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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玉佩
□ 江月
2004-08-08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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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玉佩
是的,我是风,我是三杀手之一,最后出面的风。事实上我在这场杀戮前就已经出场了。
我喜欢做杀手,做一个地地道道的痛痛快快的杀手。
我把自己要杀的人称作小猫,因为他们在我手里象一只猫一样的乖巧。
我醉心于自己这份职业,我的雇主几乎没有对我不满意的,因为我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每个小猫都被结果得干净利落,没有任何血迹,没有任何线索。而且,我的小猫从来不会感觉痛苦,因为我的映月刀锋利无比,能将阳光截断。刀在脖子上一抹,如同一阵风过而已。
今晚的任务非同寻常。两个同伴已经有伤在身,无力面对即将来临的决战。杀掉江湖奇侠白衣布丁的任务落在我头上。
白衣善于使剑,听说他的剑名叫飘香剑。多年前我师傅跟我说,当飘香剑与映月刀相遇的时候,你的杀手生涯就可以结束了。我一直不理解这句话,难道我的映月刀会败在飘香剑下?
豆花村一连串的血案让村子笼罩着一种悲愤凄凉的气氛,天一黑家家都关上了门,不敢在村子内外走动。
子夜时分,豆花村外的围场,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我与白衣的决战就约在这里。
我是第二次站在豆花村的围场。第一次是十年前,我还是一个小游侠的时候,跟师傅闯荡江湖路过此地。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饿晕了,一个美丽动人的小姑娘给了我一个馒头,我把母亲留给我的一块小小的玉佩给了她,对她说放她那儿,以后我不做游侠了来找她。一晃十年,我已经做了杀手才第二次来到豆花村。我不能去找她,除非我不再做杀手。
杀手有杀手的规矩,感情对我们来说是绝对排斥的,因为杀手用刀杀人,而自己却常常死在感情上。
敲过五更,听见一声很轻的呼哨,眨眼之间,一袭白衣已经站在眼前。他低着头,飘香剑指着我,冷冷地说:来吧,鹿死谁手,看个分晓!
我按杀手的规矩通报了大号,说:杀你也得让你死个明白!
我们在厮杀。
围场上听不到任何兵器碰撞的声音,只有刀与剑发出来的寒光忽隐忽现,还有围场上的稻草和尘土习气在上空。
我渐感体力不支,这个白衣怎么不象以前那些小猫那么好对付呢?暗想此人绝非等闲之辈。
忽然,“铛”的一声,我的刀不知碰到了白衣剑上的什么东西,这一声打破了刚才的寂静,我们都吃了一惊,各退一步,停了下来。
白衣弯腰捡起什么东西,那东西在月亮下煜煜生辉,我定睛一看,是一块玉佩,有些眼熟。
对,是我的玉佩,是我十年前交给那个小姑娘的。
我问:“这是你的?”
白衣:“是家姐的。”
“何以在你剑上?”
“家姐海蓝宝石昨日被一杀手杀了,这是她临死交给我的。”
“你姐?”
我的同伙杀死了我十年前心爱的姑娘。她死了,是我这样的杀手害死的。
我对白衣说:“这……是我十年前路过此地,赠予令姐的。”
白衣显然有些吃惊,良久,他收起利剑,转身背向我,冷冷地说:“你走吧,我答应过家姐不杀你。”
我说:“你不杀我,村子里的游侠不会放过你的。”
白衣说:“你走吧,我自有说法。”
我退后几步,转身,消失在黑暗中。
身后的白衣,手握破了的玉佩,慢慢倒下………
我不知道,白衣也不知道,母亲留给我的那块玉佩中,藏着七股追魂散魄的真气,一但挂在飘香剑柄,被映月刀砍破,真气出来,谁拿着它谁就会死。
可怜的白衣,本是客栈杀手,到豆花村看望其姐,因见其姐惨死,临时做了游侠来对付三杀手,幸而有那块玉佩,否则风的任务是无论如何也完不成的。
这些是很久以后师父告诉我的,那时候我早已因为白衣的姐姐被自己的同伙所杀,发誓不再做杀手了,与师父一直在山中隐居。
风的生命,风的历史,随着那场杀戮的结束而结束。
杀手风帖杀自己人白丁布衣(雷)
注:这是为防止第三轮出现平票后杀手暴露而设计的自相残杀。可惜因苏妃缺席而使游戏提前结束,未能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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