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寻梦之旅-个人文章】
[镜目征文]从小偷的嚣张所想到的
□ 寻梦之旅
2005-12-0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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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网上看到一个笑话《我被小偷骂了三次》大意为:第一次是在家中,小偷在外面撬门,结果“我”出来后,小偷不但不惧,反而大骂“我”为什么早不出来,让他费了那么多力气。
另一次夜里听到有人在弄门锁,“我”出来看时又被小偷教训了一顿:半夜三更还不睡觉,搞什么搞。
最可气的是一个半大小子掏“我”的口袋,给“我”发现了后本想教育一下那个小小贼,谁知还没开口说上一句,反而被那小偷抢白几句:口袋里又没钱你还凶什么凶!
这是一个笑话,但也是一个令人听了心中一片苦涩的笑话。曾几何时那些只敢偷偷摸摸的鼠辈们,现在堂而皇之在大街上横行,谁敢惹他们?见过一张漫画,一群老鼠在街上游行,身上扛着个旗儿:老鼠怕猫,纯属谣言!
谁给了老鼠这个胆子?固然有猫儿捕鼠能力的退化以及同化的原因,可是我们就没有责任了吗?
十分困惑于许多前卫者们对小偷的容忍和纵容。也许这些人还没有受到小偷照顾,也许他们没有听到过那些救命钱被小偷所偷走了的人那种悲痛欲绝的哭泣声;也许这些人天生就那么冷漠;也许本身这是小偷的同伙。这些人往往不去指责小偷对百姓所造成的痛苦,不去正视小偷对这个社会的伤害,不去谴责这些小偷的嚣张,总是纠缠于对小偷处理是不是过于严厉,是否侵犯了小偷的人权,所以就有了小偷家人状告执法部门的闹剧。
由此又想到了见义勇为。有一段时期当事人对不法分子的反抗是不被作为见义勇为的,最大的争论就是当事人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与不法分子博斗的。因此有些被窃者与小偷的博斗不但没有得到支持还会受到一些莫名的谴责:“不就偷你几块钱嘛,值得你这么玩命的去抓贼,八成是想抓贼出风头,提升自己的名气。”更有甚者:“你抓小偷就抓小偷,干什么要使那么大的劲,你还敢说人家家是贼窝。家里人不过是包庇了小偷也是小偷吗?小心我要反诉你!”
有时也真的很困惑,现在天天讲法制讲人权,越讲对这些小毛贼越束手无策。越讲这些偷儿的胆越大,越讲老百姓的胆越小。就算南京这个全国治安状况很好的城市来说,因为抓小偷被小偷痛打的事常有所闻。有时老百姓费了很大的劲抓了一个小偷,往往是前门进了派出所,报案的人才走,那小偷也就给放了。当然也怪不了派出所,按法规,这些小偷连拘留几天的标准都不够,不放又怎么办呢?总不能按伊斯兰法斩一只手吧,那可是违反人权的行为。许多小偷早已是派出所的熟客了。
真的挺可怜那些反扒队员的,吃了许多辛苦,甚至为此流血受伤,却不得不一次次和他们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最后大家都成老熟人了。也真的同情那些派出所的干警,有时看到小偷太猖狂,稍加惩处,却不得不面对着更大的压力:执法尺度是否大了点!
有一次专门到南京中央门汽车站去体验反扒,可是看到那四五个小偷在人群中窜来窜去时终于没敢开口,思前想后还是回家了事。
有时会反省着自己的怯弱,面对这些小偷不敢大声说不。可是能怪我怯弱吗?我没有以一敌几的本领,就算有勇气和他们博斗,最后能有什么结果呢?派出所可以不怪我多管闲事,却免不了有人说我是想出风头,去想捞个名声的:“又没人偷了你的钱你凑哪一门子热闹”。相骂无好口,相打无好手,如果我失手打伤了哪个小偷,可能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个小偷最后可以无罪释放,我这个抓小偷的却会就此身入囹圄。
社会上的小偷如此,文坛中的小偷之猖狂也就更不在话下了。有次看到某网站里为抄袭一事沸沸扬扬的讨论就可见一斑。许多人都不去讨论处理抄袭者对不对,以后如何防范于未然,职何净化论坛的一片天空。却天天都纠缠量刑是否过重,关版是否合理,抓贼者是否别有用心,话说得是不是过了头。网站有没有权力和必要处理这类问题。总之,那些真正的害群之马,反而在论坛中声音是最大的,骂爹骂娘肆无忌惮,仿佛受害者是他们呢。
哈,总有一天网站也会有几个人扛着个旗儿:“老鼠怕猫,纯属谣言!”
不!这个扛旗的早就在论坛里晃悠呢!
作者签名: 满纸荒唐言
一把心酸泪
都云作者痴
谁解其中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