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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杂谈(二)

丑鬼阿呆
2004-03-08 08:08   收藏:0 回复:4 点击:4540

    2003,中国出了两位了不起的人物,一是杨利伟,一是郭光允。两位英雄中,一位上了天,一位却刚刚从地狱中爬出。杨利伟的事迹在中国可谓妇孺皆知,郭光允也算得有口皆碑,由于本文独特的视角,还是谈谈郭光允吧。
   郭光允实在是个小人物,很有点蜉蚍捍大树的精神,他曾阴谋反对省委书记程维高同志,不断给中央纪委写信告程维高的黑状。当这些信通过某种特殊的渠道来到程的手里的时候,程同志愤怒了:这还了得,反对我程某人,明摆着就是反对河北省委嘛!于是迅速成立了“专案组”,从1995年8月起,郭光允就陆续地进看守所写检查、在牢改队接受再教育,最后直至开除党籍,落得一身的病痛不算,自己的家人也跟着倒了血霉。这是反党的严重后果,难怪他“罪在不赦”了。
   仔细想想,这不就是他通过正式渠道反映问题吗?竟会落得如此下场?程维高虽然贵为省委书记,但反对他就是反对省委吗?这样浅显的道理突然变得深奥起来。这时突然想起了一句老话“民不与官斗”,也许正是解开这个谜团的症结所在。
   自古以来官长都是高高在上,民与官斗弄不好要杀头的,京剧《四进士》中那个捣蛋的宋士杰,接连斗倒了三位官长,差点因此丢了他的老命,这似乎可以做为一个佐证。官不好,自有管官的官管他,与你小小百姓何干?民告官,不管他的理由多么充分,但“刁民”一律是官长们眼里的沙子,不除之不快,所以草民告官统统都是死罪。
   这是历史得来的惨痛的教训,有多少人因此丢了性命,因此老百姓才会无奈地说“民不与官斗”。
   郭光允偏偏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可谓不识时务者也欤!虽然说时代在不断地进步,但“官本位”的思想在中国官场仍然根深蒂固,没有几个官员能够做到“闻过则喜”。他们不喜欢被平民指责,更不能容忍威胁到他们利益的行为,一旦有人对他们构成威胁,他便要使出吃奶的力气重责那人一顿板子,好让他明白一点事理。
   中国官员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他可以任意处置令他不满的人,轿车、美女、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往往成为权力的附庸品,成为官员们炫耀的资本。对有的官员来说,有权就什么都有了,在他滥用职权的同时还想充当所谓的“贞节烈女”,他可以坐在主席台上大讲“三个代表”、大讲“欢迎群众监督”一类冠冕堂皇的话。但这监督简直是屁话,监督谁?怎么监督?老百姓对你不满了,让你下台,你肯下吗?反过来,对你说出这样的话的人,你又肯轻易饶他吗?
   一来政府官员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二来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纵有舆论,也奈他不得,所以才知道郭光允状告程维高为什么会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尽管“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也未按程维高授意以诽谤罪判处郭光允徒刑,而是坚持认为不构成犯罪;郭光允被收审劳教期间也有社会正义人士为其奔走呼吁”(见《杂文月刊》2003年第12期左祖浩《发人深思的多和寡》),并且“原河北省委领导刘善祥……同时在中央三讲巡视组座谈会上提到了郭光允的事情”(同上),但是这一切又能怎么样?作为省委书记,程维高掌握河北省的党政大权,即使有呼吁对他又起什么作用?刘善祥也奈他不得,更何况一个小小的法院院长?于是郭光允注定了倒霉,先是蹲看守所,再是遭劳教,最后被开除党籍,甚至差点丢了命。
   在中国,民告官就要付出这样的代价,他可以动用公检法及一切行政手段对付你,而你却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有生受。程维高的倒台对郭光允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幸事,若他再当两年省委书记,郭光允恐怕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程维高的倒台,一是郭光允不懈地告状,最终引起了中央的重视,关键之处还在于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如果没有这一点,恐怕十个郭光允也告不倒程维高。
   虽然如此,从这里也看到了郭光允的伟大之处。一介草民想要状告这样的高官非得冒着生命的危险不可,他却偏偏这样做了,这样的行为不用说在河北省,就是全国也罕见。目前的国人学得也乖滑了,虽有民怨,但谁也不想出头,惟恐打不着狐狸反惹一身骚,很会明哲保身。郭光允可以说开了新时期民与官斗的先河,他的八年的不懈的努力最终会影响并推动中国体制改革的进程。可以设想,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舆论的监督作用一定不断增强,最终有一天会制约各级官员的观念和行为的。从这一点上说,郭光允功不可没!
   所以我要说郭光允是英雄,并且把他和杨利伟相提并论。杨利伟实现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飞天梦,而郭光允却是中国新时期民主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他们对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将同样产生深远的影响。
   他们的名字都应该载入共和国的史册,后人会永远记住他们的!
  
    

作者签名:
我是呆子我怕谁?

原创[时事关注]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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