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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吕布传(一)
□ 风雨夕
2004-12-2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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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作为一个日后的英雄,跟洛阳这个城市有很大关系。在谈吕布之前,我们先谈谈洛阳。洛阳那个时候是京都,东汉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关于洛阳,现代的资料里往往是这样描述的:“洛阳是中国著名的历史名城,也是中国著名的六大古都之一。它是九朝古都,像一颗辉灿烂的明珠闪烁在世界的东方”。云云。对于“九朝古都”这种美称,可能有些夸张,这种说法显然不怎么符合历史;如果指“众多的王朝”,倒能说得过去,因为在中国古代,“九”偶意最大、最多。所以,“九朝”是一个形容词,一个很叵测的概念。
吕布就生活在一个概念里。这个概念就是:一个黑暗的、丑恶的、贪欲的、混乱的、道德与正义沦失的、支离破碎的、充满血腥、暴力与死亡气息的都市。这个都市,作为叙事的需要,应该是一个开幕,这可以使吕布在天涯之路,对某种信念做永远的寻找。作为对英雄的一种刻画,洛阳是吕布的唯一起点,它蕴含着一个故事的雏形,是一种企盼。
吕布将在洛阳这个充满腥臭味的城市里开始他的人生旅程,将经历曾经同甘共苦的兄弟的背叛,经历浴血杀场,经历生死离别,经历挥泪决裂,经历沧桑悲凉、经历孤独寂寞,经历千古骂名,经历众叛亲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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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洛阳,有必要说说三国。三国是一个很恐怖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你稍有不注意,脑袋就搬家了。
做百姓,你能躲得过几次屠城?男的被杀,女的被奸,强点的被征夫,弱的斩立决。家里最好别有谁做官,做不好要诛九族,幸存的也躲不过围巢和通辑,就算躲得过,也躲不过蝗害;做文官,一夜之间就身首异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个立场,一个言论就要掉脑袋,还会祸及家人;做武将,早晚死于金器,偶有个把闪的快的,也是吐血气死。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关羽温酒斩华雄,不比华雄死的好看。仁慈、大度、君子在战场上通通没有用。狡诈的玩个空城计也得汗流夹背,不死也得脱层皮。
做好人,做不好就死翘翘,你对他好,他反倒杀你全家;做坏蛋,更经常挺僵尸,坏蛋没一个好下场。
做男人,爹妈都保不住。刘备,曹操,董卓,等等,都没有家人;做女人,自己都保不住,董卓他娘九十多了也不得善终。
厉害也没有用,吕布厉害,仍然难逃一死,关羽厉害,天天关帝庙里吃冷猪肉;不厉害就更不行了,献帝不厉害,娘们儿似的,按了阎王爷好几次门铃。
当狗总可以吧?当狗也不行,三国里的狗数不胜数,除了狗还是狗,结果都被烹了,有一条幸运的狗吗?不当狗当人,当人还不如当狗呢。
当圣人总可以吧?圣人也是人,胜过关老爷的有几头?道德沦丧可以吗?董卓砍了脑袋照被点天灯。姓袁的,姓马的,姓张的,绝户!
聪明人能多活些时候吧?聪明人都是被另外一个聪明人杀的,玩聪明跟玩火没有什么不同。诸葛亮聪明,但看起来仍然很傻,隆中不卧,偏要冒险。就算没有好死,但也没有好活,这样的人生活起来累,并不光彩;不聪明的呢?猪精是活不了几年的。
当太监?太监死的更多,十个大常侍死的一个比一个难看;当宫女?小心轮奸!不是流氓,是谁见谁奸,军人不杀人的时候就是用来奸淫虏掠的,不在乎流氓不流氓。
当皇后就好了?皇太后也照他娘的赐死,更别说皇后了;皇帝就舒服了?换届自己说了不算。终于建安元年了,灰孙子似的。
综上所述,吕布若要不被人杀,那就应该先学会三国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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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说说吕布了。吕布是很帅的,这一点在罗贯中的《三国演义》里可以得到证实——“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绵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
如果让陈寿来形容,吕布应该是这样的:“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兔”。
陈寿还说:“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覆,维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而不夷灭也。”可谓一针见血!
