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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遭遇

醉墨书生
2005-07-01 14:13   收藏:0 回复:0 点击:4069

    一
  
   来古城师范大学已经两个多月了,他还是不能适应这里的环境,总感觉生活很是单调乏味,吃饭吃不好,睡觉也睡不熟。
  
   高考有如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能顺利过桥者当数莘莘学子中的佼佼者。当然,他也算是这佼佼者中的一员了。虽说圆了大学梦,而且如愿以偿的来到了他向往以久的古城,但所上的专业令他颇不满意,他真正喜欢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可天公不作美,应将他塞在了英语专业班里。开学报名时他就想更换专业,可系里没同意,说这个例不能破,若非要破例须再交五千元钱。连学费都是他老爸向亲戚邻人借的,哪还有能力再拿出这笔转专业的费用呀。他无奈之下,只好继续攻读他的“天方夜谭”。
  
   由于这座师范大学是分校区,刚建成不久,地处郊区,交通极为不便,一到双休日连个逛跶的地方都没有,大部分学生只好窝在宿舍里看看小说、听听广播、要么就整日地睡大觉。星期天又到了。当他睁开惺忪的睡眼后,宿舍里一片光亮。这光亮的刺激使他睁不大眼睛,想继续睡吧,却没有了一丝睡意。从枕畔摸出手表看了时间,快九点了。他扫视了一下宿舍,舍友们一个个还沉醉于“黑甜乡”里呢!
  
   悄声起了床,开了玻璃窗,一股新鲜的空气直面扑来。窗外的阳光格外灿烂。公寓区大院中心那棵柏树间传来小鸟清脆婉转的歌声。柏树下的小路上许多女生来来往往,手中提着保温壶。看到这些情景,他心情较以往好了许多。舒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他扯开了嗓门高唱:“喀秋莎站在那高高的岸上……”刚唱了一句,他便看见楼下有几个从开水房正往回走的女生抬头望他,那眼神怪怪的,他心里感觉美滋滋的,有一种成就感。他想继续引吭高歌,以表现自己独特的男高音,只听宿舍里有人骂了句:“神经病!”。这一骂,他那股从丹田里发出的底气到底没冲到嗓门上来。猛回头看了一眼,他们都在呼呼大睡,他想知道可没能知道这句骂人的话是从哪个舍友的臭嘴里蹦出来的。他想发作,可最终没发作出来,那口气硬生生地给憋了回去。
  
   当他甩掉拖鞋要换上皮鞋的时候,才发现狗日的皮鞋前边裂了一道长长的“鳄鱼嘴”。他有点想不通,他到底想不通,就小声骂了句:“啥破鞋?!开学初刚买的才穿了两个月就成这式子了!”他只有这一双皮鞋。咋办呢?他忽然想起了皮箱里还有一双布鞋。那是他老妈为他上学赶纳的千层底布鞋。刚要取出来穿,又想都啥年月了谁还穿布鞋呢。皮鞋没得穿,布鞋又穿不出去,着实让他犯了难。他看见了床下的另一双皮鞋,那是他上铺那个绰号叫“猪哥”的同学的皮鞋,跟他的鞋码差不多大。他摇了摇“猪哥”,“猪哥”睡得跟死猪一样摇都摇不醒。他又拧了一下“猪哥”的耳朵,嘴凑到他的耳朵跟前,说猪哥借你的皮鞋穿一天,猪哥一下子从床上直坐了起来,乜斜着一只眼睛,极不耐烦地说你这熊人别烦我了,穿去吧穿去吧,说完就一身肥肉又横陈于床铺上了,鼻息如雷响。
  
   二
  
   他出了校门,徒步约二里路抵达一个小镇,在镇上才搭了公交车朝古城中心赶去。他下了车,站在古城的街道上,感觉很激动,他想这古城可是十几朝皇上住过的地方呀。他激动得不知该朝哪个方向走,东张西望了半天。说实话,对于市区的地形,他这个山沟沟里的农村娃还不太熟,这才是他第二次上市区,上次是为了买皮鞋,这次又是为了买皮鞋。上次的那双皮鞋是在一个私人摊点上花了三十元钱买的,当时还以为捡了个便宜,心里挺高兴,谁知穿了不到两月就报废了。他想这次他得学得精明起来,宁肯多转几家商场,多花几个钱,也不再买假货。
  
   他沿着街道右边,迈着沉稳的步伐向前走去。刚走没几步,看到路边围了好多人,他想肯定又是哪个“缺德鬼”在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他决定上前去拆穿那个“缺德鬼”的假面具,让他夹着尾巴逃跑,让他知道一个大学生的厉害。凑上前一看,人群中端坐着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头,六十岁上下的年纪,脸颊瘦瘦的,鼻头上压着一副老花镜,穿着一身洗得泛白的蓝色中山装。老头脚下的地面上摆了好多书法作品,有对联、横幅、条屏、斗方、中堂等。围观的人都说老头的字写得好,可他瞅了一眼,心中很是不以为然,他想再过几年他的书法肯定比那个老头的要好。
  
