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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成效
□ 鸣笛
2005-10-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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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是一个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的多发地区,严重制约着贵州省的国民经济发展,威胁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文论述了贵州省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及危害,致灾背景,防治工作现状及地质灾害防治取得的主要成效。
【关键词】 贵州省;地质灾害;致灾背景;防治现状及成效
一、前言
资源与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主题,是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性问题。
自然灾害是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它给人类社会造成的影响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深远。减灾不仅是一个重要的自然科学问题,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科学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灾害给人类造成的损失越来越严重。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每年400亿元左右,到20世纪90年代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自然灾害严重危害人民的生活,破坏社会稳定。
地质灾害是一种常见自然灾害。随着社会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地质灾害越来越普遍,成为自然灾害中给人类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种灾种。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政府职能。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贵州省已将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作为城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目前,贵州省已完成全省1:50万环境地质调查、43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不含正在开展的12个),已占全省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并开展了民用建筑、公路、飞机场、矿山、电站、水库、成品油管道、城镇建设以及新区开发等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已编写完成《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2005--2015年)。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适应我省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科学地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地部署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贵州省地质灾害现状
1、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贵州省是一个地质灾害严重多发的地区,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严重制约着贵州省的国民经济发展,威胁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由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约占全省整个自然灾害损失的50%以上,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着我省的许多城镇、建筑、交通、重要工程设施,涉及国土面积60%以上,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近几年来,贵州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工作时分重视,开展了大量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查清了全省地质灾害的主要种类,分布情况,以及主要致灾因素等。
根据全省1999~2004年完成的43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等资料统计,全省已发生地质灾害上万处,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千余处,约52万人受威胁。需实施异地搬迁的灾害隐患875处,共涉及1.4万户6.5万人,需搬迁经费7288万元。全省88个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地质灾害,其中对人民生命财产危害最严重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贵州省地质灾害以中小规模为主(90%以上),但几乎每年都有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1993年以来我省共发生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53起,其中死亡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级灾害有17起。
2、主要危害
地质灾害破坏作用(危害)主要反应在以下五个方面:
⑴人员伤亡
贵州省地质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每年发生地质灾害的次数、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全国一直处于前几位。如2003年死亡69人,居全国第四位;2004年死亡(含失踪)96人,居全国第三位。
据统计,1993年以来至2004年底,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4273起,造成数千人员伤亡(死亡1053人、失踪25人),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近24亿元 ⑵破坏城镇、矿山、企业
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摧毁了大量城乡建筑设施、耕地、工厂和交通干线。如乌江源头的大方县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石阡、沿河等县城滑坡,印江县城的岩口、杉树完小滑坡,赤水大同滑坡等,滑坡体规模大,危害严重。
⑶破坏铁路、公路、航道,威胁交通安全
如2003年5月11日1时55分,黔东南州三穗县台烈镇台烈村三穗至凯里高速公路平溪特大桥3号桥墩附近发生滑坡,造成35人死亡,1人受伤,16间工棚被毁。
⑷破坏水利、水电工程
如1996年9月19日凌晨1时,印江县岩口发生山体滑坡,方量260万立方米,造成3人死亡,2人失踪。滑体阻断印江河,形成堰塞湖,上游10余公里的朗溪镇l座小型电站、3个提水站、4个村1830户居民房屋及3000亩良田被淹没,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
⑸影响资源开发,阻碍山区经济发展
为了使山区摆脱贫困面貌,需要大力开发山区的各种资源,搞经济建设,然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这些活动受到严重阻碍。随着经济工程建设活动的加速发展,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而发生人员死亡的地质灾害有加剧的趋势。如2003年发生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灾害死亡人数较2002年上升了4.7倍(2002年5起13人,2003年是8起62人)。
三、贵州省地质灾害的致灾背景
1、地貎
贵州是我国西南山区的一个内陆省份,位于云贵高原东侧的梯级大斜坡地带,地质和地理条件复杂,地貎以山地为主,很少丘陵,大部地区地表切割密度和深度大,山岭纵横相间,最高处位于于赫章县的韭菜坪,海拔2900.6m,最低于黎平县水口河出省界处,海拔137m,最大高差达2763.6m。
贵州地貌的基本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地貌基本轮廓是纬向三级阶梯和经向两面斜坡构成;地势总体上由西部高原山地向中部丘原和东部的低山、丘陵过渡,纬向上形成三个阶梯;同时又处于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的分水岭区,中部高,南、北低,经向上形成南、北两面斜坡。第二是岩溶地貌发育,且分布广泛、类型齐全、形态多样,全省可溶岩地层出露面积12.964万km2,约占国土总面积的73.6%。第三是山地遍布全境。总观贵州地形地势全貌,为一西连云贵高原,北,东、南三面向四川盆地,湖南、广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山地,全省山地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75.1%,丘陵面积占20.6%,盆地(坝子)面积占1.3%。
