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孙柳陌-个人文章】
活着·楔子
□ 孙柳陌
2002-10-12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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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爱情是条河流,是芦苇荡中淹没的人生。
有人说爱情是把刀,是割破了手的受伤以后。
有人说爱情是杯酒,是最漫长的一场宿醉。
我说爱情是朵花,是你生命里最后的种子。
————几句记不清楚的歌词
与友九月十七共写
一、楔子
传说那天莫非大侠的面前站着三十八个人。三十八个越界大盗。他接下这档十两银子的差使的时候绝对没有想过他会面对“沂蒙卅八阵雨”中的任何一个。现在他面对的是三十八个。
而且居然完胜。
这是他出道的第一役。
说是完胜,因为他只有一个人。当他们倒下的时候他还站着。
说他只有一个人也许勉强。
因为他勉强算个人。
他浑身披满了样东西。
伤口。
奇迹一样地,他居然没有骨折,让人很有欺骗性地想起他也许没有大碍。但是你所能够想象到的伤口都在他身上进行了场盛大的展出,争先恐后地裂开嘴大笑,笑得流口水。流了满身。据说事后三尺之内尽是红壤。我怀疑有人夸大,虽然之后被有些人渲染成大侠,一个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多血?但是已经无从考证。
因为那年我只有三岁。
我和我娘亲生活。
家里很穷,即使在鲁地最贫困的住宅里的猫也要比我胖。
我是这么苗条,因此我认为你能想象出我家里整洁的样子,因为地上的灰尘都已经被蟑螂吃掉了。在所有灰尘都被吃掉之后,连蟑螂都没有了。
我家里很有品位,有很多装饰,其中最奢侈的装饰就是我家里明亮的锅。我时常用它来冒充镜子。
我爹为了我们的生计,出去闯荡江湖,但是很惨,在第一仗就极不光彩地被别人干掉了,在埋葬的时候刚好又忘记了连同欠条一起埋下,所以我们家里又多了装饰。象这种装饰家里还有很多,可以用来糊光秃秃的窗棂。
第二个月,娘亲死了。还好,比爹多了条芦席,我想娘亲也会满意这样的结局。
但是我还不想这么早就摆脱忧愁。我还年轻,我还想象镇上王大户家里的胖儿子一样胖,一样流汗,一样穿整齐的闪着光的衣服,一样可以时常嘴里叼着些我不知道的什么东西。
所以我要创造我自己的生活。
因为我爹有种。他为了我家半年,准确说是八个月的生活费捐躯了,除了死的早之外的其他事我绝对不能输给我爹。因为我比他有优势,我只有一张嘴要吃饭。
托我的年轻的福,我有的是青春,所欠缺的惟有力气。所以我很幸运地被指派去吃青春饭,做小小的小白脸。但是很可惜我当时还没有意识到为我做决定的那个人是谁,他的决定有多么伟大,对我日后沐浴江湖上的阳光雨露哺育我成长为一个江湖上的爱家乡爱武术爱江湖爱朝廷的四有新人有多么远大的影响。至少当时我还很单纯,只知道追求我的物质生活。
我很纯洁。
我是张白纸。
我是张随时准备写满什么的白纸。当然除了欠条。
我爹是莫非,我是莫言。
那年我三岁。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那么站在花园里的那棵杏树下,似是怀念,又似在等待着什么。风吹着她的单薄的衣衫与细黑的秀发,看上去有些楚楚可怜。
我知道如果一个女孩子总是在同一个地方痴痴等待什么的时候,她的心里一定已经有了一个让她思念的男子。
我年纪虽不大,但早熟得很,尤其是在当时的环境下。
她是那么奇怪,会对我说一些我并不能够听懂的话。至少那个时候我真的是不明白。
可是在二十年后,当我回忆起最初的那些东西时,我突然完全的了解了它们。
那些想念、回忆、牵挂,那些空虚、无趣、失了梦的爱恋,还有许多挥不掉的落叶,无尽的等待与忍耐。
当然,那只不过是我青春年少时的美丽故事了,四十岁那一年,我所能拥有的,只有空寂了远的心境和一柄一直跟随我,对我忠贞不二的痴心长剑。
剑上曾沾满了无数英雄好汉的血。
我不是英雄,一直不是,永远不是。
因为我明白做一个英雄的代价与下场,纵然可以得到鲜花与掌声,还有比星星更耀眼的光彩与名气,但是活得快乐而自由的英雄,我似乎还未听说过几个。
所以我选择快乐的活着。
只不过这一点也不容易做到,因此那一天当吴鸢来到我面前,要我去为他做事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他。
后来我才知道我要做的事情是——杀人。
为了活着而杀人,我相信这世上肯定不只我一个人。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把刀剌进我的猎物心脏时那种奇妙的感觉。
那真是一种难于言表的感受,当满天飞舞着的血花将我淹没时,我蓦地发现了我活着的意义,我为此深深感激吴鸢。以至于后来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在我把剑上的血拭去的那一年,我十四岁。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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