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烨芙蓉-个人文章】
论足协对于《足球》报的封杀是否有理?
□ 烨芙蓉
2004-01-1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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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7日,出版的广州《足球报》在其报纸的显著位置上,刊登了《“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的文章(署名广哲),该篇报道中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将中国足球列为“不良资产”,因而明确指示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
这篇报道引起了中国足协的高度关注,有关人员看后很是不满意。中国足协认为,广州《足球报》的这篇报道,在没有任何正式来源、依据的情况下,就刊发毫无根据的内容,是极不严肃和极不负责任的。这篇严重失实的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混乱,给中国足球和国资委都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经过几天的讨论,中国足协于近日对《足球》报作出如下决定:
一、要求广州《足球报》要澄清此事,并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其恶劣影响。
二、从即日起,中国足协取消广州《足球报》对中国足协主办、承办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的采访资格,并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足球报》对此事应承担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中国足协希望其他媒体、记者在足球采访报道中,要本着对中国足球、对社会负责任的精神,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报道,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面对足协这样的决定,许多人都提出了质疑。不知道林友们对于日前发生的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或者说,你是否认同足协对于《足球》报的封杀呢?我希望可以听到更多人的意见。
而我本人对体育新闻还算是比较关心的,而且我也是学习新闻传播的,所以对于这件事情,我也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作为一个球迷,平时就关心足球的我,我觉得这次足协的做法实在过分,报纸是起监督作用,他报道错了,你有真凭实据可以到法院告他!或者拿行政手段限制它,但是一定要有法可依!而现在采用这种偏激的做法中国足协显然有失妥当的,这反而要让人怀疑他到底有没有隐藏什么。球迷又不是没是非观观念的,连孰是孰非都看不清楚吗?怎么可能轻易地被一家媒体的报道所误导呢?我看中国足协还是反省反省自己为好。
而做为一名正在学习新闻传播的学生,我知道报纸本来报纸的报道就应该以报道事实、引导舆论为宗旨的。而如今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体制中却总是困为种种原因,这里不让报道、那里不让揭发,那么我不竟想问当记者还有什么意思?记者的到底应该怎么履行自己的职责呢?
我觉得《足球》的报道本身并没有什么错,没有编造假新闻。而中国足协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它又怎么会有取消《足球》报的采访资格呢?足协作出这个决定本身极不正常!根本让人有一种狗急跳强感觉嘛!
要是足协本来坐得稳行得正,又怕什么报道呢?再说这点报道也没犯滔天大罪,连整个报纸都被一棒子否定了,而且这样做足协到底有没有如此资格还值得商榷,如果发后所有社会团体都为了逃避舆论的压力都这样为之,那我国的传播事业岂不是乱了套吗?那还要什么制度管理都干什么?还要什么媒体监督呢?中国足协这种单拿张报纸出来充靶子,只会把人家眼界搞得更加乌烟瘴气!
在中国,像《足球》这样还能大着胆子挑战中国足协的,目前为止还是没有的,但是无论怎么说报纸、个人都是有言论自由的。足协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又有什么权力“封杀”《足球》的采访权?
我支持《足球》报,这是我对记者的职业精神的认同,也是对广大球迷的负责精神的认同。再说《足球》报上的报道,我一直觉得它还是坚持些原则的,它总是能发出些自己独特的声音。虽然现在有些媒体中确实存在着为了“抓眼球”而捕风捉影的现象,但足协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就彻底偷换了概念,回避自己的问题也是出于对中国足球的关心和为了其进步。如果连这点说话的权力也没有的话,那媒体今后大概只能说些不痛不痒的话来保存自己一点点的“采访权”了。但这样的话,我想我将来也会像一些不是学习新闻的人们一样对于记者这一行业持有一些自己的看法的,甚至不想踏入这一行业了。
作者签名: 锐语其锋,所向披靡。
兵来锐挡,水来语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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