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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有色的诗歌演唱——论雪克诗歌作品的特点

胡童
2005-10-12 18:22   收藏:4 回复:27 点击:8391

   
  《有声有色的诗歌演唱——论雪克诗歌作品的特点》
  
  
  □ 胡 童
  
  
  “雪克的诗,读起来感觉有声有色”,这句话出自一位并不熟悉诗歌的人之口。我想用这句话大致概括雪克诗歌的特点。
  
  读诗有时候会进入一个怪圈,让人一头扎进去就出不来。我就是这样,天天接触雪克的诗歌,却一直无法概括他的诗歌的特点。刚好《南方都市报》推出题为《在时间之侧,与欲望拔河》的“粤东诗群作品小辑”,选入雪克、刘子乐、阵风和我四人的作品,一位朋友读后即兴说出的那句话,让我眼前一亮,原来这就是雪克诗歌的特点。女人的感觉特别准确,尤其第一感觉,具体到具有模糊性语言的新诗作品上,“阅读”之外的很多东西就更需“感觉”的辅助判断,诸如女人的这种“感觉”。当然,在探讨一个诗人诗艺艺术问题上,绝不能单靠“感觉”去判断了。读诗应该是这样,“感觉”有了,找到能与诗人共振的频率后,必须作更深入的对话,拉近“输出者”(诗人)与“输入者”(读者)的距离,一种接近零的距离,从而引起共鸣。
  
  “有声有色”的说法类似于歌唱艺术表演的“声色俱全”,后者容易理解,也容易从一个普通演唱者身上看到;诗歌上的“有声有色”,却复杂一些,诗一样地迷离。我的观点是,“声”即“声音”,诗歌的音乐性;“色”即质,由内而外的诗歌本质、生命色彩。“声”是可以听的,可以通过朗读感受到的诗人个性化语言以及换行、节奏、停顿等的音响美;“色”是可以触摸的,是一种生命质感,一种生活光泽,这种光泽有别于物理学上的光芒,可以穿透任何阻挡物,必须通过阅读,用心去感知。
  
  作为体现诗歌本质的“色”更能体现一个诗人的秉性和诗歌的灵魂,所以,我把“色”放在前面论述。
  
  一、“色”,诗歌的质地
  
  诗歌的“色”就是一种生命质感,一种生活光泽,应该充盈着浓烈的生活气息、生命关怀理念,质地“纯正”的诗歌必定是闪现生活关怀和时代理念的作品,像优秀的油画作品一样富有立体感、冲击力。
  
  诗歌是高蹈的艺术,社会已经疏远诗歌,我一直觉得不能给予诗人过高的时代使命或所谓的社会责任感。诗人首先应该是一个独立的人,具备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行为能力、独立的生存能力,然后才有能力借诗“言志”,成为完整意义上的诗人。也就是说,诗人必须面对自由与生存两个现实问题。在忙碌的工作、生活中解决生存问题,融入社会,体验时代,寻求身边实实在在的具有质感的可触摸的事物,以获取最直接的生活体验,在此基础上,写作的冲动才会迫使诗人寻找生活与写作的合适碰撞,这样才能避免“不抒无感之情”。
  
  生活的才是真实的。生活不只是生物意义上的“生活”需要,而是诗歌活动的需要,生活是诗歌的反应材料和催化剂。关注生活才使得汉语诗歌写作更加贴近时代,墨西哥著名诗人奥克塔维奥·帕斯在《双重火焰——爱与欲》中也说到“诗歌不再期望表意,只想存在”,所以诗人必须自觉接受社会、生活的浸淫,在拆散词语、构建诗歌建筑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灵魂拆散、重建,于是,一个诗歌的建筑就是一个诗人灵魂的再现或重建,诗人其实就是生活的第一个体验者,不同的个人经历、生活方式基本决定一个诗人的视野及作品的风格。雪克现在某机关工作,年轻时下过乡,编过报纸刊物,还曾一度下过“海”,多年的机关工作经验和复杂的个人经历在其诗歌上体现为严谨、睿智的写作风格和广阔的诗歌视野,他的诗歌“坦率真诚,是能洞见真性情、打开心智的诗歌,率真而见沉稳、新锐而显老辣,朴实机巧,多变和畅”(温远辉《春天的七弦琴》),题材涉及当下时政、社会、情感等方面,表现手法上既有抒情诗之优美,又得口语诗叙事之长,往往妙语连珠,一针见血,让人读后击掌赞叹,诸如《花园镇的派出所》反映了社会治安越来越严峻;《电梯》表现了对官场潜规则的慨叹;《汽车模特》表现了商业化下逐渐变味的生活;《失眠》则反映了现代人的情感存在状态。无不充盈着浓烈生活理念和时代关怀。
  
