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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之传奇系列:回马枪 霸王枪 双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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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2 02:10   收藏:1 回复:6 点击:6791

    枪是一种武器,更是一种命运。
  
   回马枪——杨再兴
  
   暮色苍茫。“前面就是小商河了。”亲兵遥指雾气渐重的正前方。杨再兴稳坐在马背上,身后的铁枪在暮色里突兀地挺拔着。他望着远远的那条模糊的河,握枪的手感觉不到一丝激情。枪仍挺,握枪的人已疲倦。小商河对面即是金兵的营帐,这次出发前岳元帅命令他只许胜不许败。他接令时,一种无来由的疲倦袭染心头。兄弟们望着他笑着,祝他出师大捷的酒一如往常的喝得壮怀激烈。只有他将身心的疲倦抖落在酒碗里,默默吞下。这疲倦多年前已经开始生根了,在父亲教会他回马枪的那一天。
  
   “杨家枪法传男不传女。你是杨家唯一的男子,这杨家枪法你也学得不错了。”父亲的声音在月光下依然威严,少年杨再兴凝神听着父亲的教诲,甚至有些惶恐。父亲是严厉的,平时练枪法稍有懈怠,都会遭受他的叱责与鞭打。少年杨再兴从心底敬畏父亲,他知道自己将来也会象父亲那样从军打仗,保家卫国。这是杨家的传统,也是杨家枪的骄傲。每一个使杨家枪的人必须在战场上战死,这是杨家枪的宿命。父亲从战场上被送回来时,他的铁枪与那只握枪的手臂永远留在了战场上。父亲一度不吃不喝,一心求死,任母亲泪雨滂沱。父亲在为没能战死在疆场而自责。直到,奄奄一息的父亲看到少年杨再兴与那杆铁枪,他眼里刹时放出光来,那光芒让一个即将踏入地府的人收回了脚步,父亲对母亲喊道:“快给我弄吃的,我不能就这样走啊,我还要教那小子杨家枪呢。”
  
   月光下的父亲独臂提枪,定定地看着儿子尚稚的脸,一个字一个字道:“今天爹教你杨家枪最后一招“回马枪”,你一定要瞧仔细。”月影凌乱,枪声霍霍,回马枪,如一道闪电划破夜空,少年的眼里满是惊羡。少年杨再兴沉浸在那一招的奇险中。“瞧清楚了么?”父亲热切的眼光落在儿子脸上。“恩,真厉害啊,这回马枪。”杨再兴握着手里的铁枪,跃跃欲试。少年与铁枪,有着未经岁月磨蚀的激情。“好,你使出来,我看看。”父亲眼里带了期待。
  
   铁枪一次次划破无垠的月色,父亲眼里的宽慰越来越浓。“将我作为目标,使--回--马--枪”。父亲在命令。少年杨再兴兴奋地应着,回-马-枪,出,黑色的枪尖如飞噬的毒蛇奔向挺立的父亲的胸口。“噗”,父亲挂着笑的脸,使枪少年瞬间惨白的容颜,横亘在长长的枪杆间。“爹爹,你为什么不躲避?”少年凄厉地喊,泪水肆虐。父亲胸前的伤口流着红色的血液,“爹早该死了。现在死在这回马枪下,我终于有脸去见杨家的列祖列宗了。”他脸上的笑意愈来愈深,头渐渐垂下……
  
   驰骋沙场,铁枪杨再兴,回马一枪,天下无敌。金兵闻枪丧胆,铁枪每饮一次血,杨再兴心里的激情便流失一滴。那时候,他还不觉倦。他只以为好男儿,当为国杀敌。战死沙场就是光荣与归宿。直到那金国女子死在他枪下。那女子也是使枪的,银枪,如同她身上的战袍,白亮耀眼。两人的枪一交锋,彼此间的相惜流露在两杆枪的纠缠中。杨再兴眼里是迷惘,金国女子眼里是敬慕。好枪法!两人均在滚滚沙尘中说出那三个字,可惜,被周围喧闹的厮杀声遮蔽了他们的心声。女子突然收回枪,向他嫣然一笑,拍马向一个方向离去。他没有去追,怔怔地掉转马头,他想回营。对战争,他第一次感到疲倦。脑后有棍棒破空的风声,他头也没有回,回马枪向风来去嗍出,女子似一只白鸟被他挑在枪尖上,脸上的笑容依旧明艳,手里倒提着那只银枪,“你,你怎么不来追我呢,你的枪使得真好,真好。”女子在枪尖上俯视他的眼睛清澈如水,杨再兴仿佛看到了父亲死去那晚的月色,那月色也是如此清澈……
  