   老头身边的那一沓红彤彤的硬皮本本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默不作声地挤上前去先拿起了最上边地一个硬皮本本翻看。那是一本大学毕业证,西北大学的,他听说他的心中偶像著名作家贾平凹就是西北大学毕业的。他很容易激动,他一激动就又翻看了下边的几个红本本。其实,他本来只想翻一个红本本。那全是书法荣誉证书。看完后,他轻轻地将那一沓红本本放回原处,弓着腰,双手按在膝盖上,打量着这位稳坐在马扎上伟大的老大学生加书法家,一股无比崇敬的感情涌上了心头。
  
   他颇有礼貌地叫了老头一声吴老师,然后便和吴老师兴致勃勃地谈起了书法。
  
   不知谈了多长时间,他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十一点了。他感觉和吴老师谈得很投机,很舒畅,他还想继续谈下去,但他想起皮鞋还没有买到,便向老头说他还有事得走了有机会再聊。刚要抽身,老头一把拽住了他的手。他没想到老头的速度这么快,一把就拽住了他的手,他感觉老头的手很有力量,使他有了疼的感觉。老头笑吟吟的说小同志你这么酷爱书法,临走时也不带一幅吗?他一想也是,跟人家谈了这么久,就这样空着手走开的确有点难看。他便仔细挑了一幅草书作品《短歌行》。他问多钱,老头笑了笑说咱们都是忘年之交了,还啥钱不钱的,只要你开口,别说一幅,就是三幅五幅都不成问题呀!老头这样一说,他越是感觉不好意思,决定买上一幅字,作个念想。老头见他的确有买的意思,便说小兄弟你真有眼力,一下子就挑中了我的得意之作,既然一定要买这幅字,我就不好再推辞,是这,这副字给别人卖是八十元,你就给个四十元的纸墨钱吧,。说着就把字给卷好塞在了他手中。
  
   听了老头的报价,他的心口疼了一下。老头见它面有难色说嫌贵吗?他尴尬地笑了笑。老头又说,去年我为省城一家报刊题字,一个字就值一百呢!你数一下这《短歌行》里多少字呢?他从口袋里掏出钱给了老头。付钱的时候,他感觉心口又疼了一下。老头显得很高兴,笑嘻嘻地说这位小兄弟真是爽快呀,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以后常联系呀。
  
   三
  
   在一座公园门口的小广场上,他看见了一只硕大的孔雀正在翘首开屏,他一下子给怔住了:哪儿有骆驼般大的孔雀呢?走近一看,原来是个彩色雕塑。他站在假孔雀面前,仔细端详了好一阵子,喃喃自语道:“还挺像回事的”。
  
   他一抬头就看见了公园的朱漆大门的门楣上挂着一个大匾,上书四个金光大字:“古都公园”。作为山沟沟里长大的农家子弟,他还从没进过公园呢。打门口看去,里面古木森森,亭台水榭……他决定进去看看,体验一下城里人的生活。
  
   花了一元钱,他便投身到了大自然的怀抱中去了。沿着林荫小道,踏着松软的落英,他感觉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中的一个古老的森林,他觉得自己说不定会遇到白雪公主、小红帽或者蓝精灵什么的。不知不觉便走出了小树林,来到了一个湖边。他看见湖心有一座小岛,岛上有凉亭,亭边有柳树。他登上了通往小岛的石桥,举目四顾,弥望的是一片诱人的湛蓝,有许多扁舟在略微发黄的荷叶间穿行,有阵阵动听的笑声和歌声自湖面上顺风飘来。穿过石桥,到了岛上,他看见到处都是一对对搂搂抱抱、卿卿我我的红男绿女。他看见了桥头竖着一块石头,上书:“情人岛”。
  
   正在他不知何去何从之际,他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回头一看,从桥上走来一个女生。他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不是同班同学郑丽娜吗?她像小燕子一样轻盈地飞到了他的身旁,身边还相跟着一个身材娇小的他不认识的女生。
  
   “唐俊,干嘛呢?和谁约会呢?”
  
   “别,别瞎说,我,我在散步呢——”
  
   “诗人就是诗人嘛!来寻找灵感,咋不带个女朋友?”
  
   “女朋友?我哪来得女朋友?”
  
