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三木-个人文章】
永夏
□ 三木
2005-08-1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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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固执的站在树荫下喝可乐,我又怎么会知道,原来我一直都在想你,想念你的习惯。
--题记
我想不论以后走了多远,走了多久,我都会记得那个夏天,那个遥远却变成永远的夏天。淡蓝的空气,墨绿的树叶,以及近与远之间起伏着的蝉鸣。那个夏天和以往的每个夏天一样,依旧是厚重而低矮的颜色,依旧是单调而狠狠的温度。而我依旧爱穿深色的T-shirt,躲在残缺的树荫里,微微的抬头,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重重的闭上眼,长久的吸气。也许那个夏天,让我可以一直念念不忘的原因,它的唯一之处应该相关于我的嗅觉。淡淡且游离的栀子香在那年的夏天就像随处的树荫一样轻易的将我覆盖,将我轻柔却深深的覆盖。以至于这么多年后的夏天,只要走在树荫下面,不管是闭上眼,还是不闭上眼,依然可以想起那种干净来。
可自从那个夏天过去之后,我就开始变成了一个不喜变动的人。只用一种颜色的墨水,只用一个牌子的沐浴露,只买同一种口味的巧克力,只用同样的角度看同样的天,只对着一只叫西米的猫不停的说话。蜗居在一种习惯里,无欲无念。我想这样,我就还会是以前的那个我,所有的一切就会一直都在,从未离开。而一个叫夏米,留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子,依然会突然之间就在我的面前蹦出来,对着我大声的嚷,辰末,你什么时候才会送给我一只活的恐龙啊;依然在很晚的时候,拉着我去十八楼的天台,然后望着下面一团一团的模糊光线,安静的对我说,辰末,你看,人这么渺小,可为什么我们的那些爱,那些恨却那么的庞大;依然会坐在满是浮草的操场上,看着天空,坚定的对我说,辰末,你知道吗?世界上有一种树,到了夏天的时候就会开出很多的花,很多淡紫色的花。而从树下经过的时候,一线线柔软的香味就会像隔了光年一样,蔓延进身体的每寸肌肤,让人瞬间穿越了时光,回到最初的那个年龄。那时候我们都相信一切美好的东西,比如爱情。
不管是谁,在他来到睁开眼睛看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的时候,就注定有些人是永远都无法忘记的。即使这些人在你以后的成长里都已经渐渐的消失,但是他们依然死死的被镌刻在你的生命线上,变成一种时光的胎记。让我们终其一生,就只是为这些印记做两件事情:怀念,或者寻找。我想对于夏米,我要的不是怀念,而是寻找,找到另一个夏米,另一个远夏……
第一次见到夏米的时候。我并没有看清楚她的样子。也许就是因为第一次没有看清她的样子,才会让我在以后那么久的时间里,一直可以记住她的样子,一直可以狠狠的记住她的样子。
六月的阳光照得到处都是明晃晃的,就连那些树荫边缘都染上了一层层淡淡的灰。我躲在树荫下喝雪碧,我一直都很喜欢喝一些比较单调的东西。比如雪碧,比如纯净水。就在我回头的时候,突然一个红色的影子在我的眼前一闪而过。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或者是因为阳光太刺眼,我只觉得眼前一黑,便倒在了地上。可并没有立刻失去知觉,依然清晰的记得,有些洒出的雪碧,滴在我的手指上,微微发凉,在我不远的地方,有个女孩子的叫声,清晰凌厉,以及一些柔软的香味,经久不息。
