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月木易,合在一起是“胡楊”二字。然而就是这个拆开的“胡楊”,却屡见抄袭。
前数日,打假办同志发贴指证,不知道“古月木易”是否看见,如是看见有何见解?
前些日子,某林友来信给老朽,原文如下:
From:XX
胡杨林大嘴:
关于“古月木易”的一篇文章
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411925&userid=0
然后我发现:
http://202.108.44.25/newsoul/soulpage/7/16/2004/0405/971332.html
还有:
http://www.cnread.net/cnread1/net/zpj/temp/012/514.htm
感觉是拼起来的,不知道算不算“转载
XX
2004.08.06 13:27:43
经老朽实际勘察,其文字确于网上多见,并非单独此贴,其数篇文字皆有拼凑之嫌,但老朽并无实际有力证据证明其文字系抄袭拼凑之确实。故回信给XX如下:
Re:From:XX
XX:你好!
其几篇文章都有摘之的嫌疑,可能你所给出的三篇文字都是摘自别的地方,暂且不能算抄袭啦,学术界对剽窃的定义是行文75%的内容一致或大致相同。
胡杨林大嘴
2004.08.06 20:37:50
从其时开始,不能说老朽并无调查其文,seabird编辑于贴中怀疑大嘴之态度,在此,老朽明确申明:大嘴态度是明确的,对于抄袭,一打到底,绝无姑息!但请理解大嘴一下,老朽并不能在当时就根据一二文章摘抄则定她的抄袭性,老朽以为,抄袭者只要不停止抄袭,被曝光是迟早的事,但老朽不能以不明确的证据来定性别人的抄袭行为,当证据充足时,老朽从来是不手软的。
但古月木易担任文坛编辑一事,老朽并不知道,未曾见文坛发布管理员变更通知贴,所以也不知道她担任编辑一事,所以造成了管理员涉嫌抄袭——而且是隐性的摘抄——这种不该发生的问题。但大嘴总不能列出一份嫌疑表交给各位高管吧?让以后这些嫌疑黑名单上的人都不列入管理员申请和任命的行列?
说的有点走题,回来继续说老朽的态度。
请古月木易一周内对抄袭一事做出解释,逾期按照抄袭处理。
古月木易,老朽查了阁下的很多贴,深知古月木易是移花接木的高手——有些甚至分段抄袭,按照显示器的质量标准来说——隔行扫描,实在叹为观止,窃以为,如此之抄袭之累,尤甚己出!在此也不一一列举阁下涉嫌抄袭的贴和搜到的证据链接。
另题外话,老朽手头收到的举报信颇多,并未一一曝光,有些因证据不足,有些查访求证尚未得到回复,有些涉嫌贴无法证明和找到原作者,在此向各位监督大嘴工作的朋友通告一声,并非有了举报,大嘴就有曝光。大嘴不是脚气灵,并非如想象中的一查则灵。另也请已经有一二贴抄袭的朋友留个神,也许举报你的信就在大嘴的信箱里珍藏着呢!大嘴没向你下刀并非是仁慈所至,而是怕砍不准,等着你下次伸手呢!倘若乖觉一些的,见好就收吧,偷的多了,老朽查证起来,也就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