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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民族精神[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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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5 23:45   收藏:0 回复:0 点击:4298

   
  
   随着世界文化交流的加剧,我们有理由对当代中国文学的民族性建构问题表示格外的关注。怎样理解和把握文学的民族性,是文学艺术界一个需要认真探讨的理论课题。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任何事物都有自己具体的内容和形式,其中内容是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成分,而形式从总体上看是受内容制约并为内容服务的。因此,我们不仅要看到文学的民族性包含着内容和形式两个层面,而且还要看到文学民族性的灵魂和核心是文学内容的民族性。文学的民族性自然会由于内容的千差万别而呈现出不尽相同的形态,但其共同的、共通的基本要素则应是贯穿其中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才是文学民族性的核心与灵魂。对此,中外著名的文学家有着各自的认识。俄国作家果戈理在《关于普希金的几句话》里就曾指出:“真正的民族性不在于描写农妇穿的无袖长衫,而在表现民族精神本身。”
  
   在中国现代作家中,鲁迅同样主要是从内容的层面来理解和把握民族性的具体内涵的。他在《当陶元庆君的绘画展览时》一文中评论陶元庆的绘画时说:“他以新的形,尤其是新的色来写出他自己的世界,而其中仍有中国向来的魂灵——要字面免得流于玄虚,则就是:民族性。”联系鲁迅青年时代在《文化偏至论》一文中谈到中国必须接受世界先进文化的影响时所说的“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所谓“中国向来的魂灵”无疑是指中国传统绘画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和韵味,它也可能有某些形式的要素,但更主要的则应该是精神——亦即内容。
  
   作家作为民族的良知,理应抱着崇高的民族使命感、责任感和博大的仁爱心、悲悯心,时刻关注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关注同胞的生活和斗争乃至他们的生存和苦难。只要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相信不论他写什么,他的文学都必定是具有民族精神的,都必定是民族的。别林斯基在《“文学”一词的概括的意义》中说:“要使文学表现自己民族的意识,表现它的精神生活,必须使文学和民族的历史有着紧密的联系,并且能有助于说明那个历史。”
  
   强调文学内容的民族性是文学民族性的核心和灵魂,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文学形式的民族化建构。但这里必须明确如下三点:首先,不能把民族形式视为文学民族性的核心。应该看到,某些外来形式完全可以用来表现中国的民族精神并在这种表现过程中逐渐中国化。其次,民族传统是不断发展的。文学形式的民族化建构当然要继承民族传统,但是传统又不是一成不变的。自从“五四”新文学兴起以后,由于大量地借鉴和吸收了外来的文学形式,中国文学已形成了具有现代气息和世界视野的新传统,这种新传统同样应该在新的时代得到继承和发展。再次,民族形式是多样的。平心而论,当年解放区文学那种带有“大众化”印记的民族形式在广大中国文学的“民间传统”方面确实成就不俗。
  
   当我们走出40年代的“革命”、“战争”那特定的历史时期,重新思考文学形式的民族化时,“京派”作家创作的抒情写意小说,老舍创作的表现和批判市民社会的“京味”小说,其形式都可以说是非常民族化的。
  
   我们的文学只要切实地展现了我们民族的精神,只要和我们民族的愿望、民族的历史、民族的生存、民族的命运息息相通,则不论它在艺术上使用什么样的技巧和方法,不论它属于什么流派,它都一定是民族的,一定是有艺术生命力的

作者签名:
念年年拈捻,话花花滑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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