   “元帅,今夜起雾,不宜渡河。明天再攻过河去吧。金狗跑不了很远的。”副将征询着杨再兴。杨再兴没有出声,提缰向着小商河行去,身后的大军跟着主帅前行。马蹄踏到水里了,战马可能预感到了某种危险,窒逡不肯前。杨再兴低首看看下面,薄薄的水气笼着小商河,河水很浅,平静无声地流淌着,不见水草的痕迹,水面下是淤泥,探路的早已经将情况通报他了。他突然有种解脱的渴望,今夜这一战,他要让自己使不了回马枪,他要与习惯赌一次。怎么样的结果,他预料不了,也倦于去猜想。铁枪岁月,没有了握枪的激情,他惟有希望求得心灵一隅的宁静。这一刻,他明白了父亲当年死在他枪下的心境。铁枪刺在战马的臀上,马往河中奋力一跃,一人,一马,一枪,凝固在小商河的历史中,流水无痕……
  
  
   (《说岳全传》,杨再兴,其回马枪法杀敌无数,后与金兵一战,马陷小商河淤泥中,终被乱箭射死。一代名将,英年早逝。)
  
  
   霸王枪——高宠
  
  
   “以枪成名的人物,下场都很惨。”师傅周侗静静地看着我握枪的手。少年的我固执地紧握手中的长枪,胸腔里滚动着的是与枪上红缨一样艳的激情:“真正的英雄应该以枪成名。”师傅周侗移开注视的目光,望向虚无的远方,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二十年后,我看到年轻的高宠,听到他说的话,看到他手里紧握的银枪,似乎突然明了那天师傅周侗的心境。高宠说:“为武将者,临阵杀敌,生而何欢,死而何惧!”
  
   这之前,我不自觉问了一句当年师傅周侗说过的话:“你知道以枪成名的人,下场都很惨吗。”我之所以问这个,是想验证师傅周侗有没有对高宠也说过这句,还有就是一丝失落与嫉妒。我和高宠,周侗的弟子。我用的是一杆铁枪,高宠,得到了那杆银枪---霸王枪。当年,我多次表示想得到那杆银枪。师傅周侗给了我一杆铁枪与一抹望向虚空的慨叹。而今,我坐在中军帐里的帅椅上,默默与那杆银枪对视,胸膛里的血仍旧艳,却再也没有少年时的激情了。那杆握了二十年的铁枪,亦凝上了岁月的孀华了吧。
  
   银枪在烛火里光华璀璨,隐约映出我鬓边的白发。倥骢岁月,枪也随人一起老了啊。拆开师傅周侗的书信,微微泛黄的纸上只有两个淋漓的黑字:天意。我皱眉,对着两个字发怔。“岳元帅,高宠愿为杀敌先锋。”高宠的声音在银枪的晕光里激荡。我抬头看他意兴揣扬的脸,那脸既有几分熟悉。心里一动,师傅周侗当年曾经提及兵乱中失散的妻子姓高,高宠,他难道是……收好手中的书信,我挥挥手,声音倦殆:“高将军远来劳顿,杀敌的事暂缓计议。先安排接风洗尘吧。”高宠手中的银枪依旧光华夺目,他眼中的光黯了一黯。
  
   月光下,高宠的银枪卷起点点寒光,枪破风处,碎叶裂石,周围的灌木萎缩在暗影里,似在霸王枪前自惭形秽。站在山上,俯瞰着月下舞枪的高宠,我不得不承认,高宠应该是这杆枪的主人。人枪合一,人无霸气则枪无锐气,高宠天生的神力与霸王枪的霸气相辅相成。少年的我幼失怙桎,孤儿寡母,有志气却无霸气,师傅周侗不传我这杆枪原来也有他的考虑。天意,我明白了,师傅你借高宠解了我多年的心结,这就是天意吗?有一点微润在眼睛里漾开,师傅,我会保住你这最后的希望的。
  
