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海魂-个人文章】
馒头并没侵权
□ 海魂
2006-02-2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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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专门看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到了片末,胡戈打出了字模:导演陈凯歌、制片人陈红等。
另外,作者并不是牟利。
所以,不侵权。
该片学要害、最让凯歌不能容忍的地方是:被倾城吃到肚子里的馒头,20年后为何又很完整的出现在无欢的手里?
无欢说:一切都是导演安排的。
另外,通过批评满神对未成年人的诱惑,教育未成年人不要相信电影的宣传。这也是导演不能接受的。
馒头是对无极的讽刺和幽默。
现在社会又流行了新词:无极——无聊之极;馒头——惹麻烦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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