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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录--坏蓝眼睛事件之我见

陈小渔
2004-05-03 17:52   收藏:0 回复:2 点击:6468

    --写在前面的话。这是我所看到的事情真相,是我自己的观点。我知道,我写这个帖子可能会招来一些人的不满和漫骂,如果想骂,我请先看完我要说的话,否则请保持沉默。
  
  “坏蓝眼睛”是我2001年在榕树认识的朋友,就如“菊开那夜”为坏蓝眼睛的新书写的序言中所说的--“坏蓝眼睛是当下为数不多的语感极好的作者之一,看她的东西是一种享受。”我喜欢坏蓝的文字,也欣赏坏蓝的性格,她豪爽率直不像有些所谓文人那样刻意作态。
  前几天的“坏蓝眼睛”和“暮已成昼”稿件纠纷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我第一次听闻是在红袖添香网站,无意看到坏蓝眼睛就此事件说明解释的公开信。大致看了一下,事情并不复杂,所以也没太关注,以为网络上对坏蓝的误会会随此信而消除。后来浏览网页上一些相关帖子,才发现闹得如此之乱,越看越气愤,所以也于今日来谈谈自己对此事的看法。
  暮已成昼声称坏蓝眼睛抄袭她的文章《寂寞的贱人》。
  我先说一下自己的观点,我对抄袭深恶痛绝,我认为抄袭是无耻的,比偷钱更可恶。曾经在榕树因为一个女孩抄袭“连谏”的文章而和她兵戈相见,我和连谏素不相识,之所以为此同抄袭者作战只为了一个理字。
  如果这此事情真如暮已成昼所说的是坏蓝抄袭她,我定不会站出来为坏蓝说话的。
  可是,我们来看以下细节吧。
  事情发生在红袖添香,所以此处两人的留言对话便是关键。
  引双方留言如下:
  “暮已成昼 2004-4-5 11:40:52 最近老是加班,回家就睡觉了,都没心思上网,让你空等,真是抱歉。要不我们发短信聊天算了,西西136*******9(电话不公开的好)
  坏蓝眼睛 2004-4-5 12:41:38 我倒,你可出现了你!我,我短信你.我也是寂寞的贱人。”
  (出处:http://www.21red.net/grzl/showguestbook.asp?zz=坏蓝眼睛)
  可是在4月7日,暮已成昼却在《致坏蓝眼睛的公开信》中咬定坏蓝抄袭她。为何5日和坏蓝相谈甚欢有意结识在7日说变脸就变脸了?
  从坏蓝后来的回应公开信中可见端倪。
  引坏蓝信中言:
  “再这其间,我们的一个编辑,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获悉,这篇文章已经在传统媒体上发表过了。所有期刊圈的人都明白,编辑了二手稿,作者的稿费和编辑费都是要扣除的,也就是说,我自己编这个版的钱,也没有了。所以,当暮已成昼联系到我的时候,问起稿费,我有点尴尬,然后她表示对这个事情很在意,我便说,你放心吧,你的稿子我用了,如果杂志不给开钱,我拿自己的钱给你。”
  原来说来说去是为了钱,常看杂志的朋友也都知道杂志拒绝二手稿,一旦发现文稿已在其他杂志发表,将不予付稿酬。这意味着杂志社将不付给暮已成昼稿费。而坏蓝也将没有编辑费。坏蓝出于道义答应由自己付稿费。
  而暮却发了公开信对此事进行歪曲,虚构了一个作者文稿被编辑抄袭的事件。她在博客中说:“。。有一个傻 B 剽窃了我的文章,登在了一本公开发行且盈利的杂志上,署名“夜以成昼”(一看丫就心虚)。”
  (出处:http://bbs2.netease.com/culture/readthread.php?postid=251008&pageid=1&click_add=n
  此文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顿时网上对坏蓝骂声连连。虽然后来坏蓝也作了澄清,但仍不能消除误解。
  为什么会这样?不如来分析一下大家的心理。
  第一:出于对所谓的可怜的作者被编辑抄袭一事的同情,路见不平。这些人当然是善良的,好心的,正义的人们,但却被人利用了其好心,作为自己造势的工具,攻击他人的武器。
  第二:因为先入为主的观念。暮已成昼的公开信在前,坏蓝的申明在后,大家认定暮是对的,便对坏蓝的话存有了成见,不能客观对待她所陈述的事实,主观判断坏蓝是错的。
  第三:是有些人对坏蓝早有意见,于是便抓住机会落井下石。当然也包括暮的朋友的拍砖马甲。
  第四:是一些写文字的人,他们往往投稿却没被采用。“自己的孩子总是好的。”在这种心态下盲目自大,认为自己很有才华,稿子被退便成了编辑的错,是编辑不懂欣赏没有品味。出于这种心态,便和此事件中似乎是弱势的、和他们一样受到不公待遇的暮已成昼同一阵线了。于是便将被人推出来批斗的坏蓝编辑拳脚相向,帮暮已成昼出气,顺便以泄似恨。
  第五:是三人成虎。在一片喊打声中,后来的不太明白真相的人也跟着认定了真理在大多人这边,于是也加入了对坏蓝喊打喊杀的声讨中。