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狭窄的病房里。床头有个透明的玻璃花瓶,几株百合随意的插在里面,看上去很安谧。门被轻轻的推开,进来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一只手拿着一束百合,一只手握着那个女子的手。而那个女子看起来却是十分的熟悉,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而且自从他们进入房间之后,房间里就多了一股柔软的味道,跟栀子一样。女子看见我已经醒来,快步的跑到病床前,高兴的说,你终于醒了,你可把我吓坏了。你都已经昏睡一天了。我轻声的问她发生了怎样的事。她说,昨天她急着去给别人送样东西,于是快速的骑着自行车,即使在拐弯处,也没有慢下速度来。然后我突然从树荫下走出来,她想刹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就撞在了我的身上。可没想到的是,我竟然会被撞晕过去。然后她连着说了好几个对不起。一直站在后面的男子说话了,其实都是我的错。昨天她是帮我送一个策划方案,由于我当时走不开,所以就叫她帮我送过来。要是我自己回去拿,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刚刚问过医生,医生说,你已经没什么大碍了。不然,我们就真的是成罪人了。我看着满是歉疚的两个人,然后说,你们也不要自责了。我本来身体就很差的,所以,这次的晕倒并不是全是因为被撞才发生的。女孩子说,不管怎样,都是我们的错。我们会一直照顾你的,直到你完全好起来。
后来我们三个人说了好久的话。而和他们说话的时候,两个人的手一直都握在一起。而且当他们看彼此的时候,眼睛里都全是些明亮的温柔。我也知道了,男的叫崔西,女的叫夏米。崔西已经开始上班了,在一家电脑公司当主管。而夏米居然和我一样也是念建筑的,只是她比我小一级,她上大二。夏米在得知我和她是一个学院之后,惊讶的说,你居然和我是一个学院的?可我怎么没在学院的自习室见过你呢。我轻轻的笑笑然后说,我从来都不上自习的。夏米一听我说从来都不上自习,显得更为的惊讶,然后一个劲的说,真是厉害的人。她的样子看起来极为的可爱。崔西对我说,辰末,我们公司很忙,所以经常不能在夏米的身边,以后就麻烦你多多帮我照顾夏米了。我对他说,好。看着面前两个幸福的人,心里突然觉得很安稳。那种安稳就像是在一座森林里,迷了好久的路,然后突然间就看见了两个有说有笑的人,于是就知道跟着他们就一定可以找到出去的路。
两天之后,夏米一个人来接我出院。夏米边我帮我收拾东西边说,本来是打算和崔西一起来的,可他们公司要他今天去上海签份很重要的合约。所以就不能来了。我对她说,没关系,这些天都已经很麻烦你们了。在回去的路上,我问夏米,崔西总是不在你的身边陪着你,你怪他吗?夏米说,当然不会了。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就足够了。我突然觉得面前的这个女子是属于很坚强的人。毕竟大部分这个年龄的恋人都无法忍受一个星期只能见上一,两次。
回学校之后,开始和夏米的接触多了起来。可能夏米也是一个孤僻的人,崔西又总是很忙的缘故,夏米总是会打电话过来叫我陪她上自习,陪她逛街。我也总是会用开玩笑的口吻对她说,我们俩在一起的时间比你和崔西在一起的时间都多很多,崔西应该会很嫉妒吧。而夏米总是敲着我的头说,你放心好了,你对崔西构不成威胁的。除了崔西,我不可能再爱上任何人的。
夏米有空的时候,就会跟我讲她和崔西的事情。她和崔西是在一家酒吧里认识的。那天她和一大群人去酒吧为一个女孩子庆祝生日。她去的比较晚,可一进包房,就看见了坐在角落里的留着平头穿着粉红色衬衣的崔西。夏米一直都喜欢穿粉红色衣服的男子,那种暖昧的颜色总会让夏米觉得安稳。由于人太多夏米根本就找不到位子。然后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男子说话了,你坐这儿好了,向夏米指了指他旁边的一个位子。于是夏米低着头走了过去,然后轻轻的说了声,谢谢。由于夏米,一直都不怎么喜欢人多的场面,于是她就一直坐在那儿不和人说话,只是不停的喝可乐。夏米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人越多的时候就会越沉默,越觉得越孤独。那种感觉就像生在一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里,而自己却是天生的色弱。于是所有的繁华和庞大都与自己无关。