   “岳元帅,为什么每次点将都没有我出战?高宠来这是杀金狗的,不是来躺在大营混日子!”高宠闯进中军帐,握银枪的手青筋鼓胀,眼里的忍耐已经到了及至。满帐的文武将领鸦雀无声。我微微抬首,疲倦地看着挺立如一杆枪的高宠,我了解他的心情,因为我也是从那些满腔热血的激情时期成长起来的。但有热血与激情是远远不够的,两军交战,牵扯的东西太多,战功人人想立。资格是南宋军队的弊病之一。一个毫无作战经验的新人,怎么能够充当前锋。纪律严明,等级分明的岳家军名头,比我手中的帅印更沉。那杆枪也越来越沉重。
  
   明亮的牛油烛光里,高宠的银枪耀眼生花,年轻的脸上坦露着无顾忌的狂。一丝锐痛楔进我心里,岳飞啊岳飞,不让高宠出战,真因为碍于军纪么。你心里的恐惧呢,掩盖得了么。枪永不会老,老的是握枪的手。当你第一天看到年轻的高宠与那杆霸王枪时,你的恐惧已经滋生了吧。美人迟暮,英雄也怕迟暮啊。英雄迟暮,你,岳武穆的恐惧。天意,师傅,你是想证明你的枪是永远不会衰老的么。
  
   “高宠接令!明日出战金兀术,你带一队人马守住大纛。失了大纛,杀无赦!”仍出令牌,我没有了一丝力气。我不去看将领们疑惑或者惊诧的表情,也不看高宠志得意满的惊喜。明日,明日那一战是被困牛头山最大的一场仗,我要与天意一赌;也与自己一赌。师傅周侗说:“以枪成名的人物,下场都很惨。”
  
   霸王枪,霸气横九宵。牛头山下,金军在高宠的银枪下溃不成军,元帅金兀术被高宠一枪挑去了狼牙棒,失魂落魄逃走。金军将领闻枪丧胆,跟在高宠的身后,我的铁枪黯淡无光。第一辆铁滑车过来的时候,我本能地拍马抢上前想挑滑车。银光如闪电,滑车被高宠挑开。宋军继续追击,高宠一马当先。我勒住马,远远凝望着那银光闪耀处,等待着霸王枪最后的一次亮相——第十七辆滑车将结束这个故事。师傅周侗说了:天意。
  
   附:《说岳全传》岳飞与金兀术会战,点将之际,高宠因不见重用,质问岳飞,岳飞令高守军中大纛旗。交战时,高见岳不利,突出助战,大败金兵。高宠乘胜追击,兀术以铁华车阻拦,高力挑多辆,力尽战死。
  
  
   双抢——陆文龙
  
   “枪可以快意恩仇,却不能改变命运。”晋阳对陆文龙与曹宁说的第一句话。那年,陆文龙九岁,曹宁八岁。北国的冬季漫长得叫人绝望,陆文龙与乳娘的世界因为枪与曹宁的加入多了些希望。乳娘是文龙记忆里第一张熟悉的脸,曹宁是第二张吧。师父晋阳,父王金兀术,即使对他倾注了关怀,那温暖也是北国春天永远远离的疏离。陆文龙,无法象曹宁般飞扬跋扈,佻脱且无心。他,没有关于父母的记忆。乳娘终日沉默,陆文龙也无语。
  
   “我要学双抢。”这是陆文龙对晋阳说的第一句话,晋阳还没有回应。曹宁已经一路跑到兵器架前,抽出三杆长枪,大声喊着:“龙哥,你双我单,咱们比试比试。”晋阳微眯起眼,八岁的曹宁手忙脚乱地拖拽着三杆长枪向陆文龙趔趄。晋阳不动声色,金兀术将这两个少年送到他门下,学习枪法只是一个试探的借口。他想知道晋阳是否真已心无波谰。
  
   “龙哥,这枪杆太长,你用两枝不太好使。用一枝吧,看,我这枝就很不错。”曹宁将手中的枪胡乱在雪地上戳着,坚硬的冻土被枪尖洞开了几处黑色的裸露。陆文龙抽出腰间的佩刀,截去每杆枪枪杆的一半,枪象两杆短戟,被他插于身后。曹宁傻傻地笑着。晋阳转过身去,远远的山梁上,金兀术的马阵在白色的背景里显得苍凉落寞。
  
