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土豆认识十年有余了。那时,时不时就看到他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捞点稿费供我们解解馋。但很突兀地,土豆一下子就沉寂了。大概有五年的时间吧,他竟连一个字也没写,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沉默。听他似乎心血来潮地说打算出本书时,我分外高兴,也只有我自己才明白我的高兴: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土豆终于肯露出玉颜了。这对有完美情结的土豆是一个多不容易的决定啊,可以说土豆的一小步,历史的一大步,我对他的书充满了期待。于是,我对他说,要打杂的尽管开口,到时书送一打就行了。
然而,土豆嘛,从好的说就是他懂得生活,臭他的话就是懒散,这点毛病“百无一用的书生”大约都有吧。清新的早晨,慵懒的午后,宁静的夜晚,都是读书的好时光。能够捧一本入味的书,卧在床铺上细读是再美不过了。所以,两三个月过去了,土豆每天写五千字的计划还未见他实行一日,倒是书又读了不少,酒也喝了多场,弄得我这个打杂的心痒得要命。我愤愤不平地对他说,你早上起来写个千把字,晚上睡前再写个千把字,其余时间再零星写点啊,否则,那些文字就要烂在肚子里了。土豆连连称是,不过呢,书照看,酒照喝,日子过得照样悠哉悠哉的,我不知该羡慕还是恼怒了。
土豆终究还是那个自在的土豆,不因活憋着,不因事急着,该喝茶的时候还得喝茶,该喝酒的时候也得喝酒,哪怕午夜过后了也不能错过。
以前,他就喜欢慢悠悠地怂恿我:听说“后花园”的龙眼不错啊。而这时候,每每都是夜里十二点过后,分明是捉弄人。我呢,实在经不起诱惑,屡屡跟他摸黑去摘龙眼,虽说都是自家的,半夜干这勾当还真有点刺激。吃完龙眼,嘴上一直喊困死了,困死了,躺在床上的我们又是海阔天空,七拉八扯地说个不停。现在,呆在福州的我们哪里找地方摘龙眼呢?只是,他还会在返家后给我挂个电话说过来吃龙眼啊。我很怀疑像他这样出门恨不得空手的人会从老家带龙眼过来,大概是街上买些来让我高兴一下吧,但我有吃就好,对他的钱包我向来不客气。谁教他每月有薪水,而我还是一个穷光光的学生呢。何况,土豆喜欢打肿脸充胖子。
古龙说赌场和酒桌最能看出一个人的真面目。土豆除了赌青春和命运外是不沾赌的。喝酒倒真能见土豆的性情。土豆嘛,他喝酒时极为真诚,从不会推托,也不会喝半杯留半杯或者淌了半杯,向来是能喝多少就喝多少,杯到酒干的,豪爽得颇具古人之风,这一点在酒桌上难得可贵啊。其实,青春纵酒方显文人本色。真正的文人,就该气宇轩昂,有“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傲,喝酒是种畅快的事。那些在酒桌上耍滑头,做作的人实在败坏了氛围,至于土豆,确实令人佩服,喝得爽利,喝得眉眼不皱。说酒量,土豆死扛着也就只能喝个四五瓶啤酒(但他说啤酒根本不叫酒,他也喜欢到有情调的地方喝喝葡萄酒或蓝山咖啡的)。他喝酒时气贯长虹,睥睨风云,不大的酒量硬是喝成千杯不醉的胆,尽显文人的狂狷。所以,我一直说土豆真性情。这一点,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诸君日后若能与他喝酒,千万别被他的气势吓倒,定要戳破这一纸老虎。
在平时,土豆是个很温和、儒雅的人。就是很“养眼”的那种,而且是老少通杀型的。但是,月老很势利,至今没看上他。想当年,文采飞扬的土豆在大学里如琼瑶阿姨般骗尽了女生的泪水。到食堂买饭还有不知姓名和系别的女生付账的事情发生。至于情书,人家写的肯定难入他的法眼,据民间消息说,他一直柏拉图地喜欢某个中学时的同学,一叶障目,不见森林。
大学毕业后,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拖着包回家,说不尽凄凉与惋惜。没办法,文科生浪漫情结超大,总想着找个般般合意的女孩相濡以沫,天下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可是,属于你的那一瓢在哪啊?我也藉此才能狠狠地打击他。不然,我就真真吃憋了,他去我家,我老妈对他比对我还好,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她儿子。
土豆书读得极多,日日用小说打发时间的我遇上他是不敢张狂的。我粗览所有的乱七八糟的杂书,而他除了照单全收外,还不乏让人眼红的书,比如那本繁体竖排的《南唐李二后主词选》;比如,一整辑的《经济学家茶座》。他的书对我来说有颜如玉的诱惑,我老想黑了它,不过,做人要厚道嘛。我有时也在猜测,土豆的沉寂大概是真的在积累吧,厚积了,自然要喷发,对此,我充满了期待。
土豆要出书了,我或许比他更高兴,这是对他以往的总结,或者说是一个新的起点。而我也知道,要看到他这本还在脑里的书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以土豆的性子,肯定是对自己不断地否定的。而且,我一直认为,性情中的人是不会为某种目的而劳驾自己,只会激于血气,只会治于心性。据我十多年来对土豆的了解,土豆是不可能为了出书而出书的,大概只能等他某次酒酣时,快极动笔,我才能看到意想中畅快淋漓的大作吧。
但是,我仍满怀信心地期待,因为土豆虽自谦为土豆,但他向往月光,也拥有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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