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xiaosi44-个人文章】
最后的浪漫主义者
□ xiaosi44
2004-01-05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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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零点(xiaosi44)
写下这个题目,需要提到一位当今比较走红的作家,那便是林白,这句话出现在她那篇《同心爱者不能分手》的最后一段。我有好些天没看书了,当然也没写出一篇像样的文字,当一个人没有生活经历的时候,看书对一个写作者来说就显得尤其可贵。
喜欢上林白,全是因为看过一些评论家的文字,或者是也是因为了她一篇文章的开头:“一个人的战争意味着一个巴掌自己拍自己,一面墙自己挡住自己,一朵花自己毁灭自己。一个人的战争意味着一个女人自己嫁给自己。”因为没看过下面的文字,不知道她《一个人的战争》会怎么写下去,一个女人可以自己嫁给自己,那一个男人呢,是不是该自己娶自己?然后我就买了中日女作家新作大系的那本《猫的激情时代》。多少隐密着些不可告人的想法,而又不至于让别人感到自己太过颓废。
买下那本书,我并没怎么多看,这似乎成了一个习惯,想看的书总是买不到,而躺在身边的却只是随便翻翻。因看到电视剧《似水年华》在新浪的小说版时喜欢上了它的文字,就去翻看书架,而有内函却不至于落伍的只有这本《猫的激情时代》。我喜欢那些文字优美的文章,可以随便翻开一页就看下去,看《同心爱着不能分手》就是这样。我打开的是这篇小说的第四小节,当时是一个叫“都噜”的女孩与“我”讨论中国的女演员谁长得最贵。“我”说:谁也不高贵。都噜一听很高兴,说:就是,刘晓庆长得最穷,穷兮兮的。我记得在中学的时候刘晓庆就已经被称为香港的亿万富婆,还是第一次听人把她看成最穷的。如果是说她在影视剧中扮演的形象,那也不能这样定位,她演的《武则天》我们能说她穷吗?幸好我不用与她们争论,这也不是我擅长的,我一向只善于说出结论。然后我接着往下看,开始喜欢上了它的文字。读出来是那么顺口,而又不像《红楼梦》那么烦琐,也不大可能读到生僻的字。看书和生活或者就是这样吧,在平淡中体会那种生命带给我们的真实。
书是随便翻开的,那节的题目是《都噜》,我还以为那是篇独立的文章,因为下篇题目就换作了《吉与女人的神话》,如果不是再往后看我还不明白它们原属于同一篇文章的两个小节。在《自己的羽毛》这一小节我看到了下面的文字:“这道理很明白,普天下都是一样,如果男人太出色,受罪的必定是女人。事实上出色的男人非常少,尤其在中国,而年轻漂亮的姑娘满街都是,所以吃尽苦头的男孩就比比皆是。”看完这段如抒情又似议论的文字,突然就有了写篇小说的感觉,为这个中心。然后我找来纸和笔,在空白处写下题目:《最后的浪漫主义者》,为的就是再现这一段中所表现出来的男孩的悲哀。再往后看两个小节,我又把《雨丝般纤细的手》这个小节的最后一句话写到了纸上:“没有男主角。”它独立成段,这也为我的那篇小说定下了一个重要的段落了,当然我会说没有女主角。在冷静中让别人的浪漫故事渐渐地变得残酷,我觉得可能会适合一些读者的口味,可能的话再加上些自己对那些文字的感受。而到现在,我没有为这篇小说动笔,就这样在虚幻中让自己浪漫着。
看完这篇小说,知道那个女主角死了,其实作者在故事的中间就提到过一个小节,我认为用它来做结尾就很好。那小节的题目是《未来的日子》,说的是男主角去回过头去寻找那个一直在深爱着自己的女孩,而那个女孩却不认识他。“那一天,都噜问我:你找到天秤了吗?我反而问:天秤?天秤是谁?”天秤是女主角的男友,她不愿告诉都噜他的名字,就把他的星座当作名字告诉了她。他是天秤座的。
据前面的故事交待,女主角是很爱他的。她和他有了孩子后,她想保存下来,就问他的意见。她说愿意承担一切的责任,孩子由她一个人来养活,不用他管。而他不想要那个孩子,她却是真的想要,因为她已经做了两次人流,以后也不可能再有孩子了。结果天秤说,如果你生下这个孩子,我就辞职,离开此地,永远不再回来。结果她还是人工流产了,她很后悔当时没有做出相反的决定。
在《未来的日子》那一节,我变成了那个女孩,在此前,天秤已经在一次吵架之后一去不复返,我拼命地找他,但找不到。“然后你独自一个人躺在冰冷的被子里回想起两个人共有的夜晚,觉得像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就连人工流产也没留下什么后遗症。一件事情经历过和没经历过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上面的这些文字只是这一小节的开头,更妙的在后面,天秤回来了,他似乎想在女孩的住处找到过往的回忆,他可以说出现在的这把陈旧的藤椅后以前搁着什么,他知道女人在那本书的那一页写了什么样的文字,然而她却把他忘了。她记不起天秤这个名字,想再问问都噜,然而都噜却出国了。他提到了孩子,她却问什么孩子,她说自己没有过孩子。在最后一段,作者说:“一个只要能把最坏的结局想明白,也就不会老是患得患失了。”
如果真得让小说这么安排,让浪漫就这样幻灭在现实中,是否就可以在文章的颓废中找回点积极的意义。我一直认为浪漫是无罪的,只是我们需要知道自己是生活在现实中。文章的结构或者也可以这样凌乱着来安排了。在网络上认识一些写作者,窃书女子说只有写自己熟悉的故事才可以跳跃着来写,头发温柔说她写文章从来不列提纲,在此要说的一点是她们都是出过书的。在这个时代快餐文化已经成了潮流,可以小心地顺序讲些故事,或者给以前的经典文学配上插图。现在我觉得,一篇文章的意境也是很重要的,无序也无所谓了。如《无间道》的第三部,有人说的好,看不懂就再看一遍了。当我再翻到这篇小说的开头时发现竟然是这本书和第一篇文章,以前已经不至一次看过了。可能也就是这样,如电影,新一点就会有人喜欢。像王菲的那首《便愿人长久》为旧词谱上新曲一样可以流行。就像现在,陈凯歌去拍《红楼梦》,张艺谋去拍《花木兰》,又像刘伟强拍《无间道》的续集了,有了票房的保证就可以,乱一点有什么关系。
文章总算写完了,幸好没有稿费,不然我不得不认真。买过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看过几篇都没有看完,不怎么喜欢它的情节,还不如看根据它改编的电影《情书》呢。首先有一点,男主角可以随时找人做爱就有些让人无法接受,破坏了它美好的意境。《同心爱者不能分手》我觉得看上去挺诗意的,如那本书的名字《猫的激情时代》。文章可能也如电影,可以制作,找一个意境,安排好结构,然后让文字尽量优美些,至少看上去顺顺的就行。好久没有写文章了,随便写一篇练练笔,希望能对你有点帮助。
于二○○四年一月五日星期一中午12:19:2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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