   “有劳晋英雄教得文龙好双枪,本狼主敬你一杯。”金兀术盯着晋阳的手,当年这双手曾令他手下多少将领血溅战衣。若不是将他母亲掳来黄龙,这个号称中原第一枪的人怎么会为他所困呢。金兀术为自己的胜算得意。现在,这个人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了,有了文龙,他金兀术从此真正收服了中原第一枪。陆文龙,他的义子,养了十三年的传奇。是的,传奇,自从在潞州陆登夫妇自刎横陈于地的血泊里,他看到陆文龙在面色煞白的乳娘怀里睁着一双清澈的眸子看着他染血的脸的一瞬间,他既有一种抱那小人儿在怀的冲动。一开始,他对陆文龙产生的就是一种很奇怪的感情。他要带陆文龙回北国,让他生活在他的视线里。
  
   晋阳平静地端着杯,说:“请狼主继续照顾老母,老母百年后求与我骨殖一起迁回中原。”枪可以快意恩仇,却不能改变命运。他,七年前就知道了自己最后的命运。在陆文龙抽刀斩断两杆枪的枪杆时,他已经做了决定;交出心里那杆枪。陆文龙,给了他一个长久以来被困扰着的启示:枪,不在于形式上的坚持,它也可以变通。晋阳尽心地传授着陆文龙与曹宁,不再提一句关于枪与命运的话题。他已经看穿了生命中他与枪的困扰。所以,他平静地喝下了上路的毒酒。谁曾经还说过,使枪的人命运多悲惨。
  
   金兀术笑看晋阳的身子躺倒在脚下,心里轻松了不少。即使不握枪,这个人也曾经让他寝食难安。多年来,他一直想得到这人心里的那杆枪,又害怕被那杆枪反噬。陆文龙,晋阳应该一开始就看出他的身份了吧,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尽心相授?文龙,他现在和西云在一起,还是跟曹宁在比枪法。不能让他知道晋阳怎么死的。文龙,是我的一个梦想的实现呢。岳飞,你那杆枪就要有对手了。
  
   完颜西云摩挲着银枪上的红缨,痴痴看着陆文龙的背影。这个人,她在四叔的大营初见一刻便将一缕北国女儿的豪情系在了他腰上插的两杆抢上了。“四叔叔,我要他,你跟他说。”小西云坐在金兀术的膝头,尖尖的鹿皮靴荡悠着,一双明媚的眼睛骨辘辘打量着一众将领中清秀颀长的少年。陆文龙默默站着,仿佛一个人站在一片孤寂的旷野中,西云的稚语引起将领们的轰然大笑也未影响到他。金兀术脸上笑着,心里隐隐有一丝阴影掠过。他养了十年的这个少年,给他的总是沉默与安静。他烦躁的时候甚至有斩草除根的念头闪过,毕竟自己是这个少年的杀父仇人。陆登死于自己手上。真要下决心时,他又踌躇,如同他与岳飞之间,打了十几年的仗,在战场上照面不下数十次,每次都恨不得对方立即毙命于自己手下。但是,当交战过后,他又对岳飞起着惺惺之意了。陆文龙,始终是金兀术难解的一种情怀,他自己也不明白就里。
  
   松开已被自己揉乱的枪缨,跺跺脚,西云冲过去,抱住陆文龙挺立的后腰,将发烫的脸颊紧帖在陆文龙的背上,轻轻道:“龙哥哥,西云嫁给你,你去跟我爹提亲吧。”陆文龙没有动,也没有出声,他的视线仍然飘在远处的地平线,他,在等待,一个人的出现。曹宁,他该办完事了。有的人会因意外改变等待的初衷,尤其是这意外超出了他等待的价值。陆文龙不是有的人,只有一个陆文龙,只有一个生长在北国却在学艺的第三年便挑落中原第一枪晋阳掌中枪的陆文龙。没有人看到当时晋阳的震惊,看到了那震惊的陆文龙静如止水。北地胭脂如火艳,却似乎燃烧不了陆文龙尘世中一丝情欲。“郡主,曹宁快来了,你这样让他看见不好。”陆文龙看着远处在移近的一骑人马,声音淡漠。
  
   西云面上的红潮渐渐褪去,渐渐褪去的,还有心里长期热烈着的丝丝情愫。松开手,她转到陆文龙正面,抬头看着他的眼睛,神情倔强,道:“他们都说南蛮人无情无义,心比这冻土还硬。龙哥哥,你的心比那铁枪还狠吧。我不管,我偏偏要嫁给你。你等着瞧好了。”走近身,西云突然一低头张嘴咬在陆文龙右掌的虎口位置,血顺着指缝滴在雪上,斑驳刺目。陆文龙视线依旧追踪着越来越近的骑士,不看西云惨白悲痛的脸。西云转身狂奔离去,她没有看到,陆文龙在她转身时眉间一丝颤动。自古多情空余恨,我们看不懂的陆文龙,这一颤里,他舍弃了什么,又悲悼了什么。不到这个故事的结束,我们也是当局者迷。
  