综合对吕布的描述,我们可以得出:吕布是辆坦克。
但在我的心目中,吕布不是英雄,他是作为一张白纸出现的。英雄还是流氓,除了内在素质,外在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历史这部机器最终创造个什么样的吕布,谁说了也不算。
吕布住在洛阳城,有那个时代显著的生活和人格特征:百无聊赖之中,成了一个十足的坏小孩。吕布成为流氓的原因有二:一是群众基础很差,他倡导的整风运动给军队创造了烧杀抢掳的机会,洛阳人民把这笔帐全算在了吕布的头上。二是遭人妒忌。
但是不管什么原因,对吕布来说结果都是一样:在《三国演义》里,吕布没有像玄德那样为自己积攒好的口碑,这种蛮不在乎是致命的,为他自己悲剧的命运埋下了祸根。
以我看来,这是一个阴谋,并非天衣无缝,相反,还破绽百出——告别英雄主义,让一个英雄的吕布消失,是罗老师的私心,在他的作品里,种种疑点随处可见。
不讲道德规范不应该是吕布一个人的错。中国历史的演义过程中,喜欢把一个人当做礼物送来送去,除了美女,也有英雄。所以,他们无论在肉体上还是精神上,要求他们对谁很忠心,属强辞夺理。
所以,吕布将成为一个被讥为“三姓家奴”、有奶便是娘、反复无常、有勇无谋的形象让我们遗憾。不过这也不奇怪,因为在正统的儒家道德眼睛里,他们一直是被贬低、被嘲笑的人物。
其实,只是道德观念不一样罢了。试想,一个在族源上来处不同的人,如何对他人产生刻骨的忠诚?对吕布来说,谁都一样,都是外人。他对丁失望,对董失望,对所有人失望之后,被人骂成了狗。
一条狗的哲学是这样的:在大族争战的夹缝里求生存,只能随机应变——只不过是他变得更露骨而已。“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吕布和别人没什么不同,他也是一个卖艺人,只是在道德上更无牵挂,脸变得更快。他本来就没有必要死忠于谁,他忠于自己。
在某些人眼里,吕布是以“反复”形象贯彻始终的,其实除了吕布,反复的形象大有人在,除了刘备靠着那微薄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皇族血统,没有反复,但公孙瓒、曹操、袁绍、刘表、孙权、刘璋、甘宁、姜维这些人,活脱吕布第二,何止三姓?罗先生没有过多指责这些人,甚至让他们成就了霸业。
我认为:时逢乱世,不唯君则臣,臣亦择君也。
中国历史上的圣火、君子是太多了,吕布挤不进去,也不想挤这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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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的出场如期进行,他正站在丁原的后面,手执方天画戟,威风凛凛,怒目而视,吓了董卓一跳。董卓本来是想杀丁原的,这一吓,便举棋不定了。
其实同样举棋不定的还有吕布。李肃受董卓之命,暗中以赤兔宝马相送,劝说吕布杀其义父丁原。说到这里,我们对所谓的宝马应该有个概念,罗先生是这样形容它的:“果然那马浑身上下,火炭般赤,无半根杂毛;从头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嘶喊咆哮,有腾空入海之状。后人有诗单道赤兔马曰:‘奔腾千里荡尘埃,渡水登山紫雾开。掣断丝缰摇玉辔,火龙飞下九天来。’”在后来的描述中,说那匹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吕布看了那马,大喜,他觉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就问李肃:兄弟给我这么一个龙驹,我用什么来报答?
肃曰:“某为义气而来。岂望报乎!”李肃虚伪得可爱,明明有目的,却说“岂望报乎”。明明想借刀杀人,却把自己说的非常义气。这也难怪,凡三国里的人物,除了吕布,杀人之前总爱找一堆借口,编一大堆冠冕堂皇的说词儿,显得自己好象是上帝派来的。但是整个三国诸候打来杀去的,没有几个是关于正义的,不过一群杀人狂,群兽耳。“岂望报乎”一句话,抬高了自己,也抬高的吕布,把个姓吕的傻孩子说的心里暖哄哄的:面对这么一个思想境界高大的人,自己也应该义气才是。于是,慌不迭地置酒,叹息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
李肃见吕布心动了,继续说:“贤弟有擎天驾海之才,四海孰不钦敬?功名富贵,如探囊取物,何言无奈而在人之下乎?”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对吕布的个性了解一斑了:吕布没有政治野心,只甘愿在“人之下”、“逢其主”。所以李肃就继续挑拨他:“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见机不早,悔之晚矣。”把个吕布哄得一楞一楞:“兄在朝廷,观何人为世之英雄?”言外之意,我另投他人算了,你看投谁好?李肃见时机成熟,撒了个弥天大谎:“某遍观群臣,皆不如董卓。董卓为人敬贤礼士,赏罚分明,终成大业。”布曰:“某欲从之,恨无门路。”
李肃急取出金珠、玉带,对吕布说:“此是董公久慕大名,特令某将此奉献。赤兔马亦董公所赠也。”吕布受宠若惊:“恨无涓埃之功,以为进见之礼。”沉思良久之后又说:“吾欲杀丁原,引军归董卓,何如?”
李肃的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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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二更时分,吕布提刀进了丁原帐中。丁原当然大吃一惊,问他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变心了。吕布向前,一刀砍下了丁原的首级,现学现卖李肃的虚伪,大声说:我之所以杀丁原,是因为他不仁。至此,李肃这个教唆犯的徒弟学会了一个强盗逻辑:之所以杀人,错不在我,在他。
这一段,我沿袭了罗老师。同时我很怀疑这一段是不是罗老师瞎编的,就算不是瞎编的,罗老师也极有可能在暗示一种看似荒谬的审美意识:没有因由地杀人,不在乎为什么杀人,重要的是怎么享受杀人,是为犯罪美学。这一点,有现代意识,如《七宗罪》和《沉默的羔羊》也是同一路数。道德败坏,人伦丧尽,既不会妨碍英雄,同时摆了一桌感官的盛宴,把善与恶,香与臭,美与丑都摆出来,无比繁复与无比极致。
所以,无论如何,吕布将成为一个牺牲品,一个历史笔下的牺牲品。在我的故事里,他依然如此!不过,其间隐藏的深意却使人不寒而栗:掩盖在文明与道德外衣下的人性,我们其实了解了多少?
吕布杀完丁原,三国的人口统计已经出来了:汉未是中国历史中最黑暗的一页,人口急剧负增长。
吕布擦刀上的血时,他已经知道杀人是不需要理由了。整个三国所有的战争没有任何正义可言,所有的杀人都是在欲望的支配下进行的,而所谓的理由,不过是种种借口罢了。可以看到,无论正史还是野史,还是传奇,很多情况下的杀人不过是打着某种幌子,并无关正义。是非判断应该是有标准的,在这个标准之下,无论理由冠以什么冕,充其量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吕布没有给自己找个理由,杀了也就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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