  综上所述,让我叹一句吧,可怜的坏蓝眼睛。我无法想象我若处于你的位置,我将如何忍受这样的冤屈,如何面对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言论。
  有些人指责坏蓝,说她态度恶劣。我想请问这些人,如果你们无端遭受这样的诬蔑,你们又如何能不愤怒?
  暮已成昼在此时间中的形象成为了受了委屈楚楚可怜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女作者。可她事实上又是怎样的呢?如果你认为坏蓝眼睛态度恶劣,那么来看看暮已成昼发表在博客的话语吧。
  引暮已成昼原话:
  “2004-4-7致S B 的公开信
  tingirl13
  12:45 PM
  全文如下,臊 死 丫的!!
  来龙去脉一言难尽,总之,有一个傻 B 剽窃了我的文章,登在了一本公开发行且盈利的杂志上,署名“夜以成昼”(一看丫就心虚)。我好言相问的时候,丫 居然还 恶人 先告状,大言不惭的 声称我伤害了丫水晶般的心。
  我 靠,以 丫这等 姿 色,居然敢跟我谈感情讲默契,妄图以此掩饰丫的流 氓 行 径,一毛不拔,去 你 妈 的 吧!
  不经作者同意就 他 妈 乱 转载,那就是 强 奸! ——就算是 顺 奸——行 有行规,你 丫 也要付清昨天的过 夜 惠呀!
  用我们家天蝎的话说,那就是“见过不 要 脸的,没见过这么不 要 脸的…
  此傻 B 在网上一贯 以青 春 玉女形 象示 人,一贯装 逼,一贯剽窃且绝不承认,这下子丫算是踢到铁板 啦,不要以为我老人家远在上海就动不了 丫,今天我就要替天行道,灭了你 丫的,让 丫走投无路声名狼藉狼奔豕突身败名裂
  于是,今天,我大义凛然的发动了2004年第一场人民战争,北京的弟兄们,你们辛苦了!”
  出处:http://www.blogcn.com/blog/cool/main.asp?uid=tingirl13&
  很难相向这些脏话是一个写文字的女性骂出来的。
  再看看引无数网民竞同情的《致坏蓝眼睛的公开信》又是在什么心态下写出来的吧!
  引暮已成昼和朋友的对话:
  “春衫薄の発言:
  靠,被人欺负了也不找我?!
  春衫薄の発言:
  那坏蓝,是我的老对头啦!
  感谢浴缸感谢浴盐感谢牛奶感谢你们啊~~~~~~の発言:
  好!这回就在网易搞臭丫的!
  春衫薄の発言:
  嗯,让我想想,怎么样弄臭她,我不能用@@,不然会是一场群殴,真是旧恨未了又添新仇
  春衫薄の発言:
  网易文化有棉被人的一群拥趸,叫木头别气,我去发贴子收拾那小娘们儿
  感谢浴缸感谢浴盐感谢牛奶感谢你们啊~~~~~~の発言:
  好!我们做红脸,让小木作白脸,
  春衫薄の発言:
  我这儿有个ID,专为拍砖的
  感谢浴缸感谢浴盐感谢牛奶感谢你 们啊~~~~~~の発言:
  哈哈哈.我就知道找你找对了! ”
  于是,一篇檄文诞生了。原来还有借机报旧怨的,“搞臭她”,看看这三个字吧。不用我多说大家也明白在“搞臭坏蓝”的心态下顺理成章的产生了那篇一石激起千层浪的《致坏蓝眼睛的公开信》。
  比较一下吧。她,暮已成昼,搞臭了坏蓝,坏蓝也表示了自己掏钱给她稿费,还得到了大家的同情和支持,可谓名利双收。而她,坏蓝眼睛,因为不无意采用了二手稿,结果为此不仅自己没编辑费,还要自掏腰包,其实她大可凭着杂志上刊印的“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取消稿费”这条拒绝付钱。但这事本身有着让人无奈的巧合,稿子是坏蓝主动采用的,所以出于道义和良心,坏蓝答应自己出钱给她稿费。大概是嫌给的少吧,暮已成昼在公开信中也提及了这点:“她又提出要以千字30的“国家标准”来支付稿酬(还声称那是她自己掏腰包支付的).她显然缺乏诚意,且认为我可以用两个小钱随便打发了事。”所以暮已成昼还是将坏蓝诬为抄袭者。
  这怎么能让人不为坏蓝眼睛鸣不平?
  我无意针对任何人,我只想就我看到的一些事实发表我的观点看法。希望真相会大白于网络,大家给坏蓝一个公道。
  有人对我说,网络何必执着于对错?我说,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即便在网络上,也不可颠倒是非,在网络上也要凭良心讲话,不可违心,不然我会良心不安。
  我知道发这个帖子会得罪一些人,我可能会挨骂,被人骂得很惨。我请求,请别骂,有理你讲理,讲不出理你再骂。父母和老师教我们说话识字不是为了让我们骂脏话的。如果你们执意要像流氓无赖一样骂人,我请求,别骂父母祖宗,好歹有些人也自诩文化人,有辱斯文也就罢了,别让双方父母也跟着丢人现眼。
  
原创[时事关注]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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