稍微解决一下困难就感恩戴德,比娘还亲!可偏偏若大一个中国如此父母官,又存着几希!
   我不是所谓的乡愿,因此我不敢苟同别人对这种不公和黑暗的漠视,我不明白缘何鲁迅和周作人的命运差异如此之大。难道就凭鲁迅反抗当时的恐怖和黑暗就被大众所认可,什么文学家、作家、民主战士等头衔一大箩筐都装不下。那么,周作人的文学价值难道一点就没有吗?难道文学领域也分贵贱!我们不是提倡平等吗?人权平等、文学平等,那么早就该为周作人之流的平冤了!
  官僚的腐败、社会的不公、农民的困苦……其究竟在哪儿?是我们每个热血青年都应该深深思索的对象。
   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创新体现到哪儿了?缘何我们生活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深深地思考着,可是我找不到我要的答案,但是我会,我会解放我的思想之痛!因为余杰说过:“与其诅咒黑暗,不如让自己发光!”
   三
   北大吟长告诉我,现实与他的想象距离太远。我可以理解,因为我也是人。相当年北大是何等的雄壮,从蔡元培当校长提出:“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时出现了陈独秀、胡适、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沈尹默、蒋梦麟、殷海光、姚从吾等等一大批影响中国文化领域各个层面的大师。当年北大是学术的前沿、是言论的前沿、是思想的前沿、是自由的前言。百花争艳,包罗万象。各种各样的怪才都有,一出北大门,没过几年就是影响社会的大师级人物。可现在,曾经中国的先锋组织百鸟齐鸣的现象不见了!北大精神慢慢凋零了,北大人文出现了严重危机。至今,北大没有出现一个影响文学界之一人。缘何?难道是我们的社会真的进步了!是否只有在黑暗暴动和抗战恐怖时才能出现重量级人物?同样,台湾在白色恐怖下也三个大师级人物,柏杨、李敖、龙应台。他们的思想全是揭露黑暗的代表(这可能和我前一个论点相勃,但我这里主要讨论一种文化现象,就事论事的)。可现在我再没有听说过让人振奋的消息了!
   难道大师级人物只是特定条件下产物?决不是!我想这可能是一种制度的结果、是教育制度的弊端。应试教育把几辈人害苦了,但现在素质教育的倡行还停留在表面,尤其在农村等偏远地区。文学的发展,体现了一种制度的状况,一个国家的兴衰。有可能我们还是兴吧!如果现在再出现众多诸如白色恐怖下的大师级人物,那么,就恐怕不再是兴而是衰了!没有这种现象固然很好,可对于文学界就不一定是好的现象了!
   原先的大师级人物,功成名就了,整天在不痒处搔着。我理解他们。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和时代不存在了,社会也就不需要他们。所以,他们只好写一点所谓的自传、处世哲学等来聊以自慰。如果有后生小辈捻他们的胡须,动不动就摆高架子。前几天翻了某先生《我的人生哲学》。咋听上去俨然一副哲学大师的嘴脸,挺有哲学味和指导人生价值味的。可一读,什么狗屁哲学,那到不如取名抒情体散文更好!
   现在的作者大都是在我们进步社会的畸形产物,偶尔也有那么几个却总是昙花一现就不见了。文学本来就提倡自然,提倡灵性,提倡真实,根本容不得你装模做 样,可现在的人们偏偏丧失了文人秉性,只是为了取于读者和挣取稿费以及维持生活的一种手段。谁最能赢得读者的共鸣谁就越受欢迎,就象挺着大肚子的孕妇头不着天,眼不着脚也站在那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姑且那样罢了!
   为了钱财功名宁可修改自己的人格,不坚定自己的立场。他们的思想非常敏锐,观点非常新颖,知识可谓之多,但他们的人格却在畸化,精神就凸显苍白了。这不怪他们,他们也要生活,就要适应这种现实,理所当然,就要被现实同化。我到是欣赏余杰的不为现实所迫,当然,他也是做作的,明明知道抨击当今之大师是一种自我炒作,可他还是管束不了自己成名的欲望,就四处在历史的网中寻找有漏洞的地方从容的捕鱼。被大众称做“妓女作家”的九丹也是一个真实得人物,敢于批判现实和揭露黑暗,就是一种了不起,可叹的是当今这样的人太少了。现在的网路小说大部分却是缠缠绵绵的爱情故事,写的越凄惨、越悲伤,就越能勾起读者的同情和共鸣,销路自然就越快了,因此有一些充数者,明明他娘还活着但为了引起读者的同情,就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孤儿,母亲去世多年,自己又是怎么长大等等,极尽赚钱之本能。我只能佩服他们的本领高。法律上没有种相关的条款规定可道德行为总该有吧!可偏偏他们就没有,看来“德育治国”的提出还是晚了些!
   现在的作者与现实严重脱节,文学是一门艺术当然也就有相应的价值,文学价值看是不是对社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我们的社会是发展了可发展的同时也在倒退。这体现在文学上就是“回归自然”。我们的社会是从古代发展进步至今的,当然这是有相对性的。文学和现实是密不可分的文学的价值就体现在写真、写实。可现在你随便翻翻书店里的书,看看我们的所谓作家在食饱之余究竟干了些什么!
  
   盖中国社会进步之悲哀,实乃我们每个人的悲哀也,上层人物也应该痛定思痛了!
  
   冰涛
   2003/10/31
  
  
  
  
原创[文.浮 世]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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