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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一出悲剧

仁可何也
2012-02-23 16:19   收藏:0 回复:2 点击:3985

    一
   所谓悲剧,那是一个复杂的话题。
   《现代汉语词典》关于它的解释有两种,其一属于名词,释为:戏剧种类之一,以表现主人公与现实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及其悲惨结局为基本特征;其二是借以比喻不幸的遭遇。人们据此可以理解,凡是不幸的、悲惨的事件都是悲剧。而且造成不幸的原因在于它与现实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冲突,并且现实的力量远远大于人的力量,人的失败业已定局。所以鲁迅先生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二
   人是自然的,也是社会的。自他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自然就会给他一个空间,让他得以肉体具现;社会也同样要给他一个空间,让其存在于行动与意向之中。
   正如阿尔方斯•德•拉马丁说的:“人类没有港湾,时间没有边岸;时间流逝,我们走过!”人的活动是在一定时间下完成的,人的生命无论长短,存在着时间上的连续性。至于说现在的我是否是二十年前的那个人,只要我不死,今日的我,籍着意识状态的连续作用,而得自于那二十年前的我。显然,记忆是个体人格的基础,就象传统是一个民族集体性格的基础一样。我们生活在记忆之中,并且因为记忆才得以活下去;我们的精神生活,基本上是记忆坚持并且将它自己转化为希望的结果,是我们的过去将它自己转化为未来的结果。
   我不是别人。我所以存在,是因为那个生存空间和记忆时间两者构成。我的不幸与苦难已经存在于我的生存空间和记忆时间里,无法祛除,因此造就了我的性格与受苦的必然。我想,我应该努力坚持我的存在,并在这存在中找到一条路径,来完善和提升存在的价值。不必苦闷,快乐地坚守。
   三
   我!我!我!永远是我。如果我成为另一个人——也就是我生命的整合和连续的破灭——就是不再成为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个人也就是说我已不再存在了。——喔,不!任何事情都比这样子好!——乌氏悲怆地叫道。我想,这里有点宿命。
   人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原则是体现“我”区别于“非我”的原则,打破了这个原则,“我”就成为了“非我”,那么,“我”也就不存在了。一段时间里,我的思想停留在机械唯物论的泥沼里痛苦得不能自拔,天真地认为我将无可救药,只能受苦,不能翻身。我很想找人聊聊,我想到了刘进,他曾和我讨论过哲学问题,写了四条原则:对待观点一定要弄明“来源”;消化观点一定要结合实例;批判观点一定要有理有据;总结观点一定要界定范围。于是对照着检讨,发现我总结观点没有清楚地界定范围,囫囵吞枣,以至于不能准确理解。乌氏所说的人的连续性如何界定?——生命?意识?或者“人——生命+意识?”
   我们都学过马克思主义哲学,我相信事物是运动变化的,人也一样,是可以得以改善的。这种改善的历程是艰难,要付出代价的,而且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举一个例子:
   25年前,有位教社会学的大学教授,曾叫班上学生到巴尔的摩的贫民窟,调查200名男孩的成长背景和生活环境,并对他们未来的发展做一评估,每个学生的结论都是“他毫无出头的机会”。
   25年后,另一位教授发现了这份研究,他叫学生做后续调查,看昔日这些男孩今天是何状况。结果根据调查,除了有20名男孩搬离或过世,剩下的180名中有176名成就非凡,其中担任律师、医生或商人的比比皆是。它应验了一句老话: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四
   生命就是矛盾。在人类存在的情境中,总有许多无法摆脱的悲愁苦难,也总有许多无法超度的恶行不义。既然生命是一场持续不断的挣扎,其中没有任何胜算或者是任何胜算的希望,生命就是一场悲剧。宇宙空间和时间是永恒的,而人类的生命是无法比拟的,“人类没有港湾,时间没有边岸;时间流逝,我们走过!”因此,人就是一出悲剧。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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