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苏超-个人文章】
写给爱情
□ 苏超
2003-02-13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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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了一个人,因为我喜欢她!
21了!是青春的年华,情感在季节里升华!
看到了她,只感到失去她会让自己伤心难过,会后悔!
所以……
《情人》是我喜欢唱的歌,却是她喜欢听的音乐!
都会为同样的事而伤感,为对方的伤感而落泪!
爱的感觉……
青春的花开花落,都是一份心的历程,为了让历程化为永恒,迷失自己,去追求自己的爱情。
在回首,你将无悔和我共有的青春!
爱她一辈子。不,千世情缘!
作者签名: 这“生命之水”只需喝上一口,漫长的忧伤就会如同阴暗散去。那一刻有买醉的欲望,这世间事本是如此的,爱一个人,于是你便欠了他,千斤难赎自由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