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xyhere2001-个人文章】
我们学校和食堂的合同[转载]
□ xyhere2001
2004-08-10 16:38
收藏:0
回复:1
点击:4337
甲方:全体学生
乙方:学校食堂全体职工
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的原则:即食堂工作人员谅解学生的行为,
学生尊重和适应厨师的手艺~
乙方
第一条:油条,馅饼等食物的直径必须超过5厘米;
第二条:包子馅里出现的"小强"(蟑螂)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条:肉菜里面的肉的含量必须超过5%,米饭里的沙子含量不得超过3%;
第四条:一些家常菜必须标明名称,或至少能够使十个以上的同学辨认出菜里的物质成分;
第五条:馒头和花卷必须保证是完整的,至少不能被其他人咬过或遗留下齿类动物的牙印;
第六条:盛饭时不准依据女同学的相貌决定打饭的数量;
第七条:每次饭菜出锅后,厨师应当至少在十个以上同学面前亲自品尝,在嘴里咀嚼时间超过10分钟
才可以供全体学生食用!
甲方
第一条:不准在食堂的墙壁上刻上厨师的名字,并在旁边悬挂"小强"的尸体,举行追悼会等等....
第二条:不准用馒头,花卷等伤害性极大的硬物投向厨师颈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以免造成致命的伤;
第三条:由于饭菜造成的呕吐,不得故意跑到打饭窗口对着厨师进行,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食欲;
第四条:不得要求漂亮的女同学拿十个以上的饭盒打饭;
第五条:女同学在吃包子时发现已经法定死亡的"小强",尖叫声不的超过90分贝;
第六条:不得利用食堂的饭菜作为玩扑克失利的惩罚赌注;
第七条:当天主打菜如果是鸡爪子,严禁集体把鸡爪子的中指竖起来,对厨师进行侮辱性挑衅.
以上全部条款于即日起执行,如果某方违约,将负责吃光当天食堂的剩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