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卡卡兰特-个人文章】
回忆青涩
□ 卡卡兰特
2005-03-2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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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等,让我听完这首歌。
真的,好久好久了,我把这首歌扔进记忆的回收站,已经好久好久了,我要开始回忆,回忆那首歌陪我走过的日子,我的青涩年代。
回忆真是奇怪,因为痛苦已经褪色了。曾经非常孤寂非常烦闷的时候,我总会把那首歌当作黑暗中的点点烛火之一,温柔而微弱的照亮着我,见证着我的生命。现在黑暗已经褪色了。褪色了。褪色了。心变得安静了。我开始回忆了。我开始变老了。
老了吗?也许,我只是不再青涩。我已经无力青涩。我不可能像迷恋朴树那样迷恋任何一个歌手了。募的回头,我离那样的年代,已经好远了啊。那件白衬衫,飘得都快看不见了。
我喜欢白衬衫吗?没错,我喜欢的。那种长长的、大大的白衬衫,挂在一个男孩清瘦的躯体上,风吹过来,飘飘荡荡的。真好看。兔子常穿的。兔子好象一年四季都穿着白衬衫。兔子笑着说,阿帆啊。兔子弯下腰。兔子摇摇手。兔子认真的脸,阿帆,我不信你。兔子穿着白衬衫,对我摆摆头,阿帆啊。
当我爱着那首歌时,我是喜欢兔子的。我好象是真的喜欢兔子的。我觉得他很帅,他的白衬衫很帅。是不是啊,阿帆?兔子笑着问,你骗我啊。
兔子,兔子,兔子。
也许,不过因为他会唱那首歌。
那是我最最迷恋的歌。
下雪了。
梧桐树上没有叶子了。可雪还能积那么高,真奇怪。摇摇树会一大堆一大堆落下来。兔子用手护着我的头。雪打在他的手套上,我对他微笑着。那画面就像一幅照片留在我心里,然后雪飘下来,从一个角落开始偷偷地覆盖了整幅画面。
那个年代已经被雪掩埋了。再也回不来。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曾经拥有是一个美丽的词。美丽得让人心里发酸是吧。
可那已经过去了,不该太留恋,不是吗?
好吧,请继续唱。让我听完这首歌。花儿开过了,可生活还在继续。只是想想,阳光那么灿烂耀眼的时候,怎么会没有感觉呢。兔子的微笑。一口白白的牙。曾经那么近,现在离了好远。我们曾那么讨厌的红蓝相间的校服,现在在我的回忆里也变得亲切起来。兔子是个多好的朋友,文文说。你干嘛让他难过。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突然的结束,我却只是茫然。我只是想,该完了吧。该剧终了吧。我抱着手臂,我感到孤独。
我是孤独的,我强迫自己热爱孤独。孤独的时候,我喜欢唱歌。
冬天、夏天、秋天,你最喜欢哪个季节?
为什么没有春天呢。
春天太闹,我不喜欢春天。
你不喜欢我就不能选吗?
不希望你喜欢啊。
是不喜欢。秋天。
啊。
秋天有很蓝很高的天,我喜欢躺在地上看没有叶子的树映在蓝天上。
是吗。
你呢?
夏天。
为什么?
因为你的生日在夏天。
哼。
夏天会下暴雨,噼里啪啦的雨点打在皮肤上,感觉很爽的。
喜欢雷雨交加?
