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鸟人-个人文章】
警察打死警察
□ 鸟人
2005-05-2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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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朋友们,你们说,两个警察打架是什么模样?说白了,是热闹噻,带劲儿噻,过瘾儿噻,活象在看港片儿,分不清红道儿白道儿,乱搞一气,多壮观啦。然后我们这些公众们,所谓的中国公民们,如同鲁迅先生描述的那样,一个个像只鸭子,伸长脖子,有事没事吼两句,看看这群狗杂种在光天化日之下,人民大众之前,为斗个霸气,挣得个你死我活,活象两只野兽,失去了理性的野兽。
你说港片儿吗,打人得寻个暗地,哈哈,大陆警察却管不着了,他们气派得很,在旅游胜地就演起闹剧来了。不知是想为了饱大众的眼福,还是想在外来人员面前表现中国龙力社团的阳刚?佩服啊,还是中国警察呢!
唠,有人吃多了撑着了,不知为哪门子事还是哪门子亲的,出来替警察挡面儿了,说:是的,他们是警察,但在这个案件上,我们应当把他们当着普通公民看待。呵呵,公民?还加了普通公民!那也就是说,如果两个普通公民你一刀我一棒打死了就算了?就淡化了?不值得关注了?不知那人嗓门大却心眼如此恶毒,还把社会分成了公民和警察。不知道在他眼里,自己又是个什么块头。告诉你吧,哪唠子的事了,我们谁没把他们当个公民啊?其实,我们一直都把警察先当作公民后看成社会服务者,而不是把他们当作警察,后面的我们就不知道了。我们是中国公民也,我们看人从来都以平等的身份对待也,没哪门子的三六九等、三教九流。
哼,三教九流!你们说,这两个警察是不是真的属于三教九流哦?哪来的什么警察,简直是地痞、流氓,仗着自己的什么衔头,在社会里横冲直撞,和那抗战片儿里的走狗模样差得了多远?为人民服务,我看是为了他肚皮服务,为了他大脑腐朽思想服务。蛮厉害的吗,一个人打不赢,还去纠结社会团伙。你说普通公民吧,大家不过喊喊人来压个阵,冲几句也就罢了,唠,那个太原警察就不同了,他不仅仅是要吓唬人家,还要结了人家的果。真是势大无比呀,要不是这次出了人命,我不知他在当地又是如何地横行几天了?
说来可笑啊,中国的乱子还真够多的,社会分子的事都还没处理完善,两个警察却打起来了。打打就打打吧,人吗,谁没个拼的,斗斗气也是常有的事。可他俩呢,呵呵,还硬碰硬,往死里头搞。不知到底是为了什么哟,好象人活着就是为了出风头。北京那警察也活该,怎的没个理智?没有头脑?你有不是不知道这些法定上的东西?你还是北京的也,代表北京首都的一个形象也,你咋的那么小肚皮?撑不下船吗,你也得容得下只苍蝇呀!呵,也不知怎的个思维,非得在别人的地头上逞个强,是不是在老家逞强逞惯了,出门受欺不甘心?或者“我是北京人!”“还是个警察!”就不得了了,要来耍耍地方主义霸气?真够呛的,命都给丢了。不值!
你说那个警察哟,咋的不会打死人吗,他们都是国家花了大量精力、物力、财力给培养出来的呀,知道怎样会弄死人,怎样会至于对方死地,他们打架怎的又不热闹噻?可惜啊,国家培养出了这样一批“人才”,实在是丢尽了中国人民的脸。警察是干什么的?代表谁的形象?他们的职业宣誓是什么?呵呵,谁知道那么多,吃饱了撑着了。
打死就打死了,谁又说什么该死与不该死的问题。可有人就不同了,一耸就爬到报纸上说:可能就因为他们是警察,所以受到了社会太多的关注。。。。。。因此,有人认为警察打死警察,该死。死于非命也好,自然也好,死了就死了,谁又说该死不该死的问题?我倒认为那笔者才是这样想的。说到死字,谁又不心惊?谁又不撼动?我们都是有生命的物体,都有着感情的东西,我想,我们不至于对他人的死就仅此当作游戏吧?当作玩笑吧?更何况,那是被人围困起来,活活给打死的?死就不容易了,还要被打死。我真想问那笔者,你是怎的把世人看的这般浅薄?生死感情都没了!
其实也不怪笔者的乱弹,社会的确存在幸灾乐祸之人,也许还占了大多数,他们不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成天到晚喜欢伸长了脖子,踮着个脚尖看热闹。记者吧,就不说了,人家是职业要求,你们那些没事干的人,又干吗屁颠屁颠地寻这样的乐子?其实,看也就看看,可你们这些围观者明明看见别人被打死了,你还真的能从血肉之战中体味出点什么东西来?我相信,肯定有人目睹了这件事,我认为,目睹这事的人肯定不少,其中也存在各色人物,比如:农民、工人、干部、或者警察。然而,却没有人来阻止,没有人打110,睁着眼睛,让他们胡闹下去,直到死亡的出现。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群人,那么,你们应该在上帝面前忏悔,不然,你们也是罪人!在法定上来说,也是间接谋杀者!
我是把警察当作公民的,然而,他们必定是警察,他们应该以中国警察的身份出现在公民面前,以中国人民的形象和尊严,出现在世界人民的面前。无论你是在北京、上海,还是在雅鲁藏布江的深山老林里,你的这一身份已经要求你:必须以中国人民的利益为重,要学好三个代表,实践好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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