  当然,诗歌介于现实与非现实之间,优秀的诗歌作品不会只是对生活进行简单的复制和记录,而是具有强劲的穿透力,从小我的生活中提炼出大意境,反映社会、时代的真实面貌。这其实已经超越传统观念之下的“诗言志”所标榜的狭隘的个人的“志”,反而有审视生活、针砭时弊的现实批判价值。雪克就是这一类诗人,他善于观察生活,把握时代特征,以大众耳祥目熟的事物作为抒写对象,抓住事物之间的共同点,选择一种客观、冷静的日常语言,充分展示事物的真实存在状态,让笔下的事物按照自身的秩序有效地展开,没有丝毫矫揉造作地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和核心,引发出更深刻的社会意义。比如《电梯》这首诗——“每天 我平静地/走进电梯/随着它升/随着它降/每天 我平静地/走出电梯/不管它升/不管它降//这是市府大楼的/电梯/如果几百名公务员/平静地升/平静地降/大楼外的事情/就会好办得多”。对于坐过电梯、进过机关的人来说,生动的形象自是不言自明,假如诗人仅只是把官员升降类比于电梯升降,那么还谈不上是一首诗、一件优秀文学作品,充其量就是完成修辞学意义上的一个“类比”。耐人寻味的是诗人最后的自言自语“如果几百名公务员/平静地升/平静地降/大楼外的事情/就会好办得多”,这是对官场潜规则的一种无情拷问,也是对社会现实问题的无奈慨叹。这类略带现实批评意义的诗作,其实更像一个社会现实问题的诗意呈现,诗歌至此已经完成其作为文学作品的使命,作为诗人的使命也仅止于此,至于拷问、慨叹之后的事情,已经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问题能否得到重视、解决,已经不是诗人力所能及的。
  
  诗歌也不是小孩子手中的积木,不能机械地剥离过去、现在与未来。谈及现实,当然更不能避开历史,历史也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历史的踪迹随处可见,时刻影响着我们当前的生活,面对历史不等于漠视诗歌发展潮流,更不是抛开当下生活,寻找一种虚无的间接体验,所以现代诗歌在关注当下生活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应该贴近历史层面,关注历史更能抵及一个诗人的思想根源以及他所捍卫的价值取向。在雪克为数不多的几首涉及历史题材作品中,《欧洲履痕(组诗)》尤值一提。比如其中的《凯旋门下》——“但是一个没有凯旋的民族/不可能撤去/边境的荷枪实弹/所以先烈的鲜血/永远是/圆形广场绚丽的光芒” ,凯旋门象征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是胜利的象征,更是力量的象征。现在讲多边化、全球化,讲国家平等、民族平等,但雪克却机敏地认为只有实力强大才能撤去“边境的荷枪实弹”,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对话,这无疑是对恃强凌弱的警惕,对一个民族真正崛起的期盼。
  
  真正有“色”,闪耀生活光芒的诗歌就应该是这样,不仅有抒情或批判那么简单,而且给人想象的空间,社会的深层次思考,以及历史的反思,骚动你的心,触及你的痛,让你自觉与时代、与终极人生进行对话与思考。雪克从一开始就摈弃当前某些把诗歌文本当作生活流水簿的“伪口语”诗歌写作,摈弃对自我精神进行隔靴搔痒式的抚慰的“假抒情”,他的作品格外注重诗歌对生活真相的呈现,在那些富有诗意细节呈现的背后,存在一种力量的集中爆发,外显淡然,内藏锋芒,如同一把插入生活内核的匕首,让我们的阅读有着一种略带“酸楚”的舒坦。这种力量正是他的充盈着十足生活质感的诗歌之“色”,来源于作者丰富的生活体验,以及对生活的独到理解,是一种绚丽的诗歌颜色。
  
  二、“声”,诗歌的声音
  
  “声”即声音,包括两重含义:一是诗人的个性化语言,“独特的声音既是一个诗人的个性的主要标志……还是诗人个性的内核”(西渡《诗歌中的声音问题》);二是诗歌的音律,诗歌的字句、节奏、排列、换行、停顿等所产生的音响效果。前者类似于音碟,后者类似于唱机,相互相成。
  
  在诗歌中,“声”更像一个容器,一条腰带,一种外部牵引力,它“使一首诗连结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西渡)。生动的语言,强烈的节奏感会增强阅读的快感,更容易看到诗人内在的感受、生命的体验以及情感、心理的活动。
  
  雪克一直强调诗歌的流畅性,我对流畅性的理解是,流畅是一种乐感,是诗歌语言干净、音节匀称。这种“流畅”使得他的作品兼具口语诗和传统抒情诗之长,虽口语而不枯燥,虽抒情而不浅白。雪克的诗既得行内好评,也深受普通读者喜欢,或许就是他恰倒好处地平衡了口语与抒情之间的关系,既不太左也不太右。也正因为这样,他的诗歌的“声”显得格外“响亮”。
  