2、地质条件
省内碳酸盐岩类岩层分布区多有岩溶塌陷及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发生。
泥、页岩、砂岩及玄武岩分布区是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的高发地区。在含煤地层中由于采煤还常常引起山体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
东南部的变质千枚岩、板岩风化后强度很低,人工一旦开挖边坡,则易产生滑坡、滑塌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在山间河谷、盆地及丘陵、缓坡地带,常有红粘土、软土、亚粘土、砂土、亚砂土、泥炭、淤泥、砂砾石层等软弱堆积层。红粘土、淤泥具有亲水性强、遇水易软化,干收缩湿膨胀、可塑的特点,常产生不均匀沉降、滑坡、滑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省内各种褶皱和断裂构造很发育,因此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在褶皱紧密和断裂构造发育的地方,常是地质灾害易发部位。
3、气象
贵州省除西部局部地带属高原温带气候外,其余均属高原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区内气候多变,垂直变化极为明显,干湿季节分明,降水集中,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在雨季多有暴雨。在雨季、尤其是暴雨时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
4、人类工程活动
矿区开采对地质环境的扰动最为强烈,常诱发山体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及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山区不合理的乱砍滥伐和陡坡垦植,使植被遭受破坏,降低了斜坡上岩土体的稳定性,沟床物源增加,加剧了省内崩塌、滑坡、泥石流发生的频率。
山区工程建设中,难免要挖方填方,从而改变了斜坡的临空条件及稳定性。常导致滑坡、崩塌或滑塌;工程建设、工矿生产中的大量不合理堆放人工弃碴也有很多成为人工泥石流的物源。
随着城镇、工矿、交通运输和其他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口的迅猛增长,由于人们在开发资源和其他经济活动中尚未能自觉地重视对地质环境的保护,从而诱发、导致地质灾害频发,地质—生态环境恶化等环境地质问题。
四、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成效
历史上贵州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极少,在50~70年代,贵州省农林局会同贵州省地矿局、贵州大学地理系和贵州水利勘测设计院先后在部分山区开展过泥石流调查,调查成果简单。贵州省真正意义的大规模、全省范围内或流域内的、综合性或专题性的地质灾害调查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特别是1988年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职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使我省为防治地质灾害而开展的调查、评价、监测预报和治理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法制建设有了一定进展
1996年省政府办公厅以黔府办发[1996]95号转发了《贵州省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1997年7月4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以1997年7月24日政府令第33号发布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政府先后还制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2004年还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和贯彻实施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通知。
2、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制度建设得到重视
目前,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已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或办事机构,形成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长期抓、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组织保障体系。而且,全省初步形成以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龙头,以省地勘局第一、二工程勘察院和各地区地质环境监测站为骨干的地质灾害监测、调查机构。每年汛前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期则进行巡查和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则协助各级政府进行应急调查、处理,编写调查报告,为预防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实行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和汛后总结等制度。
3、基础调查与区划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截止2005年,已先后完成了43个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至今已提交的主要成果有:《贵州省六盘水国土综合开发区环境地质调查》、《1/50万贵州省区域环境地质调查》、43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报告和相应图件。此外,每年都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通过以上工作,基本查明了我省的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特点。
4、工程治理工作已经启动
已由国家投资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思南县白虎岩滑坡;习水县隆兴镇岩上村生基湾滑坡、交通村立坡滑坡群;盘县松河乡朝阳村崩塌;印江县杉树林中心小学滑坡、岩口滑坡;赤水市大同滑坡;石阡县城区滑坡;独山县兔场滑坡等。已进行工程勘察,尚待治理的有:岩口滑坡、荔波县回龙阁滑坡群;沿河县瓦窑坨滑坡;思南县电杆厂滑坡;桐梓县松坎小学滑坡、马鞍山滑坡等。
5、科普宣传工作初见成效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减灾效果初显。
6、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2001年—2004年发生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共68起,死275人。其中,自然因素引起的42起,死130人,占死亡人数的47.3%;与人为因素有关的26起,死145人,占死亡人数的52.7%。可见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高于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死亡人数。但因该看到,2004年由于重视了对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灾害的监控,使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致使人员死亡的比例由55%以上,降到了15%以内。
7、群测群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地质灾害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存环境,全省数百万人生活在地质灾害严重的区域,缺乏生存的安全。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经济较落后的广大山区农村,点多而散,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监测与预防难度大,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信息为主的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最有效手段,是防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以来,加强了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工作,至2004年底共成功避让23起地质灾害,避免了1135人伤亡和1109.5万元经济损失。
主要参考文献:
1、《贵州省地质灾害通报》(1998—2003年)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2、《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15)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本文是笔者参加内蒙古中国地矿经济学会环境经济专委会2005年年会暨学术交流会议论文之一,与张建江合著]
作者签名: 鸣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