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烨芙蓉-个人文章

请还林子一个安静的空间

烨芙蓉
2004-10-10 23:08   收藏:1 回复:13 点击:5229

    请还林子一个安静的空间
  文/烨芙蓉
  
  一切的一切,无所谓权、无所谓名、无所谓利,剩余的只有情与理!——题记
  
  
  
  夜色姐伤心而去,如菊姐心痛而走,林子中又留下了些什么?
  为什么要拍砖?为什么要在网络这种虚拟的地方说什么权,谈什么名与利?
  
  《谁是谁的棋子,谁是谁的天平,谁又是谁》,一如这个帖子的题目所写的那样,其实生活在这个大千世界里,有许多事情根本是说不清楚——为什么要说权与利?
  棋子?你凭什么断言谁就是谁的棋子呢?事实上,人生有多少无奈,有的时候你往往是自己的傀儡。
  天平?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称,公道自在人心,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自己活得开心、自在,又何必太再意别人的看法?(说归那么说,芙蓉至今还是做不到,但却真心希望能够做那“濯清莲而不妖”的青莲。)
  谁?先不说网络,就说现实,到底有多少人能够做一个真正的自我?有谁能够清楚的说清楚自己到底是谁?
  
  凡事都逃不过一个“理”字,无论你冷阳是谁,但是我想问你一句,你到底知不知道现实生活中的夜色、如菊是怎样的人?
  虽然芙蓉和她们交友不深,但是我却可以很坚信的告诉你一点,无论是夜色姐、还是如菊姐,她们都犯不着在林子这片方寸之地争夺些什么。换言之,芙蓉想告诉大家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的两位历任站长都是无可争议的成功女士。(至少在芙蓉的眼中是这样的,正所谓每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乃至世界观都不同,所以不能够一概而论,你怎么看不管我的事。)
  
  
  不知不觉芙蓉进林子已经有一年多,从迷恋、到清楚,再到能够冷静地看待林子中所发生的一切,这一切的一切不是没有原因的。
  四月间,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家,随着空山老哥去了西安。从去西安的火车上开始,芙蓉所听到的就是有关林子的过往种种,还是老哥对于林子的分析与感叹。在那时,芙蓉才真正开始领悟到——原来我眼中纯洁的胡杨林也有那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这一切是谁的错?这一切又是谁造成的?
  
  “砖”,多少不负责的扔砖造就了这一切的一切故事?
  也许有许多人会欣喜,也许有人会置疑,更或者有人会在暗暗偷笑。
  何必呢?何必对网络是的世界那么认真?空山老哥、如菊姐,都曾经不止一次的告诉过芙蓉这一点。
  可事实上呢?在广州的那个周末,在见到菊姐时,她满口述说的都是林子;而在西安和空山老哥共同生活的那三周的时间里,他也会时不时开口闭口的说林子怎么、怎么样;还有夜色姐,每一次见她的时间虽然不是那么长,但从她的言语与神情中也不难让人感受到她对于林子的关心与热爱。
  再看眼前,如菊姐因为对于林子的心痛与无奈而辞职离开,却因为心中的那强烈的不舍之心而写下那长长的辞职帖,如果不是用情太深、如果不是对林子投入了那么多的经历与心血,又何苦会如此?而空山呢?久已不来林子,却因听到了林子最近的风波而赶来写下那么长长的证言帖,仔细一看那发帖的时间是6:11分,显而易见他又是写了一夜才完成的。事实证明他们如果不是出于对于林子的热爱,又为何要这么劳神呢?
  ……
  
  
  好了,多余的话芙蓉也不想多说,还是请大家仔细冷静去想一想吧!
  我无所谓你如何看待我,你们可以把我当做高管的朋友,又或是网站的义务管理者,但我在此只想以一个普通ID的身份说一句——请还林子一个安宁的空间吧!
  
  林子的元气已经大伤了,它再也经不起任何的折腾。
  如果你是爱她的,那么就请好好爱护她吧!千万记得她是我们大家的林子,她从来不属于任何一个人,或小团体!
  如果你只是想在网络中寻求一些现实中寻找不到的东西,那么就请你离开林子,去别的网站——毕竟网络何其之大,你想要玩、想要刺激、想要寻求名与利那样的网站有得是,但请不要将你的魔指点到胡杨林,这片静土中来。
  
  
  
  一蓑,林子当初是由你一手建立起来的,每夜在网吧那种艰苦的环境下编程,那样艰辛的日子你不会忘却吧!难道你愿意看着自己一手建立的林子就这样一蹶不振了吗?但愿你能够从林子连年的风波中领悟到一些道理,你应该明白林子的发展是要靠大家,如果你一再的保持沉默、一再的做“老好人”,那么很显然这样的做法会让许多的人心痛而走,那时林子就算能够如胡杨树般千年不倒、也只剩下一个空空如也的树干了。
  另外,希望林中的高管也不要再互相猜疑与责怪了,真心希望有一天为了你们共同热爱的林子,你们可以走到一起、面对面坐下来认真的就林子未来的发展好好交流一番,相信这样对林子会有好处。
  
  
  写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日星期日夜
  
原创  林友收藏  

  
【点击回复或查看回帖】

传统或网络媒体转载请与作者联系,并注明转自【胡杨林】及作者名,否则即为侵权。

Copyright © 2008 MY510.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