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我很黑,想自信但是却自信不起来。我只梦想两种颜色:红与黑。在固执向往里,红代表闪亮,黑代表高贵,而这两种东西对我来说就像天上的太阳一样遥远。
我是母亲的私生子,被她从别的城市带到了这里,直到她生病离开时,我仍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对我来说,这辈子都是一个谜。老早我就学会了在校园里东游西荡地荒废学业,结交一些不良的少年。他们到处游荡,向学生索要一些不知名的费用。而我则因为与他们的“领导”安放熟识,而备受关照与优待。安放是我家的邻居,他的父母离婚了,他也日渐在街头打出了一片天下。我知道他一点也不喜欢我,我就像一只丑小鸭一样,一直要命的自卑,甚至连自己都也瞧不起自己,而安放那么英俊又有势力,他绝对不会喜欢上我的。但我喜欢他,盲目地喜欢他。
我的日子太穷,也挺自在的,白天到处的游荡,半夜回到母亲留给我的那个破烂的家,除了梦想和安放的未来,生活是一点起伏都没有。后来我发现了安放在闲下来的时候,喜欢看一些书,都是文学性比较强的一些文字。我一下子发现自己终于有事可做了。我从学校图书馆借来了很多的书,一下子从那里发现了另外一个别样的世界,我开始向学校里的老师请教,尽管他不怎么耐烦,但还是忍住了,毕竟我是在学好。并开始尝试着自己去写,从最初的模仿开始。没想到,我的天分好很不错,提起笔来会那么的顺畅,投出的稿子,很少会被退回过。我开始写我的生活,连不情愿的老师,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平生第一次,我尝到了骄傲的感觉。
从此我迷上了文字。因为文字认识了很多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组建了一个文学社,并开始编辑杂志,因为这是靠近梦想的最好的方式,我们非常的认真。我用稿费买了一台电脑,并渐渐的有了一点名气。
我不停地写,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还会有这么大的才气,我突然明白,漂不漂亮又有什么多大的区别呢?一个女孩子被大家公认为有才气,那该多么好啊。
在我的第一本书出版时,我从未想过这会是真的。大出版社告诉我,我的书已经在全国各大新华书店上市的时候。这才成为一件具体的事。我的第一本书一举成名。我用那些钱换了一个新家。周围人开始对我说,你为什么不去打扮打扮呢?其实你挺漂亮的。这肯定是胡说,不过我还是站到了镜子旁,这是很久很久都没有的事了,乍一看,真吓了我一大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变化那么大,首先是白了,又高了。又想起了我很久很久以前的梦,原来丑小鸭也会变成白天鹅,那种心情是很好很好的哦。
我一个人去了衣店,买了好多红色和黑色的衣服,居然非常的自我陶醉。
走在街上,发生有好多的人回头看我。我就很有信心的去见安放,他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三年了,我有了自己写的书,有了自己的主编的杂志,也就是说我有了骄傲的资本。三年,想找到他还真的有点无从下手,很巧在街上彷徨时,遇到了以前经常跟在安放后面的一个小男孩,我激动地拉住他的手,问他安放的下落。这个黑黑的孩子疑惑地看着我,“安放?他死了,打群架时,被别人砍了三刀,已经过去有半个月了。”
在那一刻我差点昏厥,那个英俊帅气的安放,那个让我接近文字的原动力,那个一直让我当成梦想的安放就这样离开了?他还没有看到现在的我,他还没有喜欢上我!
我跟这个黑黑的孩子走到了安放的住处,无论如何也要带走一样他的东西,闻一闻他的气息,多么的遗憾,我甚至从未真正的走近他!
但是那间乱糟糟的屋子让我感觉到一种逼人的寒气。没有他的气味,没有他的照片,什么都没有。我空着手逃了出来。觉得一切都像是一场没有做完的噩梦。我向那孩子告别,并给了他一点钱,他看起来很感动,他说“你一定想留下一些安放的东西八?”我说已经不需要了,他叫我等会,他跑回来的时候,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放在我手里:“你应该知道这个的,这是安放吩咐我买的最后一样东西。”说完,转身就走了。那是我刚刚出的书,崭新的。
此后的日子,我变了很多,唯一不变的是我只穿黑色和红色的衣服,我手中的笔再也没有停留下来…..
附:浮生乱评----温情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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