想要出去走走吗?旁边的人对夏米说话了。夏米说,那是她听过的所有声音中最好听的声音。低婉而悠扬。恰当得让人失去知觉。夏米看了看周围东倒西歪的人,都已经是不醒人事的姿态。于是轻轻的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的可乐,就跟着他走了出去。夏米已经不记得那天晚上和崔西说了些什么,因为那天晚上他们一直坐在广场的台阶上说话,说到了天亮。可夏米唯一记得的是,崔西说,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们谁都逃不了,还有就是夏米的手一直被崔西握在口袋里,觉得从未有过的温暖。
夏米说,辰末,你知道吗?从第一天和崔西在一起开始,她每天都会叠一只纸飞机,然后装在一个很大的纸箱子里,等叠满了那个纸箱子,她就带着那一箱子的纸飞机嫁给崔西。夏米跟我说这些的时候,像极了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纯真而软弱。
我知道夏米是很爱崔西的。因为只有在彼此看不见的地方,爱一个人,那才是真正的爱。而夏米就是这样爱着崔西的。记得有一次,约好和她一起逛街。可一直不见她出现,于是打电话给她,我在电话上问她,你在哪儿。她说,我就在你后面。然后我一回头,看见一个,穿吊带,短裤,扎着一块方巾,带着棕色的太阳眼镜,背着一个很大的包的女子,拿着电话对着我笑,然后蹦到我面前,对着我说,辰末,我这样好看吗。我问她为什么要穿成这样。她说,她想走妖精路线。我说,假如让崔西看到你这个样子,崔西肯定会不喜欢的。她说,为什么?我说,因为像崔西这样沉稳的人,应该不会很喜欢太过于招摇的女孩子吧。自从那天回去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夏米穿过任何一件太过招摇的衣服,始终都是一张素净的面孔。
夏米问我,辰末,你为什么不找个人来陪你呢。我说,怎么,你开始烦我了吗?夏米说,不是,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找个人来爱你或者你去爱一个人,那样,你就不会觉得寂寞了。我就是这样的,虽然我没什么朋友,可我有了一个崔西,我的世界就是满满的了。我不知道该怎样跟夏米说,其实我现在不寂寞。真的,一点都不。似乎有一线光,在这个夏天,将我的一切颜色黯淡,包括我的寂寞和忧伤。
崔西每个星期天都会来学校找夏米。有时候,我会和他们一起出去。不是因为我有着当灯泡的癖好,只是很多时候,当崔西来接夏米的时候,夏米会对崔西说,亲爱的,让辰末和我们一块去吧,我怕他一个人会很无聊。而崔西总是笑笑,并轻轻的用无名指点点夏米的眉心说,好。不过很多时候,我都会拒绝,因为夏米曾经跟我说过,其实她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也希望拥有最简单的快乐和最彻底的幸福。我知道夏米一定很珍惜她和崔西单独相处的机会。所以,后来每当崔西来接夏米的时候,我就躲在夏米看不见的地方,然后默默的看着他们的背影一起消失在拐角处。可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看着他们一起离开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些快乐。可现在,我却觉得有些心疼。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变了好多。都很久没有去四楼的天台,很久不喝雪碧而一直在喝可乐,很久不吃糖也可以觉得甜蜜。看着早就已经消失的背影,我对自己说,夏米,你知道吗?那线光,其实就是你……