   “龙哥,晋阳没事了,我按你交代的换了毒酒,他现在只是假死。等到了朱仙镇,他就该清醒了。他母亲那里我也去过了,按你交代的跟她说了。跑来跑去,真他妈累。刚才看见西云郡主的马过去,我叫她,她也不理会。,怎么,又跟你怄气啊。”曹宁头盔下冒着热汗,身胚高大的他,在矮他一个头的陆文龙面前,流露出一种自然的亲近与尊崇。陆文龙脸上有了一点淡淡的笑,曹宁,当年怎么也不肯叫晋阳师傅的犟牛,叫他龙哥的时候永是那样自然亲切。曹宁,是他陆文龙在北国漫长冬季里握枪时掌心里的微温。
  
   “文龙,朱仙镇是我们进军中原的最大障碍。父王与岳家军在这个地方已经僵持了数月,岳飞手下强将太多,使枪的在兵器上就占了优势。近身肉搏,是一寸长一寸险。马上交锋,却是一寸短一寸险。叫你来,实在是父王我急于攻下这朱仙镇,也好向皇上交代。”金兀术略带憔悴的脸对着一身戎装的陆文龙,眼里流淌的是满心的希望。其实,他从来就不曾以为自己能够控制陆文龙手里的枪,却始终有把握陆文龙会为他出力。即使,老谋深算的他从来无法确定陆文龙心里在想什么,凭着十三年的养育之恩,他相信陆文龙不会不帮他。
  
   陆文龙当然会帮他。不然,哪会有使他一战成名的那场战事呢。南方与北国的交界处,那个叫朱仙镇的地方不知道是否湮没在历史的烟云背后了。陆文龙持枪跃马的雄姿是否曾经在这个地方定格,我们也一无所知。我们所知道了解的陆文龙一是里热血不冷,大义归宋,不知所踪的双枪小将。一是传说中的天神下凡,双龙出海的盖世英雄。这些,都不是这个故事里的陆文龙。不同版本的陆文龙,让我们惊艳的应该都少不了朱仙镇上那一战了,五个人的车轮战。陆文龙,因那一战成名。
  
   岳云,严成方,余化龙,也是成名的少年英雄啊,可惜他们遇到了陆文龙。暮色沉沉,马踢声碎,陆文龙握着他的双抢,走向他人生的又一场命运的挑战,不看天,不看人,看着马下的土地,道:“你们谁先来。”飞龙在天,远远的有裂竭行云的声音。金兀术露出欣慰的笑,他真造就了一条龙。
  
   “殿下,你看起来很面熟,我的一个故人如果有后代留下,也必定象殿下般英雄年少。”王佐的断臂使他枯瘦的身躯更显委琐,他双目灼灼盯着月色里负手而立的陆文龙。白天他在金兀术的军队里远远看到力战五将的这少年,心里便悚然一惊。待看清楚少年的面容,打听到他的名字,陆文龙,王佐的断臂不再疼痛,这真是件奇怪的事。陆文龙看着王佐,这个大家叫他“苦人儿”的人,心里的悲苦有他多么。陆文龙禁不住笑了,第一次,他笑得如此随意,他就那样笑吟吟看着王佐,不发一语。王佐感觉不自在,本以为掌握这个少年秘密的老狐狸,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力了。硬着头皮,他还是开口讲了那个早就准备好的故事:“西施从越国送到吴国去的时候,随身带去了一只鹦鹉,这只鹦鹉能说会道。可是到了吴国,这只鹦鹉一句话也不会讲了。大家以为它哑了。后来,吴国为越国所灭,那只鹦鹉又被带回越国。鹦鹉又开始讲话,与从前一样能说会道。这就是越鸟思故国的一个典故。”
  
   王佐的声音在夜风里空洞乏味,陆文龙一动不动站着,一直听他讲。王佐止住了讲述,他的惶惑越来越浓,这个叫陆文龙的少年就站在他面前,他却触摸不到一点他的感觉。难道,他并不是陆登的儿子。陆文龙再次看着有些沮丧的王佐,不再有笑,道:“苦人儿,苦人儿,人不是鸟,人有心,鸟没有。”王佐呆住。曹宁的声音喳喳忽忽划破夜幕传过来:“龙哥,我也来了!哈哈。”
  
