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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七(上)

回眸
2004-12-28 16:42   收藏:0 回复:1 点击:1004

    我是家里的独生女,我却叫“老七”。买彩票时,我选的数字尾数是7;抽签答题时,我抽的题号是7……我是天秤座,7不是我的幸运数字,它只是我的习惯。曾经,我是一个人的“老七”;现在,我是我自己的“老七”。
  
   (一)通过另一个男人,我认识了他
   当我疯玩儿了一个暑假,也稍带在海里与满身蛤蜊壳的礁石狭路相逢后,我便带着膝盖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一瘸一拐地走进了我的初一教室。在小学,我是出了名的风云人物。在全校师生参加的大队会上,我骄傲地站在主席台上接受各班中队长的报告;在校运动会上,平时因为跑的慢总是在游戏中被人逮到的我,却一举拿下了女子1500米和3000米长跑两项桂冠。带着这一圈圈的光环,如今我却这样一瘸一拐地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活,真是糗大了。好不容易盼到老师把初中的规章制度罗嗦完,我拖着缠满纱布的腿走出班级,却被一个陌生的新同学突然叫住。
   “嗨!你就是二哥的那个……”他没有把话说完,带着诡秘地笑把我打量了一下,就掉头跑开了。
   “无聊!”我心里这样想着,我知道他指的二哥是谁。
   那是我接到过的第一封“情书”。当灿烂的阳光照耀着那个再平常不过的上午,当我带着同学们做完了课间操折回教室,当我把手伸进课桌准备拿下堂课的课本,当我从书包里拿出一张陌生却精美的卡片,我知道,这个日子不再像从前的一样简单了。“我喜欢你”句子很含蓄,但被那个年纪的我看在眼里,还是忍不住把小脸儿羞得通红。卡片没有署名,但我知道是谁,因为我熟悉这字体,也了解他的心意。他的哥们儿叫他“二哥”,我从来都直呼他的名字。我们是经常玩儿在一起的朋友,面对他对我特殊的关怀,我一直都在装糊涂。也许是小小的虚荣作祟,在接到卡片的后来,我并没有直接拒绝他,却也没有给他肯定的答复。我们还是跟从前一样做朋友,彼此之间却有若有若无的暧昧。小女孩儿喜欢有人追的心思,成就了我们之间特殊却不真实的关系。我本以为毕业可以成为这段荒唐的终点,却没想到二哥却跟我分到了相同的班级。而且,就在开学的第一天,我就被一个陌生的同学重又牵扯回这段啼笑皆非的旧“姻缘”里。“无聊!”我又一次生出这样的感慨,但这次是给自己。
   拿妈妈的话说,上了中学了,就是大姑娘了,再不能像小学那样做稀里糊涂的事了。在中学里,我刻意拉开自己和二哥的距离,他也很识趣,并不纠缠我。这样,我们的老故事就仅止于那个在开学第一天叫住我的同学身上了。从班级的花名册上,我知道了那个“无聊”的人叫成。
   凭着爸爸遗传给我的“小聪明”,我并不费力地取得了班级第一的学习成绩,虽然有时也会被另一个小鼻子小眼儿的男孩儿挤到第二的位置上。在中学里,我的仕途依旧是平坦的,我坐到了班级团支部书记的交椅上,还成了校团支部的宣传员。每次,当从校广播站的喇叭里传出自己的声音时,我都能清楚地感觉到溢满全身的自信与骄傲。生活几尽完美了,但似乎还少了点儿什么,也许,只差一个人追了。
  