夏米生日的时候,崔西送了一只小猫给夏米。夏米抱着小猫,依偎在崔西的身旁,对我说,辰末,你看,我们也是一家三口了呢。夏米又对崔西说,亲爱的,你说,我们叫她什么呢?崔西说,我不知道呢,宝贝儿,还是你说吧。夏米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该叫她什么好,然后夏米看着我说,辰末,要不,你给她取个名字吧。我说,这怎么可以,这是你们的猫,我怎么可以给她取名字呢。夏米说,要不你当她干爹吧,这样,总可以了吧。一旁的崔西对夏米说,宝贝儿,你不要总是欺负辰末。要人家帮忙取名字,总得给人家一点时间啊。辰末,就麻烦你就给这只猫取个名字吧。我说,既然这样,我们就叫她西米吧。夏米接着说,崔西和夏米。西米。嗯,很好的名字呢。转过身对崔西说,亲爱的,我喜欢这个名字。你呢?崔西,用无名指轻轻的点了点夏米的眉心说,嗯,我也喜欢呢。然后夏米就对着怀里的小猫说:西米,你一定要记得哦,你的爸爸叫崔西,妈妈叫夏米,还有一个干爹叫辰末……
不知道为什么,崔西很久都没来找过夏米。似乎突然之间消失了一样。夏米打崔西的手机,总是无法接通。夏米抱着西米去公司找崔西,公司的人,告诉夏米,崔西去了上海。夏米问他们,崔西什么时候会回来,得到的回答却是,不知道。夏米开始整天的魂不守舍。总是一个人抱着西米站在以前崔西来接她的地方,呆呆的望。夏米看见我的时候,总是会问我,辰末,还有多久才到星期六啊?怎么我感觉好像永远都到不了似的。我说,夏米,不会的,崔西会回来了。崔西那么爱你,他会回来找你和西米的。夏米看着我,坚定的点点头。然后伸出无名指,无名指上的银戒指在阳光之下有些耀眼。崔西说,等我毕业了,他就把这个银戒指换成白金的钻戒,然后给我西米一个真正的家。他肯定会回来的。我相信。
夏米跟我说,我现在不是每天叠一只飞机,而是每天叠两只了。因为,我想快点装满那个纸箱子。我想让自己快点有足够的理由嫁给崔西。辰末,如果你有看见崔西,你跟他说,我不要白金钻戒,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他给我和米西一个家,只要他给我的那些纸飞机一个飞的句点。我对着夏米重重的点了点头。转过身去,眼泪就掉了下来。我恨自己的无能为力,看着夏米那样的难过,却只能像一个被上锁的木偶一样,连递过去一张纸巾的力气都没有。
后来,我真的见到了崔西。那天我去给西米买食物。路过一家西餐厅的时候,看见崔西和一个女子坐在落地窗的后面,笑容温暖,一脸明媚。可崔西对面的那个女子却不是夏米。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希望夏米不要看见这样的场景。因为我不知道,一个让夏米觉得就是她全部的世界的人,现在和别的女子了,夏米还会怎样的活下去。崔西突然看见了站在外面的我。突然就呆了几秒,然后又惊慌失措的看看我的周围。随后对对面的那个女子说了几句话,就走了出来。
看着崔西走出来,我冲上去,冲着他的脸,狠狠的给了他一拳,崔西没有料到我会打他,于是被摔在了地上。
崔西,你这个王八蛋,你还是人吗?你知道,夏米为了找你,人都变成什么样了吗?你他妈居然还在这里跟其它的女人谈笑风生。你说,你对得起夏米吗?
崔西揉了揉被打疼的脸,从地上爬起来。说,辰末,我知道我对不起夏米。
你知道,你知道,你还这样?!
辰末,有些事情,你不会明白。这个世界上不是有了爱情,就什么都有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吗?我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以前,家里很穷,穷得连一支铅笔都买不起。记得有一次听说给砖厂搬100块砖可以挣一毛钱。于是那么小的人,顶着烈日去给砖厂搬砖。忙了一个下午可搬了还不到80块砖。后来老板看着我实在是可怜就给了我一毛钱。我拿着那一毛钱高兴坏了,似乎手上被磨出的那些血泡一点都没有疼痛的感觉了。后来我用那一毛钱买了两支铅笔。你知道,那两支铅笔我用了多久吗,我用了整整一个学期。
