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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对牛弹琴

凌正红3
2004-07-05 11:37   收藏:0 回复:22 点击:5182

    最近在《XX都市报》6月22日刊登了一篇题为《街头裸女如何安置成难题》,副标题为〈此女看似精神不太正常,110巡警对此表示无奈〉的报道:某地街头有一位二十多岁,而且有孕在身的裸女在漫行。有好心的群众拨打110求助。110民警赶到后,给了该女子一条床单披上,表示该女子已逡巡数日了,他们多次出警但是无法处理。记者又联系了该地的救助管理站,站里的工作人员称:该女子系精神病人,而对于精神病人,需治愈后方可接纳,因此无法提供救助。于是该女子还在继续她的“漫行”。
  
  因为有了一条床单遮体,所以我们是不是不该称其为裸女了?或是称其为披上了床单的裸女吧。
  
  又因为各个承担着社会服务、社会救助的部门都振振有辞,表示无法妥善安置该女子是天经地义的,所以我要批评这个已经披上床单的裸女两句了。
  
  首先,你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不管什么原因,你不该出来裸体流浪。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子,赤裸着身体,行在街头,睡在广场,有伤风化暂且不说,也容易诱发违法犯罪的。谁能保证你是离家以前怀的孕?
  
  其次,你给人民警察添了麻烦。110承诺的其中一条是有难必帮的。每次有人因为你拨打110,虽然明知道无法处理,但如果不出警,论“公”违背诺言,论“私”有人告不作为。所以警察无论有多少困难群众要帮,无论有多少犯罪分子要抓,还是必须要来看看你的。浪费了物力、警力不说,还白搭上了一条床单子。
  
  再次,你给政府部门出了难题。你如果是思想超前喜欢裸游,不仅没有上述问题,而且恐怕已经名扬神州了。而你偏偏是一个没有辨别是非能力的精神病人。为什么说你是精神病?虽然没有经过精神病鉴定。但正常人哪会裸体流浪这么长时间呢。既然你是精神病,所以承担着社会救助责任的救助站就对你无能为力了。因为现在讲究依法治国,我们法治国家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怎么能不遵守精神病人不可接纳的规定?并且救助站里的床、衣服和食物都是纳税人的,都是国家的,是不能擅自做主送给你享用的?毕竟救助人的救助站不象救助流浪狗、流浪猫的动物救助站,有病没病都可以进去。
  
  另外,你也叫为你写报道的记者左右为难。人都有同情心的。谁说这个记者先生关心的只是自己终于又有一篇报道变成了铅字,见诸于报端了?他可不是作壁上观的看客。他很想给你块面包果腹,但是一块面包只能解一时之须,以后呢?他也很想给你一件象样的衣服护身遮体,但是找自己老婆的或者买新的衣服送你,又怕回家和“亲爱的”解释不清楚,引起家庭矛盾。旧的衣服又没有,社会这么进步了,谁还留着旧衣服呢?所以记者最终还是什么也没留给你。实在是无能为力呀。
  
  最后呢,不知道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你,在这没人救助的社会里能生存多长时间?也许过不了多久,人们会在某个地方发现一具身怀有孕的女尸。到时候公安的法医给你验尸,作出一个不系他杀的结论。最后,民政部门拿出三百块钱雇个人,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挖个浅浅的坑把你埋了。
  
  于是,110民警没有了无法处理之难,救助站也接着救助那些精神正常的人,记者又可以轻松的寻找新的报道对象,社会上也不出强奸犯了。哈哈,皆大欢喜。
  

作者签名:
赶快去叫我的头来!
我要看看天为什么黑了!

原创[时事关注]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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