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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瑞安:少年名捕十六年风雨沉浮录(下篇)[转载]
□ 李镜花
2004-11-10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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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说八道”之六十四:开弓没有回头箭
九三年,由于“张小波”的密集激情,紧迫钉人式的联系我派内围的叶浩、何小河及陈雨歌,所以得到第一手稿件,“漓江”出版社得以率先出版“少年冷血”,当时,读者“饿”温书已久,出版社朋友走报:这家出版社可谓赚了大钱。
然而,在温巨侠方面,只拿过大约五万元的“少年冷血”的订银。这笔版税,要远比“中友”和“江苏文艺”等出版社付得还少,而且还少得多了。温巨侠当时的原意,只要自己比较得意的作品能交到“爱护、识重、喜欢”它的主人手上,就不太计较收益的问题了。就在这一点上,心肠一软,就吃了大亏。
就因为“少年冷血”,使“漓江”大赚一笔,不久,署名或号称是“张小波”的人,又来电来信,要温巨侠把其他追命、铁手、无情的稿子也授权给他们。这一次,“张小波”真是出尽浑身解数,苦苦相求,要求把“少年四大名捕”全部都独家交他出版,可是,那时温巨侠也只写到四十四集“水虎传”,几位派内朋友,又给打动,为他说项。温巨侠也回了相当热烈的长信给“张小波”,同意社友先将港版已推出的“少年追命”及“少年铁手”(部分)给“张小波”寄去。因为对他人格的信任,并未收取任何订银及版税,而负责承办此事的弟妹,确实以为他会履行补签合约,出版后付上版税的,后续动作的。
不久,“少年铁手”、“少年追命”,全都出版了,都卖了个满堂红。
版税,全无下文。
连赠书也没有。
我们受到其他在内地的朋友和出版社的通知,“漓江”已出追命、铁手,我们都不相信他会是这样的人,以为合约未签,又没有交我们校对,以“张小波”一向给我们极富责任感的印象,怎会如此草率。结果,书是出了,其他两家,也怨怪我们为何独厚“小波”,令他们先机尽失。
为了这个人,这件事,我们算是得罪了其他出版社的友人了。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然而,从头到尾,我们只收过“张小波”付给“少年冷血”十六集大约五万元的订金,那笔版税,只怕还在万册销数之内的应得款项。事实上,内地的朋友都清楚:这部书说什么也不会只销一万册。以后,“张小波”非但不付款,还要我们交“少年无情”,但温巨位这儿前款未至,就算写了,见过鬼怕黑,也不先不敢付梓了。温巨侠也表明了自己尚未写竣“少年铁手”及“少年无情”,之后。“张小波”就沉寂了下来,什么口口声声答允的版税、赠书、合约、崇仰……全都不知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如果有人问温巨侠:“漓江版”的“少年四大”,算不算盗版?实话实说的回答是:“少年冷血”只取过部分订金,版税未收,其他二捕,更分文未取,未得同意,不是盗版、偷印,那是个啥?
不过,当时因对“张小波”仍有信任,为存厚道,温巨侠从未公开指出他的猖狂盗印,目无法纪的事。到九三年底,温巨侠与社友到广州,受当时“花城”出版社主事人钟缨之邀,要推出“温瑞安作品全集”。钟先生本身也是作家,更是嘉应州梅县人,是温巨侠父同乡,温巨侠自是较信任他。之后,才知道是一位赖先生要投资出我的书。然而,赖某本身是不看书的。他是一位书商。
九五年,花城版开始推出“温瑞安全集”,由于前作已出,赖在发生上有人指无正式授权版,在商言商,他很是不快,遂透过压力一再要温巨侠谴责盗版。那时“漓江”非但不付版税推出前三辑名捕,还找人冒充“温瑞安”写了“少年无情”,很多读者都不虞有他,主要是以为前三辑书出自温巨侠手笔(读者可不知版权问题),后一辑自然也是温巨侠所出无疑。
结果,很多读者都“中计”,上当了,他们就买了这部“伪无情”。
温巨侠个人是从不看“伪作”的(包括这一部),一般伪作,恐逃不过温巨侠法眼,就是金庸、古龙、琼瑶、贾平凹等之伪作,温巨侠坚决维护正版,都采取不买、不看的态度。可是,不能要求每一位读者都能明判,加上温巨侠的社友也认为“模仿得有点像。但细看即知好搞笑”,而且出版温瑞安作品全集的公司咄咄迫人一定要温巨侠采取法律行动或在报上刊登警告,温巨侠为息事宁人,也顾念同是文人,不忍追击过甚,于是便只在一本书的后记中,把此事的来龙去脉,很温和地婉转的提了一提,澄清廓清了几笔。
不料,已那么忍辱负重,顾全三方的约略解说一下,却惹来恶意攻击,甚至恫吓“杀身之祸”!如此“开弓没有回头箭”,真又是何必?何苦!
(请看外一章续篇)
——刊载于《漫画四大名捕》第七十集“险胜!惨胜!正义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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