也是在那时,我对自己说,以后一定要有很多的钱,再也不过那种贫穷的日子。于是我努力的念书,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是班里的优等生。当我拿到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证书的时候,我以为,从此以后我就可以过上安稳的日子了。可没想到的是,这个社会,并不是我想得那么简单。从学校毕业到开始去公司上班,已经两年的时间了,可我依然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色。不是我不努力,相反,我非常的努力,常常为了一个策划熬上几个通宵。所以总是没有时间陪夏米。可最不公平的你知道是什么,就是当你把你辛辛苦苦做出来的策划方案拿给主管看的时候,主管总是说不行。叫我拿回去重新做过。可不久之后,那个策划就被上面采纳了,只是,策划人不是我,而是我的主管。于是,我知道,要想出人头地,只凭真本事那是没用的。
说到这里,崔西回头望了望坐在餐厅里面的女子。她叫晴,是董事长的孙女。晴很喜欢我。刚开始的时候,董事长一直不同意她和我交往。晴就整天的哭,整天都不吃饭。可董事长依然不作出让步。也许,晴是真的很爱我吧,晴在房间里,用刀片割腕自杀。幸亏发现及时。可仍然把董事长吓坏了,董事长一直都很宠爱晴,怕晴再做出有生命危险的事情来,于是只好同意晴和我交往。并对我说,崔西,只要你好好的待我的孙女,让她幸福,你也知道,我没有儿子,董事长这个位子迟早都是你的。
辰末,你知道吗?论技术,论学历,我都不比公司那群人模狗样的主管差,可我唯一缺少的就是一机会。而现在,这个机会来了,我就没有理由让自己错过。
于是你就选择了懂事长的女儿,放弃了夏米,你他妈还是人吗?夏米是怎样对你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可,辰末,你没有进入社会,你不明白,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大的幸福不是爱情,而应该是事业。
我是不明白,什么社会,什么名利,可我明白,夏米每天问我什么时候才到星期六的时候,我每天看见夏米抱着米西在路口等你出现的时候,夏米对你的爱,就像是对她整个的世界。你难道就一点都不觉得难受吗?你难道就真的舍得放弃夏米吗?而事业对于你又真的那么重要吗?
崔西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
崔西,不要再让夏米等你了,去见夏米。就算我求你,可以吗?
对不起,辰末,你不是我,你无法明白我的感受,你以为,放弃夏米我不难过吗?你以为我真的就那么的爱钱吗?我也是那么的爱她。可不想再受别人的欺辱,再受穷人的那份罪。我要让别人知道,我崔西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辰末,请你告诉夏米,叫她不要再等我了。她爱的那个崔西已经死了。而崔西曾经答应她的的那些诺言,希望可以在下辈子实现。这辈子,就当是崔西欠她的。
崔西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转过身去。向餐厅的方向走去。然后突然又停了下来,回过头对我说,辰末,如果可以,希望你好好照夏米。也许,我给不了夏米的,而你可以……
那天回去之后,我始终都不敢告诉夏米,我见过崔西的事情。毕竟在一个人那么强烈的盼一件事情的时候,有人却告诉她,她用那么长的时间,那么多的希望,那么大的勇气等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发生了,我想,这是没有任何人可以承受得了的。
有一天晚上下着暴雨,我回教室拿设计图。走到展览管的外面,看见夏米抱着西米站在雨里,已经淋得不成人样了。
我跑过去问她,你在这里干什么?
夏米说,我不知道,我在宿舍里给西米喂东西,然后突然就想崔西了,于是就跑了出来,等他。
夏米,你不要这样,好不好?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崔西才会懂得心疼你的。
辰末,你不是说,崔西会回来的吗?怎么他都还不回来,他是不是不要我和西米了。我和西米以后会很乖的,叫他回来,好不好?
看着面前,憔悴不堪的夏米,我终于不忍再隐瞒下去了。我知道,我的不忍只会让夏米越来越觉得难受。
夏米,崔西,不会回来了。
辰末,你说什么?
