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冷清秋-个人文章】
文学创作版《法律文学》征文启事
□ 冷清秋
2009-12-04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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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尼罗河源头,俾格米人和尼罗格人约定:只有俾格米人可以到任何一个尼罗格人园中采摘香蕉,因为俾格米人对香蕉有发现权。这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权利概念。这个小小的发明与义务孪生,而后有了人类驾驭自我的法宝--法律。
在原始狩猎时期,一群狩猎人一边制作围猎工具一边歌唱:“断竹,续竹;飞土,逐肉。” 这是中国最早的歌谣《弹歌》,也是劳动人民最拽的浪漫情怀。
其实,法律和文学皆来源于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统一于人类对自身的终极关怀。法律给予我们理性和秩序,引领人类追求公平正义之存活之道。文学给予我们梦想和慰藉,引导人类认识本体成为精神动物。如此外在的生存智慧与内在的心灵智慧之结合,使生命庄重愉悦地成长!12月4日是中国宪法施行纪念日,也是中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个漫长的冬季,请林友们敞开思想的窗,写下生活中与法律有关的故事,可情事、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皆智慧。
征文时间:2009年12月4日至2010年5月1日截稿
征文体裁:诗歌、散文、小说、杂文、评论、小品
评审工作:本次征文由文创版邀约林中编辑及相关专业林友阅评
奖项奖励: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10名
此次征文没有物质奖励。
特别说明:
欢迎广大林友对参赛稿顶贴品读!
文创版或评审人员将对来稿中突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来稿请发往文创版并注明《法律文学》征文字样。
欢迎有兴趣者不吝赐稿!文创版三位同仁围炉煮茗静候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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