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思远-个人文章】
生活随笔
□ 思远
2005-08-1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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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后闲来无事,正想躺在沙发上看会儿报纸,7岁的小外甥女洋洋一蹦一跳地跑过来骑在我腿上,抢过报纸略睁大着眼睛说:“舅舅,我今天在学校捡了100元钱。”我以为她随即会掏出来给我炫耀一通,可等了一会却未见有任何掏钱的迹象,便问她:“钱呢?”“交给老师了呀,老师还表扬了我呢!”我摸了摸她因兴奋有点发红的脸蛋,带着一种赞许的微笑点了点头。
“舅舅,您说老师会把钱怎么样呢?”洋洋一脸认真的接着问我。
“他会帮助你找到失主,再替你还给他。”
“那要是找不到失主呢?”
“嗯——我想他会把钱交给学校,由学校再做处理。”
“那他要是不交呢?”洋洋的脸上明显已没有了兴奋,倒显出一份焦虑来。
“洋洋,你做的很对,你该相信老师也会做对的。”“嗯。”
我不知道我所说的是不是这件事情发展的最终结局,但我只能用这种近乎安慰的口吻来回答她,而事实上洋洋的话勾起了我脑海中尘封已久几近相同的一次经历。那是在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有一次在上学路上捡到5元钱,到校后便直奔办公室交到了班主任的手中,班主任用略带吃惊的眼光看着我当然也没有忘记表扬我几句,我记得老师曾说过做好事是不应该宣扬的,所以我连父母也没有告诉只是独自偷着乐了好几天,直到有一天吃晚饭时母亲说某某某(我班主任)的妻子对别人说她丈夫的班上有一个傻学生捡了5元钱竟然跑来交公,刚好他们用来买了2斤肉打了一顿牙祭。
母亲没有说完我就大哭了起来,最终的结果是母亲知道了真相并用两个糖果哄得我暂时忘记了这件事高兴了起来,但从此以后我捡到东西再也没有交过公。
我无从猜想洋洋100元的结局会不会和我5元的结局一样,毕竟20年过去了,教师的素质在提高,为人师表的意识在加强。我不能把自己的故事讲给洋洋听,因为20年前一位教师用自己的一点贪私伤害了一个小男孩的天真善良,20年后我不希望自己和另一位老师再去毁掉一个小女孩的清纯无邪,相反,在几乎已经听不到“我在马路边捡了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童歌的时代里,小外甥女的行为倒为我打开了一把心锁,迫使我不得不翻开人生这本书去学习遗漏掉了的一课——相信别人吧,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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