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翩翩起舞的蝴蝶-个人文章】
生命的权利
□ 翩翩起舞的蝴蝶
2009-02-2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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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唐山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春雪。弟弟为了让喜欢雪却被脑瘫桎梏在家中的我摸一摸这可爱的小东西,也为了让我养的几盆植物尝一尝雪水的味道,特意在放学的路上为我滚了两个中等体积的雪球。弟弟是一个不甚了解我的人,但这次他却满足了我最细微的渴望。只不过,在他看来,我喜欢雪的程度要大于希望让植物品尝雪水的程度,而我的想法恰恰相反。
其实,我之所以极力要让植物们喝上雪水,是因为我认为这是它们作为生命的权利,是脱离了自然环境的它们所剩无几的权利。当然,在一般人看来,躲在暖气房中的植物是没有权利享受雪水的浇灌的,因为它们四季常青的原因就是源于人工措施的辅助,而人工措施就意味着需要隔绝某些东西。但是,我们都忘了,四季常青并非植物们的选择,而是人类出于审美需求有意为之的。换言之,大多数植物就是需要在某一时段凋零、枯萎、叶落归根,将生命还给死亡,继而“化作春泥更护花”,这是它们的权利。但是,既然它们的权利已被我们剥夺,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竭尽全力将权利还给它们,还给它们一杯弥足珍贵的雪水。
在这杯雪水中,我没有加入一丝一毫的施舍或同情,因为那样只会让唯一的的补救走样。我始终明白,这个世界的任何一种生命都不需要被同情,就像打蔫的植物不需要感冒药一样。作为人,我们可以拯救那些濒临灭绝的物种,为它们开辟专门的保护区或生态园,让它们不至于彻底灭绝或遭遇更大的不幸。这是它们的权利。但是,这种拯救不是一种施舍,而是一种弥补;不是一种奢求,而是一种底线。对于那些动植物而言,这权利也不是苛求,而是心平气和的拥有。当我的植物们得到了自己应该拥有的东西时,它们的脉搏中会产生一种名叫感谢的节奏,但这节奏是快乐而非狂喜,是淡定而非失态。
其实,我们应该清楚地意识到,对于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我们都只是临时拥有,包括一盆雪或是几株被雪水浇灌的植物。所以,每个人都是生命的租赁者,每个人也都只能小心地对待被自己暂时占有的生命。但是,每个人租到的生命并不是千篇一律的。有的人一生平平静静,在相应的时间段内完成了相应的人生动作(比如求学、恋爱、结婚、生子),所以他(她)觉得自己已经获得了完整的人生,已经顺利地行使了生命赋予自己的一切权利。其实,他(她)不知道,自己还遗落了一种权利,那就是痛苦的权利。在痛苦中,人的灵魂更容易变得透明而高贵,因为痛苦在蹂躏灵魂的同时,也会自动为被蹂躏的对象剔除某些杂质,让灵魂摆脱束缚,成为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这一点,早已被海伦·凯勒、贝多芬、张海迪这些勇者充分证明过了。而他(她)们证明的过程,就是行使生命的权利的过程。
不仅如此,生命的权利,还体现于善待一切生命的行为。
假如我囚禁了一只鸟,我会在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后将它还给蓝天。这不是因为我很高尚,而是因为我知道对于一只鸟而言,失去自由比丧失生命更可怕。自由,是生命不容剥夺的权利。
假如我踩折了一棵草,我会在发现后尽己所能将它扶起来。这不是因为我很高尚,而是因为我知道对于一棵草而言,中止生命比面对枯槁更可怕。鲜活,是生命不容剥夺的权利。
假如我伤害了一个人,我会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平静归还于他(她)。这不是因为我很高尚,而是因为我知道对于一个人而言,失去平静比遭遇厄运更可怕。平静,是生命不容剥夺的权利。
而归根结底,生命的权利就是竭尽全力地给予,并把给予当作得到的常规方式——哪怕你所给予的只是一杯“唾手可得”的雪水。
作者签名: 翩翩起舞的蝴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