  雪克的诗歌语言的独特性最明显体现在他善于使用动词。在汉语诗歌写作中,动词会使诗变得生硬,但他恰当的使用却让动词像一颗棋子把全盘走活,比如这样的句子:“我吃药的神情/不再潇洒/仰着头 梗着脖子/一脸挨宰的壮烈”, “仰着头”与“梗着脖”是一个对偶,两个动词干脆利落地把吃药的过程展示出来,那种神情真的如后所说的“壮烈”,最精妙的还在于“挨宰”,其实应该拆成“挨”与“宰”更好理解,“挨”是一种无能为力,无能为力地伸长脖子等着被“宰”,让“壮烈”变得无奈。“吊带裙 搭在床头喊饿/下床 一如爬出泥沼/打开冰箱 浑浑噩噩”, “搭”在床头的并不是“吊带裙”,而是“小情人”,“搭”一词最是形象,庸懒尽现,“爬”则与“现在 肾也受不了”形成呼应,是精疲力尽,也是欲望透支(以上诗句选自《失眠》)。另外一首,《祝福》——“我们祝福乡野/祝福风与麦浪/我们祝福城市/祝福雨与咖啡/我们祝福朋友/祝福爱与离异”,连续使用六个“祝福”,在气度上就是值得一赞的,对于新诗而言,这无异于一种冒险,会让人对其产生“累赘、句式单一”的错觉。其实,雪克在用词上就是善于从最简单的入手,化简为繁,化平庸为生动,悄无声息地切入诗歌的要害,六个“祝福”的重复使用,使诗歌节奏变得更明快,琅琅上口,六个“祝福”与九个“杂乱”的祝福对象,深刻表达了诗的主题:现代社会,什么都可以祝福,这种廉价的祝福可有可无。
  
  “声”的另一重含义——诗歌的音律美。古典诗词的音律美可以直接在格律上得到反映,而作为以现代汉语为语言的新诗,从一开始就把格律列为新诗的“一个单独的问题”,仿佛有别于新诗,因为“语言的变化也使得格律难以获得诗学上的支持”(张桃洲《重提中国新诗的格律问题》)。朱光潜在《诗论》中也提到“每一个时代的文学有每一个时代的较为正常的表现形式”,新诗的音律美完全可以从字句、节奏、排列、换行、停顿等方面去感受,对比形式感很强的古典诗词格律,更灵活、丰富。在雪克的作品中,这种音律美随处可见。诸如“还好春江水暖/鹅也先知/打了一个冬天的呵欠/止于一声响亮的咳嗽”(《对一种情感的调侃》),“春江水暖”与“鹅也先知”本来就是化用古诗句“春江水暖鸭先知”,赋予新的含义,虽口语,却又类似于古诗的对仗,后两句就是两个句式完全一样的句子,排列整齐,节奏感强烈,“呵欠”与“咳嗽”,一前一后,又让诗充满张力,富有人性。“一粒花蕊爆开的/声音/空谷听不到/听得到的是/心情”(《脆》),本身这首诗就是描述一种声音,既是花开的声音,也是心情之音,作者以“空谷”为声音背景,通过“声音”一句,停顿、换行两个音节,为发声留足空间。这样的巧妙安排,使音律依照句子的婉转、字义的延伸而变得更悠远。
  
  雪克有别于其他诗人,有意识地注重对诗歌音律美的营造,可能与其创作经历有着必然联系。他17岁开始文学创作,涉及散文、剧本、小说、文学评论、古典诗词等体裁,传统文化的熏陶,使得他在转变诗歌观念,改变诗歌创作手法的蜕变过程中,既得口语诗叙事性之长,又保有抒情诗的音律美,更难得是,他把这两者揉合在一起,相得益彰,效果自是明显。在部分先锋诗人呼唤重回古典诗词寻找创作根源的今天,雪克诗歌这种的音响美是另一个层面意义上的回归。
  
  “色”泽鲜艳,质地纯正,闪现生活关怀和时代理念,“声”音洪亮,富有音律美和阅读感,是雪克诗歌的最大特点。这种特点的根源来自于他从一开始创作新诗就彻底抵制那种高声呼喊和故作惺态的书写模式,静下心,从浮躁的大众娱乐缝隙里抬起头,让自己的身心紧紧贴近生活、贴近时代,担当时代的真实记录者、表达者。我仿佛看到,他正站在时代舞台上,以饱满的生活热情、生命激情、社会关怀的诗歌为语言,倾情演唱,声色俱全,超越文字表象、情感表层,大踏步抵达诗歌的圆心。
  
   2005年10月8日
  

作者签名:
一个男人

原创[文.诗语如歌]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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