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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告破所联想到的事情

迷雪
2012-05-28 12:33   收藏:1 回复:5 点击:2177

    由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告破所联想到的事情
  
  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张永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永明系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现年56岁,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经警方侦查,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致受害者死亡后,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我既感到公安部下大力破案的神力,同时也感到当地公安系统不作为的担忧。
  
  先不说有消息说失踪家属多次报案没有及时引起当地当地公安系统警觉,就看看犯罪嫌疑人张永明系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现年56岁,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就这么一个已经有故意杀人动机的人,当地公安系统疏于监管就不能不令人不寒而栗。
  
  我们知道公安系统是老百姓的保护神,他们对保护人民群众有着义务和重大责任,对有可能犯罪的人和事理应防患于未然,做到心中有数。对于犯罪嫌疑人张永明就这么一个已经有故意杀人动机的人,应该随时监视防备他再次作案,否则你放他回到社会又不能及时制止他再次杀人,岂不是不负责任的放虎归山吗,我们不想谴责谁,也不否认大多数公安系统的干警还是很敬业的,人们只想过平静安全的日子,所以希望公安系统通过这件案件好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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