我顿了顿,说,崔西要和他公司董事长的孙女结婚了。他让我告诉你,不要等他了。这辈子他欠你的,希望下辈子可以还。
不,我不相信,崔西不会的,崔西说过只爱夏米一个人。不会的,不会的,崔西不会和别人结婚的,你看,我手上的戒指和他的是一对的,不会的,不会……
那天晚上,夏米说着说着就晕倒了。送她去医院的之后,经过检查,医生说,病人是由于长期的睡眠不足和精神恍惚而造成的休克,只要好好的休息和调理一段时间,就没什么大碍了。我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夏米,即使是昏睡过去了,眼角处都还有两条清晰的泪痕。我当时就在想,希望夏米一觉醒来之后,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忘记。那样夏米,又是那个孤僻可单纯的女子,又是那个一脸温柔可内心倔强的孩子。
那段时间,我天天都会去医院看夏米,有时候会带着西米一起去。去的时候,我会给夏米讲些笑话,或者西米的事情。夏米似乎也渐渐的好了起来,有时也用手逗逗西米,也会问我一些学校里的事情。可都没有提过崔西的事情。我也没有告诉他,崔在这个月底的时候,就要结婚了。我想记忆应该都没有时间那么长吧。
夏米出院那天正好是立秋。似乎是很快的时间,这个夏天就已经过去了。走在城市的任何一处,只要一抬头,就会看见一树一树温暖而淡漠的颜色,一线一线安稳而静谧的韶光。夏米抱着西米对我说,辰末,秋天好像让人觉得比夏天更自由,更有希望呢。我说,为什么。夏米说,到了秋天,叶子就可以飞了,飞到一个遥远的地方,然后等着另一个夏天,重新长成一片翠绿……
一天晚上很晚的时候,电话响了起来,是夏米的声音,辰末,你站在阳台上去。
于是我跑到阳台上,然后,我看见漫天的纸飞机,连绵而过,像萤火虫一样,蜿蜒起伏。
辰末,这是我对崔西所有的爱,一共是375只纸飞机。以前我一直都不想让它们飞起来,因为,我以为有了崔西,它们就不需要再去飞,再去寻找属于它们的幸福。可现在,崔西没有了,我想,我该给它们自由了。就像很多的东西,我们不要,不是因为我们不喜欢,而是我们要不起。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去问崔西要为什么,因为,我知道,崔西就是全部的为什么和之所以,而我却要不起……
夏米,还记得,我那天给你说的话吗?其实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崔西一个人会疼你。自从崔西离开之后,每次看见你,等崔西的样子,我都觉得那是我这辈子最软弱的时候,软弱得可以不用任何的语言和武力,就可以让我全部的崩溃。虽然看着你和崔西在一起的时候,也会有些难受,可那时侯,我是多么希望崔西可以快点出现在你的面前啊,因为即使你的快乐是因为他的缘故,可我仍会觉得满足。因为你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坚强。夏米,可以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么?也许崔西,给不了你的,我可以试着去努力……
夏米说,辰末,对不起。就像我曾经说的那样,除了崔西,我想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毕竟一个人只能为一个人那样缠绵悱恻的心疼,只能为一个人那样寝食难安的牵挂,也只能和一个人看美得以后都不会再有的风景。
辰末,我明天就要走了,去西安的火车。以前崔西对我说,西安,太老了,老得人会不相信爱情。现在的我就应该会很适合那个地方了吧。没有太庞大的爱也没有太激烈的恨。西米就留给你好了。这座城市的东西我都不想带走了。尽管,这里是我曾经全部的世界。是啊,是我“曾经”全部的世界……
夏米就那样离开了我的城市。离开了这个她曾经看作是她全部世界的城市。一年之后,我也从学校毕业了,本来我有机会可以去上海的一家设计院。可我却选择了本市的一家设计院。很多人都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毕竟能去上海当一名建筑设计师是很多人的向往。对于别人的嘲笑和讽刺我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应。因为只要我自己知道,我的选择是一个无悔的选择,就已经足够了。
每天傍晚的时候,我会抱着西米,坐着公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城市的最西的地方。因为那是我曾经生活了四年的地方。有时候,我走在那棵很大的榕树下面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头微微的疼,我都会想起,两年前,有个叫夏米的女孩子,骑着单车将我撞晕倒在地上的情景,我都会闻见空气里隐约飘着的淡淡的像尾声一样的栀子香。……
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告诉夏米,我当初给西米取名字的时候,不是因为,崔西和夏米,而是因为,西米的谐音就是喜米。喜欢夏米……
而我没有告诉那些在我当初放弃了上海而选择留下的时候,嘲笑和讽刺我的人,不是因为我没有大脑,不是因为,我没有志向,而是,我想,留下来等一个人,等我的永夏。一个翠绿得庞大,宁静得遥远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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