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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民律师严正声明
□ yc姚律师
2008-07-29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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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民律师严正声明
曾经有人问我:“你搞律师的,怎么不和法官搞好关系,反而经常告法官的状?”我说:“我从未告过法官的状啊。”搞得我满头雾水……最近,又有人向我透露:“向纪检委、政法委告法官的材料上都有你的签名……”如果真是这样,就更使我跳进黄河洗不清!使我不得不认真对待了。
我在法院搞辩护、搞代理20多年了,为了履行职责,只要认为是对的,我总是据理力争。但我作为一个***员律师,总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律师和法官之间关系的各项规定,从来不私下搞见不得人的勾当。现在我重病在身,在京治疗。我在此严正声明:
我从未和纪检委有过任何接触。大约在2005年,因为梁正权的赔偿兑现问题找荀书记时,向荀书记反映过法院其他费用收得过高(收到案件受理费的90%,其他县市最高为50%),老百姓承受不了,但这不涉及任何法官个人。我从来没有向任何党政机关告过法官的状!如果告法官的材料上有我姚新民的签名,可以拿出来对笔迹;如果有我姚新民按的手印,可以进行鉴定。我从未干过这种下三烂的勾当,我的心是坦坦荡荡的,光明磊落的。如果告法官状的材料上真有我的名字,那也是别有用心的人不道德地假借了我的名义。
我在初中时被打成反革命集团成员,高中时被批斗,毕业后因政审不合格不能报考文科,不得已而回家务农,后来公社政治上保送叫我考了医专,致使我后来一再改行。我恨死了那些捏造事实、告黑状的小人。我的经历造就了我性格直率,有事当面说,宁愿当面吵架,也绝不背后日弄人。被人误解是最大的悲哀。恳请县纪检委、政法委把有我姚新民名字的告法官状的材料清理一下,如果真正有我姚新民的签名,我愿意受到党纪国法的任何惩处!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西衡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新民
二0 0八年七月27日于北京
(恳请吧主不要删除我的这份贴子,提前谢谢了)
注:我这篇声明本来是要发到《垣曲贴吧》上的,发了几次都未通过审查。今天我就要住院准备手术了,若有不测,请垣曲的朋友们打印出来,送到有关单位和人员。
作者签名: 为实现法律公正和社会正义而奋斗!我的QQ号是420026676,那位网友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加我,我会免费为你提供满意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