   听到曹宁投了宋营的消息,陆文龙赤着脚冲出了营帐,几乎是横冲直撞般进到金兀术的大帐。曹荣,曹宁的父亲被五花大绑着,正被震怒的金兀术骂着教子无方。陆文龙一进去,所有的人都静下来。金兀术怔怔看着散发赤足的养子,心里突然紧张起来。他挥挥手,示意将曹荣推出去斩了。陆文龙站到曹荣面前,看着金兀术,慢慢道:“父王何不让曹荣戴罪前往宋营叫阵,点名曹宁应战。这样他们两父子之间的事由他们自己解决岂不更好。”金兀术沉思良久,挥手:“按文龙说的做吧。”
  
   王佐觉得眼睛也能杀人。看着他的是陆文龙,一瞬不瞬,那双眼睛一直盯着他。王佐不敢动,早上宋营旗杆上挂出曹宁的人头后,他就知道陆文龙不会饶他。曹宁投奔宋营是他怂恿的,他对着曹宁讲了那些越鸟思归的故事,编造了曹宁全家为金国所害的惨剧,欺骗曹宁说曹荣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一向义气用事的曹宁连夜就投了宋营,埋下了后来的惨剧。“你还要制造多少悲剧。”陆文龙声音如刀。王佐颤抖了一下,突然哑声喊:“曹宁是你害死的,你劝金兀术让他们父子兵戎相见。”“我是想让曹荣有活命的机会,那只是借口。谁知你这,这贼竟编造了那样的谎言。曹宁他,他……”陆文龙痛苦地低下头。
  
   王佐精神振作起来,他终于看到这个少年的脆弱了。“哈哈,陆文龙,大宋象我这样的死士多不胜数。死了我一个王佐,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一个王佐换你一个亲人,你很难过吧,曹宁对你可真讲义气。我对他说你是金国的太子殿下,如果让你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会很为难。他连夜就离开了金营,知道他为什么投宋营吗?哈哈,他想以敌对的身份死在你枪下,这样你就更加战功卓著。可惜啊,陆文龙,你心思如此深不可测,曹宁却是这样头脑简单。岳元帅当然也是聪明人,他怎会容忍弑父的不孝之人立于岳家军,岳元帅一说出曹荣是曹宁亲父的真相,曹宁必死。看看,我王佐用一条臂膀设了一个多高明的连环计。哈哈,陆文龙,你想知道曹宁自刎时是什么心情吗?别着急,你会有那一天的,一定会有。因为你是陆登的儿子,你血管里流的是宋人的血。”王佐神色凄厉,他已孤注一掷。就算亡了性命,他也要在这个少年的脸上看到失败。有时候,人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
  
  
   陆文龙看着王佐凄厉的脸:“好吧,你想看到的一定会成为现实:陆文龙大义投宋,彪炳青史。一直,我不相信晋阳的那句话:枪可以快意恩仇,却不能改变命运。每个人,应该为自己活,就如同这枪,为人所役才能发挥威力。一直,选择了双抢我也选择了自己两难的命运。一开始我就知道我是什么身份,认贼为父还是大义灭亲?似乎陆文龙这个名字只有这样的选择。曹宁的死使我明白了生命是这样脆弱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能是错误。金兀术与陆登,他们有他们的命运与选择。我,也将作出我的选择:自由随意地活,为自己。苦人儿,倒是你,可曾为自己活过?”
  
   陆文龙俯下身,看着王佐如死灰的脸,突然笑了,他又道:“我以前觉得北方挺不错,这次南来,发现南方似乎更适合我。即使没有你,我也会演一出大义归宋的好戏为自己的新生活揭幕。谢谢你,苦人儿。你那断臂还是不值,因为,你将带着这残缺陪曹宁去了。他虽头脑简单,却四肢健全。因简单而快乐,因残缺而孤独。苦人儿,你悟了么。”
  
   这个故事结束了,陆文龙的身影也将湮没在浩如烟海的文字里了。祝尘世多些为自己活的人,如陆文龙。
  
  
   附:对双抢陆文龙的最终结果没有描述,关于他的文字止于“大义归宋”,再无描述。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陆文龙是以枪成名的英雄中结局比较幸运的少数。此贴纯属虚构,里杨康这个人物每次都让我兴起与陆文龙对比的念头,遂作此揣测,看客勿认真,怨我侮辱了大家心目中的英雄。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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