   “骗谁呢,那个柳——”郑丽娜故意拉长腔调说。
  
   唐俊知道她说的是他的同桌柳玉华。柳玉华来自苏州,虽说相貌平平,但学习特别好,爱好文学,能写诗填词。这样的江南才女在他们师范大学里可不多见呀。唐俊和柳玉华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又是同桌,所以平日里谈话很是投机。也难怪郑丽娜会将他俩牵扯在一起。但唐俊心里清楚,他和同桌柳玉华的交流也只限于学习和文学方面,根本没有要跟她谈恋爱的意思。
  
   “没有的事情!”唐俊说完便紧绷着脸,侧着身子从郑丽娜和那个小女生的中间穿过去了。
  
   “嗨,诗人,别急,既然没有,我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咋样?”
  
   “对不起,不麻烦你了。”他有些躁气。
  
   “唉!诗人怎能没有女朋友呢?歌德一生有情人无数,才写出了那么多伟大的不朽的爱情诗来,普希金也还不是这样吗?——有个女生一直在注意你呢!”
  
   “不会吧?谁?”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郑丽娜手指着他旁边的那个小女生。
  
   他停住脚步,将视线转到了小女生脸上。只见那个小女生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根,像根胡萝卜。她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害羞地低着头,用手捻着搭在胸前的一根小辫子。
  
   “别逗我了……”唐俊想笑,但没好意思笑出来。
  
   “说真的,我想给你俩牵个红线”,郑丽娜说着将那个小女生拉到了他面前,介绍道,“这位是我老乡韩梅,韩信的‘韩’,梅花的’梅’,她是咱学校汉语言文学班的,也是个文学狂,”说着又手指向了唐俊,满口唾沫星子乱溅,“这位是我们班上的高材生唐俊,诗写的不错,歌也唱得很好,就是上次在开学校庆晚会上唱苏联民歌‘喀什么莎’的那位……”
  
   “你好”韩梅伸出了一只纤纤素手,搁在空气中。
  
   大约过了十秒,唐俊才反应了过来,因为韩梅的声音很小,他几乎没有听到。他不好意思地伸出手,迎了上去。两只手碰在一起的时候,他仿佛感到一股电流从指尖一下子就蹿遍了全身,直电得他头皮发麻,心跳加速,连呼吸也有点急促起来。
  
   “先生好!”一句稚嫩的童音切断了电流。
  
   两三个十来岁的毛孩子站在唐俊和韩梅的身边,怀中都抱着一大捆玫瑰花。
  
   “先生,买束花儿吧,你看这两位小姐多漂亮呀!”这几个毛孩子用手扯着唐俊的衣襟,眼巴巴地望着他。
  
   看着这几个毛孩子,唐俊心动了一下。他想起来他这么小的时候也卖过东西,他就卖过那一次东西。那次是他们镇上过古会,他去卖冰棍,结果卖了一天,没卖掉几个,冰棍全化成了水,他爸把他揍了一顿,他就再没卖过东西。
  
   “多少钱一束?”
  
   “十元。”
  
   唐俊不假思索地很有绅士风度地从兜里一摸就摸出一张十元钱来,换取了一束火红的玫瑰。
  
   拿到钱后,那几个孩子蹦蹦跳跳跑向小岛深处去了。
  
   手捧着一束玫瑰,面对着两个女生,唐俊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正在为难之际,郑丽娜一把抢过玫瑰花,又很快转手塞在了韩梅的手里。韩梅的脸再次红成了胡萝卜。对于郑丽娜的这个举措,唐俊万万没有想到,他有些反感,同时有些释然。他想这样一来也好,尽管送给韩梅玫瑰花并非自己的本意,却免除了刚才的尴尬,随她韩梅咋想,反正他对她没有那个意思。
  
   “好,你俩在公园里再转转,我走呀——”郑丽娜笑笑说。
  
   为了避免再次遇到尴尬局面,他说今天还有事情要办,改日吧,向那两个女生说了声再见,便急急地“逃走”了。
  
   四
  
   出了公园,马路上车来车往,人如潮涌,一片喧嚣。唐俊感觉仿佛一下子从天堂跌入了地狱,他后悔不该那么早从公园出来。可一想到皮鞋还没有买到,他就只好继续朝前走,寻找皮鞋店。他一边走,两边望,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刚才在公园里不该表现的那么紧张、拘束,记得马哲老师说过幽默是一种美德,自己为啥就不能学着幽默一点呢,譬如说完全可以捧着那束玫瑰花像绅士一样对韩梅说一句“whatabeautifulflower!”之类的浪漫的话呀……
  
   走着走着,他依稀听到了“啪“的一声响,但他没管事,只顾朝前走。又想:韩梅是个文学爱好者,喜欢写诗,理论上讲应该读过徐志摩、戴望舒、顾城、或者海子吧?……突然,他感到肩膀受了重锤一击,又酸又痛。扭头一看:一个瘦高个儿小伙子一直手正搭在他的一只肩膀上。那人留着一嘴八撇胡子,颧骨高高的,脸颊陷成了肉坑,红糟鼻头上架了一副镜片很大的茶色眼镜。
  
   “干吗?!”他十分恼火这个人打断了他的思考,他最讨厌别人在他思考的时候打扰他。
  
   “你说干吗?!”那人呲裂着一口大黄牙,恶狠狠地瞅着他说,“你打破了我的一瓶药液,你说咋弄?公了还是私了?”说完手指着脚地上的一只已经摔得稀巴烂的玻璃瓶。
  
   “是我打破的吗?”
  