   (二)因为另一个男人,我爱上了他
   我一直是人缘极好的人,我把这种品质带到了初中。我跟班级里每一位同学相处融洽,包括二哥和成。青葱岁月里的女孩子,总会在心里幻想“白马王子”“水晶鞋”的故事。走在春意昂然的绿荫里,我逡巡着自己的目光,时而幻想自己和二哥“旧情复燃”,时而又会想到那个第一天就戳穿我的成……却没想到,绿荫的尽头,等待我的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肩膀。
   他叫昊,是班里的中等生。那个初秋的午后,他的朋友站在我对面,对我说昊喜欢我,还说昊问我意见。我知道自己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当我抬头看到微微泛黄的树叶,我告诉自己那是成功的颜色,虚荣的我,点了点头。于是,我成了又一个人名义上的女朋友。跟昊在一起的日子,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他喜欢唱歌,嗓子也不错,所以他经常唱歌给我听。而我,也懂得尽女朋友的义务,给他写情书。因为从小酷爱阅读,我的文字功底一直不错,所以虽然从没在语文课上学过“情书”这种文体的写法,我还是自己摸索写出了足以感动昊的情书。
   我跟二哥和成,仍然是很要好的朋友,虽然我不知道二哥对我是否有所改变,更不知道我在成心中占什么位置。有了男朋友,又有要好的异性朋友,我知道自己心里很满足。只是我有时会感觉自己憧憬的“爱情”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它应该轰轰烈烈、浓郁芬芳。也许,爱情跟喜欢是两个不同的境界吧!既然,曾经的二哥和现在的昊都只说喜欢我,那像现在这样的平平淡淡应该是正常的,我当时这样告诉自己,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平淡下去。
   一天清晨,我在上学的路上遇到成,我步行,他骑车。于是他邀请我坐上他的自行车,我便大大方方地接受了。坐在他背后,我却不敢把手放在他腰上,只是拘谨地拽了他的衣角。一路无话,我的心却异常温暖平静。微风拂面,细细品味,仿佛空气里带着丝丝甜味。那个时候的我,在心里偷偷地希望,希望脚下的这条路可以无休止地延长、再延长。温馨的感觉让我闭上了双眼,只想用心感受这条旅程、记下这个瞬间,可当我再睁开眼睛,却刚巧与一道冰冷的目光对视,那是昊的目光。成尴尬地笑,转身走了,留下我和昊,以及我们两个中间冷凝的空气。我是平静的,出奇的平静。我那个时候还不晓得“以不变应万变”的道理,我想,我的平静是发自内心的不在乎。但我还是狡猾的,连我自己都不得不佩服的狡猾,我会微笑着走上前,对昊说:“晚上骑车送我回家”。然后我看到在昊的脸上有想掩饰却还是被我察觉到的喜悦,我知道,问题解决了。我突然想到在哪篇文章上看到过的话:男人有时候像小孩子,是要在适当的时候给他点甜头吃的。真理!
   果然,晚上的昊只顾着开心地让我坐在他的车后座上一路狂飙,完全不提早上的事。虽然我跟昊其实是同一年龄的人,但似乎我能以一个过来人的角度看待他的行为。那天的回家路,是我早已走惯了的平坦马路,却被昊变成了一段惊心动魄的旅程。一路上,他不停地变换着各种他引以为傲的车技,俨然成了杂技团的演出。虽然总是有惊无险,但也着实把我弄的心惊肉跳。我知道,他是在我面前表演,向我炫耀。就像一头普通的雄性动物,会在雌性面前显示它的威武和强壮一样,雄性总是希望自己在喜欢的雌性面前是最完美的。我想我可以理解他的想法和做法,但这些却让我更加怀念坐在成后面的感觉。那种感觉是温馨的、安全的,是我想要的。
   第二天,我给昊写了最后一封“情书”,或者应该说是“无情书”,因为我跟他提出了分手,很简单,很干脆。这让我想起从前,我曾暗恋过一个邻家男孩儿。那个时候的我,几乎天天吃完晚饭都要跑到我家门口的台阶上,等他和一帮朋友过来一起说啊笑啊,一直到很晚。但有一天,当我透过皎洁的月光看到他脸上清晰的青春痘时,我的暗恋一下子就溜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在晚上出来过。我给自己的这一段取名“暗恋”,其实是糟蹋了这个美好的词。但无论它有多荒谬,我始终佩服自己的勇气,就像今天跟昊分手一样。我想,世上的事,本就没有绝对的对错,我能做到的,只是不拖泥带水。
   跟昊分了手,我没有自己告诉成,但我想,他是很快就会知道的。毕竟在那个年少轻狂的年纪,这种事情总是大家热衷的话题。偷偷地,我开始留意成,也开始主动制造跟他接触的机会。因为大家本来就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没有表现出不安,我们很自然地在一起,只是我,会怀揣不为人知的心事。忘了是哪一次玩笑,成开始叫我“老七”,而把另一个女孩子叫“老五”。我很开心地接受了,因为这称呼显得亲切,而且,我可以偷偷地把它想成“老妻”。
   可正当我自顾玩着“老七”与“老妻”的转换游戏时,成,转学了。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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