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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这东西
□ 仁可何也
2012-02-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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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人类从猿进化成为会制造工具,使用工具,创造一套供交流的语言和记录这言辞的文字系统的五千年时间里,无数的生灵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或系统或残缺,或严密或零碎——“人是什么?人性是什么?”
五千年来,人类的思想不止,生生不息地提出它,又回答它,讨论它,至今也未止息,而且观点各异,迥然不同。我依据手头的几本书上的思想,引出些许自己的思考。
1978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这样解释“人性”: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共性。在阶级社会里,人性表现为人的阶级性。这种解释过于简单,而且太政治化。1996年7月修订时,把后面阶级性的解释删除了,使诠释更贴切其本义。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历史变迁,思想进步,对“人性”的认识也是与时俱进。
所谓“人性”,就是指人作为人而存在所具有的特性和属性,它包括: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这样,人首先就是一种上身直立、有生命特征的哺乳动物。要吃,要睡,要穿,要生育后代,具有一切动物所具有的自然性,同时也是人的最低级的需要和属性。人只有活着,才能显现出人的其它属性,如:社会和精神的属性。然而,人又是生活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中,必然在社会生产关系中占有一席之地,隶属这个社会,从属一定的阶级。从而,“人性”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阶级性。
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人除了有自然属性外,还具有人所独具的社会和精神的属性。
“人性”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的。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社会属性得以存在的基础,没有人和人的生产活动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也就谈不上人的社会属性;但是人具有的社会属性又制约着人的自然属性,并赋予这些自然属性以“人的属性”的含义。
人的自然属性自打上了“社会”的烙印,人的自然属性就从属于人的社会属性,服从社会道德和社会规则的要求。否则,人就不能称之为“人”了,就是“非人”了。
人性包括了人的许多特性,如:吃、睡、性等自然属性,还有可区别于动物的“爱、理智、名誉、道德、幸福……”等社会属性。自然属性大多不具有阶级性,只是人的一般特性;社会属性中也不是全部具有阶级性。亲情和爱情就不带有阶级性。但,人们总是在一定生产方式的社会里生活,必然占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就决定了他的阶级地位,因此他的思想感情就隶属有于他的阶级,也就是所谓的阶级性。
人其作为人,其主要在于人具有,而且只有具有社会性。有理性、爱、幸福等美德,相反,也有野蛮、恨、不幸等恶德。人是一个复杂的个体,每个人身上显现出来的人性特征有天壤之别。当人的美德不断增长时,其恶德就会逐渐缩小,反之亦然。然而也有特殊情形出现,就是一个颇具美德的人,因为一时地冲动而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罪恶深重也有表现其美德的时候。
乌纳穆诺在《生命的悲剧意识》中说:“人是有血有肉的人,是生而受苦的人,是不愿死但又有其终点的人;人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充做手段而已;人必须成为他自己,而不是其他的人;总而言之,是寻求所谓幸福的人。”我在“所谓”这个词上标了一个方框,“所谓”是很有意思的词,既可是褒义,也可是贬义,还可是中性的。我以为人既然生而受苦,又谈何幸福?人不愿死但又有其终点,又谈何幸福?这就是“人性”的悖论和悲剧所在!每个人又都在充满悖论的世界上打拼,寻求自己的所谓幸福,希望可以生活得好一些,生命延续得尽可能地长些。但,在这种打拼的过程中,往往失去了自己,“人性”也随之扭曲。这种扭曲是因人、因环境而定的。所以,坚持自己的活法,忠心于自己的心灵,才是人性化的,幸福的,自己的生活。
200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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