   “可不是?!你他妈的瞎眼啦!扛着个大脑袋只管往我身上撞,我躲都躲不开——这药可是进口药哩,贵的很呢……”那家伙得理不饶人,像《大话西游》中的唐三奘一样叽叽歪歪说了一大堆。
  
   唐俊感觉很烦躁,从兜里摸出十元钱,问“够了吧?”
  
   “日你妈,我没见过钱?”那人说话的时候眼里喷着火。
  
   看到那喷火的眼睛,唐俊有些害怕了。他害怕那眼里的火灼伤了自己。那时,他真希望有个好心人能站出来帮他解围。
  
   “打这个狗日的!”
  
   这时,从围观的人群中跳出来一个满脸胡茬的胖汉。他穿一件大花衬衫,下摆扎成了一个蝴蝶状,纽扣散开着,从胸口到肚脐眼那一绺地带上长着长长的黑黑的腹毛。他扯着大嗓门喉道:“小兄弟,别开玩笑了吧,实话跟你说,这药是治那种病的,金贵的很呢!”说着手指着裤裆,“光一瓶就二百元哩,我去年就买了一瓶呢,管用得很!”
  
   唐俊不知道胖汉所谓的“那种病”究竟是哪种病,也不敢相信那药一瓶就能值二百元。他问:“这究竟是啥药嘛,恁贵的呀,你在哪儿买的,咱们去问问价吧,如果真是你说的那价,我按价赔偿,咋样?”
  
   瘦高个正要开口说话,胖汉却横插一脚,大手一挥,说:“为了保证你俩都不吃亏,我就当个中间人,好,就依这个小兄弟说得办,咱们一块去药店问价,走——”胖汉掀了一把瘦高个,让他前头带路,又转过身一把拽住唐俊的一只手。就这样,三人上了路。
  
   不知不觉中,唐俊被引入了一个窄窄的胡同里。瘦高个在前,胖汉在后,唐俊在中间。这种情形不难让人联想起香脆可口的夹心饼。
  
   唐俊突然感觉很不对劲,他预感到将会发生什么重大事情了,这种事情在电视剧和小说里经常发生。他越想心里越发毛,感觉头发正在一根一根地竖起来。
  
   他所预感的那件重大事情终于还是没有因为他心里发毛而没有发生。
  
   突然,他觉得有一种尖锐的东西正在向脖颈的肉里逼进,他知道即将大祸临头,不自觉得停了步子。前面的瘦高个也停下了,猛然转过身,冷冷地笑出了几声,眼睛里露出一股杀气。
  
   刹那间,他觉得肉体和灵魂一下子就堕入了阿鼻地狱,那冷冷的笑声似乎就是撒旦所发出的笑声,令人不寒而栗。
  
   “你们想干吗?”
  
   “掏出你身上所有的钱来!快!”
  
   “老子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他不知哪里来的火气和勇气,嘴里冒出了一句江湖黑话。其实,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很害怕,他怕死,因为他还年轻,他还没有成为著名诗人。
  
   “啪”的一声脆响,唐俊的脸上烙下了五根手指印,整个脸顿时由惨白色变成了猪肝色。
  
   “难道还非要老子们亲自动手不可,敬酒不吃吃罚酒!”他们一边嘟囔一边动手在他身上搜摸起来。
  
   他想反抗,可感觉只要稍微动一下,那架在脖子上的匕首就会向肉里逼进几微米。他想:算了吧,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全当我把钱都看了病……霎时,他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哲人,竟然也会变得如此大度。
  
   那两个家伙总共从他身上搜出二十二元三角五分钱。他们把钱全拿走了,给他一个子儿也没留。他们还不肯罢休,又搜了他手上拎的那只不起眼的小黄提包,结果只搜出一幅字来,打开一看,纸上全是黑墨疙瘩,一个字也不认识,一气之下撕成了碎片,骂了句:“穷鬼!”然后那个胖子在他的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一脚,与瘦高个一溜烟似的钻进了胡同深处……
  
   “我摘你妈!!!”望着两个强盗远去的背影,他用家乡话骂了这么一句。
  

作者签名: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冬雷阵阵,夏雨雪.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上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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