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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美女选美风波

jjssqqpp
2004-06-16 14:01   收藏:0 回复:2 点击:5215

    相关链结:2004年5月,杨媛报名参加了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的“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此前她为参赛花11万元进行面部整容。经过初赛复赛,杨媛闯入决赛。然而5月21日,组委会以她是“人造美女”为由取消了她参加总决赛的资格。此事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后来杨媛愤然撕毁组委会事后发来的恢复参赛通知书,并将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被告的歧视行为给自己的人格及名誉造成了极大损失,也使自己丧失了参加决赛并获得较好荣誉的机会要求被告公开向自己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5万元。
   我觉得,参加选美的资格问题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行业标准,并不代表道德评判。“人造美女”怎么了,毕竟还是美女,人家又没批判你是不美的,更没有对“人造”的方式有何异议或者歧视。只是这种情况不符合参加选美的资格,所以作此决定罢了。这种决定就同你身高只有1米50,或者体重已经200斤,所以被选美委员会拒之门外一样。拒绝的理由各有差异,但是殊途同归,皆因不符合“选美参赛标准”而已。
   至于这“选美参赛标准”是什么,我无意考证。只是觉得如果质疑“人造美女”为何不可参加选美的话,不如质疑选美活动存在的必要性来得更彻底一些——因为前者只是简单拷问:难道人造美就不是美了吗?后者却是深入考查:美的真实性非要经过这些选美比赛来验证不可吗?外表美就是真正的美吗?——可是相信杨媛小姐不会采取这种做法,因为她就在矛盾之中,她本身是承认并追逐选美的。
   承认或者追逐选美的这种做法也并没有什么不对,毕竟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他/她可以自由选择承认/不承认选美比赛,追逐/不追逐选美比赛,等等等等。只是这种选择或者追逐要受客观条件的制约而已。各种各样的比赛,原本就是有各种各样的规则和限制的。比赛的级别越高,对人的要求越严。人们有各种美丽的梦想,可有些梦想注定是梦想。不过换个角度讲,因为种种限制,即使我无法亲自实现梦想,还可以通过别人来实现。这个时候“别人”成了英雄或者说是偶像,“我”也未必就不是个实现梦想的人。
   倒是杨媛小姐表现出来的敏感让人觉得,她心虚了。她想追求一种平等,想通过后天的整容取得和其他“天造美女”有同台竞技的机会。但这种平等是并非绝对的,因为每个人的资质、能力、素养、表现等等是不可能平等的。如果说这就损害了她的自尊的话,那我只能说相比较她的执着而言,她的自尊真是不堪一击。
   所以我觉得这个事件没有任何意义——整容的意义无须通过承认“人造美女”可以参加选美来证明;选美或者其他的竞技也不可能为了照顾每一个人的梦想就降低自己的门槛,自毁前程;杨媛小姐也没有必要通过诉讼来出她已经出过的名。当然,如果你强调每个人都有诉讼权利,都有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权利,我也无话可说。你用“权利”或者“法律”把我的嘴堵上了,我却在心中暗自琢磨:难道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吗?
   我又想起了著名哲学家恩斯特•贡布里希的话:“寻求真理一定要从寻找错误开始,寻找我们自己的错误,也寻找别人的错误,正是这些错误妨碍了人类的进步。”那么,请允许我这样的寻找错误。
  
原创[时事关注]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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