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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局外人》
□ 变态三人组成员
2003-11-1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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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局外人》
《局外人》只是一个规模不大的中篇,作品的内容也仅仅是围绕着一桩命案以及由此展开的审判过程。小说的主人公默尔索,这个行为迥异世俗人但思想却并不荒诞的小职员,由于误杀了对他企图有敌意的阿拉伯人而被拘捕,通过法律意义上的一系列“取证”,却被判成故意杀人罪的故事。小说以这个人物的真实感受揭示出了现代司法制度的谬悖,特别是司法人员罗织罪状以显示他的“邪恶性质”,令人觉得荒诞,读后深感一个微小生命体在强大的司法机器面前的无可奈何。
一个并不复杂的过失杀人案在司法机器的运转中,被加工成为了一个丧失了全部人性的预谋杀人案,被提高到与全社会全民为敌的“罪不可恕”的程度,这是将当事人妖魔化的精神杀戮与人性摧残。而这种杀戮与残害的实现与完成,则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与手段:将当事人完全排除在司法程序之外,使他在从预审、开庭、起诉、审讯、辩护到宣判的整个过程中,处于一种被“取代”被“排除在外”的局外人地位。他之所以被妖魔化而定罪,正是由于他一系列在平常不过的生活细节竟被观念、习俗的体系“特别”挑选出来,并被精心编织成为一个十恶不赦的犯罪神话。与其说这是司法的悖误,到不如说这是意识形态对司法程序的侵害造成了默尔索的这种结局。所有的这一切发生在外表极为客观严谨、细致周到的法律程序里,暴露出的,正是现代司法制度的荒诞。
世界文学中被描写得最出色的人物形象,都具有使其成为不朽典型人物的性格特征,而默尔索恰恰就有这样的特点,使《局外人》不至于成为雨果《一个死囚的末日》的后尘之作。那么默尔索的性格特点是什么呢?
是他那种默然,不在乎的生活态度。他对周围的人与事,对自己的生活、前途、命运都漠然、超脱、无所谓。“我怎么都行”是他遇事表态的开口语,即使最后在审判时看到自己的精神受蒙冤,也是如此。作者并不是把这个人物视为一个懒洋洋、冷漠孤僻、不近人情、浑浑噩噩、在现实生活中没有适应能力与生存能力的废物,恰恰相反,加缪曾给予默尔索不少赞词:他拒绝说谎,他不耍花招,他是穷人,极其坦城的人,爱正大光明,一个无任何英雄主义而甘愿为真理而死的人。总之,这是一个另类而且新颖的人,用加缪的话说他那种独特的行为表现只不过表明了“他是他生活的那个社会里的局外人”。
通读全文,默尔索唯一一次没有表示漠然的地方就是在临死前对神甫拒绝忏悔、拒绝阪依上帝的那一席话,那火山爆发一样的慷慨陈词,才让人看到他那深藏的精神内核。这内核最主要的成分就是看透一切的彻悟意识:他不仅看透了司法的荒诞,宗教的虚妄、神职人员的伎俩,而且看透了人类生存状况的尴尬与无奈,深知“世人的痛苦不能寄希望于不存在的救世主”、“所有人无一例外都会被判处死刑”。既持有这样的观点,默尔索自然就剥离了生死问题上一切浪漫的,感伤的,悲喜的,夸张的感情冲动,而保持了最冷静不过、看起来是冷漠而无动于衷的情态,更不会去进行一切处心积虑、急功近利、钻营谋算的俗务行为。加缪让他的主人公如此感受到人的生存荒诞性的同时,也让他面临着人类社会法律、世俗观念与意识形态的荒诞的致命压力。
正如加缪本人所说的“荒诞是在人类的需求与世界的非理性的沉默这两者的对抗中产生的”。人类对理性、和谐、永恒的渴求与向往和自然社会生存有限性之间的“断裂”,人类的奋斗作为与徒劳无功这一后果之间的“断裂”,这才是加缪的荒诞哲理所体现出来的东西。而〈局外人〉中仅仅表现出了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着这种荒诞性,至于人应该如何面对这种荒诞,〈局外人〉并没完整、清晰的体现出来。
注:加缪:法国最年轻的诺贝尔奖获得者。
《局外人》:加缪荒诞哲理学说的三部曲之一。另两部是《卡利古拉》与《西西弗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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