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LOVE树源-个人文章】
不应该写的
□ ♀→LOVE树源
2003-11-08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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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似乎不应该在写了
可是 要是不写出来 总是那么难过 今天 我通宵了 和他 那个和源很相像的男孩子 他们用一样的打字法 用一样的打字方式 一样的霸道 笑容一样的灿烂
他不止一次 和我说 你就是我老婆 可是我没有这样做 呵呵 他还是那么说 没办法~~~
我不止一次迷恋的看着他发过来的信息 那和源用一样格式的话语 告诉他 我真的很喜欢 很喜欢他这种打字方式 他就坏坏的笑 让我心痛! 差点就和他说了 你和我一直喜欢的认真的很像 可最终还是没有 他和源一样那么高傲 要是知道了自己只是替身的话 会怎么样呢? 呵呵 所以不能说
知道这样对他很不公平 也知道自己不能在先进另一个陷阱 所以 这样过把~
通宵很累 改天接着写
作者签名: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直到遇见他,才知道,来到这个世界上 ,并不是为了看阳光,是为看他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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