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我是中条山人-个人文章】
尊重是和谐的阳光
□ 我是中条山人
2013-03-0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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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是个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诸多条件、氛围去营造。其中,“尊重”是和谐的根基和前提,是孕育和谐的雨露和阳光。
尊者,敬也。“尊重”,即认同他人的尊严,并恭敬以待之。
社会属性的人,无不期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反过来,一个人步入社会,首先应学会的就是尊重別人,包括别人的人格、劳动、信仰、权利,等等。只有尊重別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从这个意义上讲,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正如马克思所言:“你希望别人怎样尊重自己,你就怎样对待别人。”
尊重之重要,体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阶层。大到国家,小到一家,上至官员,下至草民,何人不需要尊重?何处离得开尊重?
夫妻之间、婆媳之间缺少尊重,就不会有和谐的家庭。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缺少尊重,就不会有和谐的校园。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缺少尊重,就不会有和谐的企业。人对自然缺少了尊重,也就不会有风调雨顺的和谐。
和谐,并非一团和气,温良恭俭让,没有分歧,没有个性,而指的是一种融洽的人际关系,一种祥和的社会氛围;指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美相处的法则。在处理千头万绪的复杂关系中,有一个协调、沟通、平衡的利器,那就是尊重。心存尊重,胸襟开阔,自然善于包容。既便有了碰撞,产生了纠葛,也能心平气和地去交流,去切磋,化龌龊于无形。《论语.子张》中强调的“君子尊贤而容众”,讲的就是相互尊重,海纳百川。
尊重,亦非虚伪的奉承、言不由衷的赞许。其前提是平等,是不分尊卑贵贱,一视同仁。唯有真心实意平等待人的人,才会诚心诚意地尊重别人。对此,社会上却有人不能做到。有那么一些人,自视高人一等,或以势压人,或以权欺人,或以富凌人,总之是不能平等待人。此等人看问题、做事情,十之八九失于公平,失之公正。尤其是一些领导,不尊重下级,动辄训人,整人,给小鞋穿,搞得下属惶惶然,敢怒而不敢言,或敬而远之。如此,也远离了和谐。更甚者,高高在上,远离群众,不了解下情,不关心民生,口头上信誓旦旦,要做人民的“公仆”但行动中处处摆“老爷”的架子,“和谐”又怎能谈起?他们早已失却了官德、失却了民心,谁还指望他们去营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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