啊。
我从小就不怕雷。最好雷声特别近,同时哗哗哗下着大雨。好象天地万物都被洗干净了一样。
女孩子怎么这么暴虐。
切。
……………
我喜欢坐在灯光球场高高的台子上看兔子打球,运动起来不要命似的。汗珠从他凝成尖的头发上一颗颗滴落,让人想用相机拍下那晶莹剔透的效果。兔子的球技不好,真的不好,不过我还是喜欢看他打。晚自习的时候,我们会非常认真的做作业,比赛似的。校门口有和不卫生但很香的炭烧和铁板烧,我和兔子是那里的常客。我们都喜欢唱歌,我的声音蛮好而兔子老跑调,《那些花儿》是个绝对的例外。想这些事情的时候,好象是我在翻着影集,笑着的兔子,站在楼顶水房上大声唱歌的兔子,头上系着“必胜”布条儿跑三千米的兔子,看到自己的好成绩得意的扬一扬眉毛的兔子,照片纷纷落了一地,没个完。
日子是这样过去的吗?不记得了。应该是吧。但有一天,我知道我该离开了。再不走,我就会活在回忆里了,兔子注定只是一场回忆,可我甚至不愿将他想起。
因为心会痛。
过了这么久,我都怀疑那疼痛是不是为了兔子,也许只是为了自己。
我是个自私的人。
从那个穿白色泡泡棉衬衫的女孩一出现,我就明白了我原来是这样的人。她有着漂亮的弯弯的嘴唇,会用甜甜的声音打招呼,她转过身和兔子说话时总会笑得很开心。天气晴朗的时候,我就转过头看着窗外,看我喜欢的法国梧桐在风中摇曳着叶子,阳光从叶缝间透过撒在窗台上,假装听不到兔子和她的说笑声。我不再和兔子抢作业,不再和他看星星,这些都没有意义了。兔子叫我的时候,我开始躲着他。我不久就要离开那个自己生长了十多年的镇子。不知道要怎么跟他说,我只有一步步离他远去,可是他还不知道。他还是开心的聊天,有时迷惑地望着我,放学的时候总是走在我的前面或后面,离我越来越远。有时….我真想对他说点什么,可一想到不久以后,我会开始在远方怀念现在的日子,我就什么也说不出来。女孩和兔子说笑的时候,有时候我的心里竟莫名地感到轻松了。那不过是一种麻木,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在我开始回忆我的青涩年代的时候。梧桐叶子夏天的时候也会落的,我在兔子不看我的时候偷偷看着他。
可我不是又在在回忆了吗?
有些故事已经讲完那就算了吧。真的,兔子,算了吧。算了吧。你抬起眼睛,我说,算了吧。我想我面无表情。我想我说话的声音很轻。我想你听明白了。算了吧。你抬起眼睛,你看着我。你没有问我为什么。你只是听我语无伦次的说啊说。我想你还是不了解我。你看着我。
我跑了。我要去阳台上呼吸阳光。我不敢看你。躺在那里,我看见白色考卷翻飞后一张俊朗的脸,我真的看见。他对我微笑,阿帆啊。他皱起眉头,阿帆啊。我知道那是我青涩年代的梦想,是我无人知晓的小小悲伤。再也不会有人与我分享朴树的歌了,再也不会有人了解我对他的深深眷恋了。我仰起头,大口大口的呼吸着阳光,那温暖而稀薄的力量。我明白有些东西我一定会失去的,所以就主动放弃了。这样不好吗?
对不起啊兔子对不起啊。原谅我的骄傲吧。原谅我的自私吧。如果要离开,我想悄悄地走。以后我们会离得很远很远,让我一个人去想象,想象梦里朴树沙哑的嗓音。可我忘了,我真的忘了 ,人是会厌倦的。有一天我终会不再爱那首记载了心痛的歌,不再哼唱。看着朴树照片发呆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不过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在离开兔子很久很久以后,曾经疼痛的那颗心就像一只青青的毛桃,或大或小的创伤檫伤了那层浅浅的绒毛,破损的地方开始长出坚硬的壳子。镜子里的我,一脸平静的固执。这是成长的代价,成长的代价。可这代价并不包括让我忘记曾经有个人陪着我,为了寻找一盒朴树的卡带走遍一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我开始抿紧嘴唇。我想我的眼睛里没有光芒。我已经失去了呼吸阳光的阳台。我没有可以依靠的肩膀。
回忆真是一件很累的事,有些心情在岁月中已难辩真假了。无论我怎么挥手,都触不到那些背影了。于是,微笑地说再见。向朴树的歌,向大大的白衬衫,向兔子的笑脸。再见。
苹果绿的墙漆前,白衬衫在飘。他微笑的露出洁白的牙齿。那个梳两条辫子的女孩回过头,兔子你好帅啊。阳光透过法国梧桐的叶子,斑斑驳驳地落在他身上,真好看,真好看。那是曾经属于我的青涩,属于我的年代。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回永远守在他身旁
如今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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